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合同 集合(精选7篇)
合同号:
卖方:
买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格和交付(交付)时间
化肥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总金额、总金额、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产品质量异议期:买方对卖方收到的货物的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七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卖方,否则买方收到的所有产品均视为合格产品。在上述期限内,如果买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卖方将派人进行验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将用合格产品替换不合格产品。
第四条包装标准:内层塑料,外层编织
第五条运输方式、到站(港)及费用负担:铁路运输至(新)局哈密站,站前费用由卖方承担;货物到站后,买方负责收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根据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结算方式:先付货款,买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将上述货物的`货款全部支付给卖方,并将货款汇入卖方指定的账户。
第八条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条保证方式(也可另行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保证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卖方(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存款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买方(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存款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计量单位:编号到站品种专用线树材种产地规格等级单价(元)总数量总金额月交(提)货时间、数量月月月月月
买受人出卖人收货单位路局12买受人开户银行账邮号编电话账户名称通讯地址E-mial开户银行账邮号编电话出卖人账户名称通讯地址E-mail车站(港口)
1、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统一送货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运输方式:
3、结算方式: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6、检验的标准、地点及期限:
7、检疫办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作为合同附件。
9、违约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提交种方式解决:仲裁委员会仲裁:
11、其他约定事项:备注:木材运输需依法办理木材运输证。
买受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
出卖人:(章)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客户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广西大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保守信用,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订购甲方经营的以下品牌商品:
第二条、关于商品质量及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和统一。
4、价格以甲方供货之产品的正式报价单(加盖甲方业务章)为基准,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指导价格体系进行产品销售。若出现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销售价格,将视为扰乱市场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如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乙方,乙方应依照行文内容再限定的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调价。如不配合,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
第三条、结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 款到发货。即乙方根据所需货物品种及数量,将同等货物价值的货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预先向甲方支付订货款,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给予发货。
2、 货到付款。即甲方货物送到乙方,乙方收货人员签收无误后,乙方在三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付清货款。
3、 乙方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四条、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3、乙方自提自运,乙方自行提货的,应持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自提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有关自提要求。
第五条、交货及责任相关规定:
1、乙方委托甲方代人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乙方的,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向承运人索取记录和证明,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3天内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3、甲方直送及乙方自提的,自甲方交货时起,商品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4、乙方在验收商品货物时,必须到现场监督卸货,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当面提出异议,责任在于甲方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向甲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出的,视为验收商品货物无误。
5、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应向承运人拒绝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商品货物,乙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错(串)发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退换货管理
1、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前提下(即商品保质期未过半,外包装完好无损,且不包括甲乙双方协定的特殊商品),乙方可以就本店滞销产品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货申请,经甲方核实并征得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后,乙方才可将滞销产品退给甲方,双方约定每月 日为集中退货时间,其余时间甲方不接受退货。
2、乙方所有退货,必须在集中退货前5日书面申请列明退货清单,乙方实际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在申请范围内,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对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乙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按原供价八折退换货。
4、已超过保质期限及残损的产品,甲方不予退换,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促销产品或特价产品以及双方另有约定不得退货的产品,乙方不得退货,如乙方擅自退货,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直接没收,乙方应按原供价支付货款给甲方。
6、乙方的所有退货以换货方式处理。
第七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
双方都认识到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的重要性,故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乙方。
2、乙方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交由甲方销售代表寄回或传真公司,乙方自行复印存档。
3、为更好的将甲方送达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管理,乙方必须每月底将甲方送达的商品提供库存明细,以便让甲方更快地对乙方不合理的'库存进行调换。
第八条、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乙方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核对通知后,未在限期内进行确认的(如未清单据、帐目等)视为同意甲方核对结果。乙方在此之后又提交核对之前的其他单据并要求甲方处理的,甲方将不予受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共同约定:
1、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合作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或相关市场费用,须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方为有效。乙方承诺不得将有关费用支持泄露给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供货之产品均有防伪标记,甲方对不是甲方供货的产品不进行售后服务和安全保证。如有此类产品造成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且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所有相关支持和费用,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条、不可抗拒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能防止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法。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1、乙方按约定期限付款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货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乙方付清货款后方可正常供货。
2、乙方超过乙方除应及时付清货款外,还应从本合同确定的付款日第二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
3、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在双方新合作合同未签订前,本合同到期后顺延有效,至双方新合同签订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其他帐户:
其他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签定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 乙方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3、 乙方收货责任人授权书(注明收货人姓名及详细身份情况)、收货章确认函(包含收货章印鉴式样)。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订立如下销售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桉树的位置。甲方出售的桉树林,位于一座面积约为亩的山地。甲方有责任确保边界内无桉树纠纷。如有争议,甲方有责任解决,乙方负责测井安全。
二、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上述桉树林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采伐。本合同签订确认后,乙方应在2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20000元)。如果在2天内未支付款项,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以确保乙方进入现场运营并能够顺利注销。如果乙方中途退出,甲方将不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如果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将无条件退还信用两次。乙方进场开始伐木后三天内向甲方支付15万;桉树砍伐到50%时,向甲方支付18万元..
三.就其他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1.甲方必须为乙方的批准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林权证、身份证、各种合同和资料。资料不全的,甲方必须以甲方名义报批,报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必须对原有运输道路的畅通负责,以方便乙方的运输。如有争议,由甲方协调处理,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三天内处理不好的,甲方必须在三天内处理好。沿途道路平整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砍伐时树桩不得超过5厘米。
3.乙方支付的采伐手续费用,如有一部分被林业部门退回,应予以退回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注意对员工进行伐木和运输安全的`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所有人员的法律或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如发生火灾,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6.本合同的伐木期应在证书签发后3个月内完成(雨天除外)。采伐完成后,山区交由甲方使用,山上所有树木归甲方所有;乙方伐木后离开现场时,必须保证道路畅通。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合同的履行不得因双方代表的变更而改变。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双方都应遵守。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处理。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签署日期:
编写者(甲方):
承包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名称、数量和价格
一、产品名称:型号:;橱柜产地:;总价:人民币。
二.甲方定制的机柜及配套产品的数量和单价详见附件一《核价清单》,设计图纸详见附件二《设计图纸》。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执行现有的国家标准。
第三条支付方式
合同价格应以下列方式支付:
甲方应在此之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第四条交付和安装
一、本合同项下的机柜应按以下方式交付: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橱柜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元由当事人承担;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交。
2.乙方应在交货后天内完成机柜安装;柜柜安装后,桌面应在天内安装完毕;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到安装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天。
第五条接受
一、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会同乙方人员对安装的机柜进行验收。
二、有质量异议的,双方同意委托鉴定。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厨房应满足以下安装条件(附页):
2.甲方应在橱柜安装前提供厨房的水电安装电路图,并在墙上清晰标出暗线和管道。
3.甲方购买的所有与机柜安装相关的厨房设备和功能部件在安装前应到场,以便乙方进行定位、挖洞等工作。
4.如果乙方提供厨房设备和功能部件,乙方应负责将其安装到图纸上标明的位置,但甲方应负责电、气、水的连接。
5.机柜安装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产品质量证明书、操作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
6本机柜产品的保修期从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价格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乙方未能在期限内完成工程,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三.如果橱柜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免费返工或更换。因返工或更换而逾期竣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返工或更换后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期交货和安装,交货和安装的竣工日期将顺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如乙方提供的门板或台面材料、厨房设备或功能部件短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乙方应按甲方价格的%赔偿重新选择的部分..门板或桌面材料缺货,致使甲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协议
第九条争端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不愿意仲裁,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在签订合同时注销此仲裁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需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址:
供方: 签订时间: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价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原厂全新产品、符合国标、行标、企标及买方技术要求。
三、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四、包装运输标准:坚固可靠包装,适应长途运输和长时间存放。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港机运费用:①运输方式:汽车运输;②运费:运费已包含本合同价内。(攀枝花)一个小时内送到需方指定现场。
六、验收标准:根据国标技术协议及质量保证书。
七、合同有效期:合同交货期后顺延一年。
八、结算方式:供方交货完毕需方确定验收后,供方开具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需方转账或者现金支付。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仲裁地为当地法院。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签署一式两份正副本作为证明,由购买方执一份,供货方执一份。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县(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是________________
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一级至二级棉花价格按国家规定每50公斤标准(327皮重)棉花人民币,其他等级棉花价格按等级差价率计算。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种植足够的棉花种植面积,并将棉花种植面积和交付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棉花种植户(含详细的户数表)。
二、验收方法及时间和地点
1、买方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棉花标准和检验规程,不按等级压价,不按等级提价,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卖方凭证卖棉花,晒干摘净,头底一致,无化纤等杂物,不卖湿花。如果卖家卖的是湿花、整花或者头底夹心花,买家要求卖家改正后方可购买。
2、买方合理安排轮换时间,方便棉农销售;卖方应在买方同意的时间出售棉花,并自觉遵守棉花销售订单。
3、卖方在买方指定的棉花收购站销售棉花。
4、出卖人不同意收购检验的,有权要求复验,并可以要求保留样品。
三、检验单位、地点、方法和标准
1、由买方棉花收购站检验。
2、根据商务部颁布的《棉花检验规程》。
3、执行国家标准gbll03—72。
4、包装材料:卖方应自行携带棉花。棉花出售时不得用化纤绳捆绑,待棉花出售后再带回来。
5、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扶持棉花生产优惠政策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不及物动词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与订购买方供应的棉花挂钩的农业生产资料:买方保证遵守国家棉花有奖销售政策和本市确定的.扶持生产优惠政策。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卖方: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