住宅房屋销售合同(通用3篇)
卖房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单方就房屋交易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分歧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定,以资共同恪守。
一、基本状况:
甲方将其房子位于_____(修建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的价格出售于乙方。同时,乙方也自愿以上述价格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向乙方承诺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产权属乙方。
(二)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房屋相干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处房屋的应用、出租、担保、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承负责何责任。
(四)如果房屋因拆迁、征用等不可避免状况发生时,补偿款为乙方。以保证乙方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失。
(五)房屋建房答应证由甲方担任在签订本协定时免费提供给乙方。
三、乙方自愿向甲方承诺以下条款:
(一)乙方应按商定价格付清费用,不得拖欠。
(二)乙方保证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等各项物业费用。与甲方有关。
(三)恪守政府、日新小区治理规定。
四、守约责任:
本协定签订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反悔,需向对方领取房价款总额_____%的守约金,同时承担相干直接损失。
五、本协定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处理都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干法律的条款。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单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至单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补充内容:
1、单方身份证实或户籍材料复印件交绝对方留存。
2、甲方向乙方给的房屋相关材料如下: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各一份。
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市——路——号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
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的总额
3‰计算违约金给予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
5%卅算的违约金给予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
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乙方:年月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