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品销售合同(精选3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住所: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5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1.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赔偿违约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电子商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基本状况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产地: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价款
商品单价为_________,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共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支付条款
1、付款程序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
(1)先付款后发货;
(2)先发货后付款。
2、双方商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买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2)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邮局费用。
第四条装运
1、装运时间:_________
2、装运地:_________
3、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4、货运单位:_________
5、买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包装
1、卖方须用_________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第六条发货通知
卖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委托_________向买方发出发货通知。
第七条退货
1、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卖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2、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第八条迟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第九条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第十条产品质量责任
1、卖方销售的商品质量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的合法商品(产品)。
2、卖方承诺承担由于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给买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十二条
甲方: (加盟商家)
乙方:宁波市海曙八二易生活服务网上市场(82生活网)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82生活网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82生活网是创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面向大众的专业购物、生活服务网站。网站本着“82生活网,天天帮您忙”的经营方针,竭诚为百姓的生活、工作、娱乐休闲提供便利,并以网上展卖形式帮助甲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第二条 加盟
1、 条件: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其生产经营的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2、 义务:甲方需提供优质优价(网上售价按甲方标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信息。
3、 权利: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协助更改其在82生活网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随时在网上开展促销活动(需经乙方同意,费用根据乙方标准另定);在由乙方代为送货并成交时,乙方保证甲方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 信息
1、 信息存放和展示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在82生活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间,将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按统一格式制作成电子网页链接在网站上,按商品分类索引,供上网浏览的顾客查询购买,并负责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
2、 广告互动:合同期间除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商品展示详细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买点等场所及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上展示乙方网址、订购热线等相关信息。
3、 经营许可公示: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并在乙方网上商家介绍处公示。
第四条 商品配送送货上门为双方的统一行为,送货范围仅限于乙方网站已开通的区域内,乙方原则上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确定,并以乙方网站服务承诺为准。
第五条 供货程序
1、 供货通知:根据订单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出入库单通知送(备)货或提货。
2、 交易:由乙方网站专职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 存货:除鲜活、现做商品和双方约定外,甲方应根据网上销售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存货在乙方仓库以保证全天候供应。此存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其销售之前甲方对其有任意处置权,同时乙方还应保证该存货的安全。
4、 成交记录及货款结算:由配送人员代表甲方与顾客结算货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货款存入甲方单独开设的存款帐户,此帐户货款中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用。甲方可随时(预)约定时间对帐收取货款,同时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
第六条 邮购对于乙方网站规定送货上门范围以外订单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在邮寄、快递条件许可情况下),邮费原则上由顾客自理。
第七条 信息服务费甲方作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82生活网上相关商品链接处为甲方商品作详细介绍(含图片),同时为甲方作简单商家介绍并公示甲方相关信息。甲方应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页面制作)、维护(日常信息更改、维护)服务费给乙方。收费标准:按限定商家拟上网商品(单件)数量上限确定,以10件为单位起算,10件(及以下)为300元/每月,半年起订。
合同加盟期为 个月,款项共计: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由乙方网站接收信息并送货成交的商品销售,甲方应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费用根据具体商品品种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发票商品销售发票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由甲方开具,销售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供货量内)。
第九条 质量保证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行制订的产品服务条例,保证其所售商品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并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 附则
1、 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推销其商品。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造成顾客下单不顺利或中断,乙方网站有权延缓、暂停或取消订单。
3、 对各项交易行为,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与之不符时,乙方网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执行或停止交易的进行。
4、 乙方网站对本附则以上条款保留更改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
1、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结束。
2、 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及附件除签字、盖章外均以打印稿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