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包装商品协议合集三篇

销售包装商品协议(精选3篇)

销售包装商品协议 篇1

甲方:

地址: .

乙方:

地址: .

甲乙双方就 项目,甲方同意购买下列货物,乙方同意售出下列货物,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序号产 品 品 名产 品 型 号产品描述 品牌数量 单价(元)总价(元)

二 包装:乙方供应的货物应进行细致和妥当的包装,以保证货物能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三 货物签收、验收标准和时限:

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并整理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签收的条件依据;

2、甲方在收到货物 日内对货物名称、产品包装、版本型号、数量等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收,并签署《货物签收单》;不符合要求的,乙方须在甲方提出异议后马上进行更换,最迟不得超过 日。

3、甲方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并对乙方所供货物组织验收,对产品性能、技术规格、产品质量、产品说明、系统调试等符合要求的予以验收,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如在安装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设备参数要求或有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安装及验收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四 交货方式:

1、 交货日期:

2、 交 货 地 点: ,收 货 人/联系方式:

3、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货款支付及票据:

1、乙方签订合同后开具与合同总金额相符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六 质量要求:符合产品生产厂家出厂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原厂正品、全新、未使用过的。

七 保修和技术支持:

1、乙方负责指导机柜内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甲方负责现场设备安装。

2、乙方保证对合同提供之货物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本合同设备实行一年原厂服务,保修期从乙方交付设备甲方签署设备验收单之日起计算。

3、如在免费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的,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设备有硬件故障进行保修及更换,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用户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甲方有偿提供服务,如需更换设备价格参照本合同单价执行。

八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能履约部分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应付款金额的5%。

2、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交付部分产品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交货金额的5%。

3、乙方提供货物由于质量问题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由乙方负责更换,并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验收。

九 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南宁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判。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 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十一 其他:本合同附件1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销售包装商品协议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武汉景臣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包装。

二、委托设计费用:

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四、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甲方公司名称或商品名称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视其为新方案设计,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5、甲方收到乙方设计初稿,提出与设计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视其为新设计方案,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包装商品协议 篇3

甲方(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产品名称、等级、产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产品名称及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含税单价

(单位:元)含税总价

(单位:元)

总价:人民币(¥ 00.00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要求

货物应装于坚固的木箱内或纸箱内,并适用于长距离的空运,防潮,防震。如果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导致的货物损坏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卖方应对此负完全的责任。卖方在报关提货时,海关可能对部分箱体开箱检验,对此在验收时不视为包装不完整。

第三条 交货时间

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乙方送货上门:乙方应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收货单位: ,收货人: ,联系电话: ;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50%合同货款作为定金;

2、 仪器安装验收后凭安装验收报告甲方一周内付清剩余50%合同货款。

乙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以公司/单位名义付款至乙方公司账户。

第六条 保证期限及保修

1、 乙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及精良技术制成,全新,未用过,并且品质,规格,性能完全符合合约和国际惯例的规定。免费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24个月(消耗品除外)。如因甲方或最终用户原因不能及时安装及验收的,免费质保期自发货之日起27个月内有效。

2、 在质保期内,乙方将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应的有故障的部件。

3、 以上保证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 第三方供应的硬件及软件;

2) 由于甲方未经授权任意进行更改,自行维修或进行极不适当的操作和维护;

3) 粗暴对待仪器,意外事故或搬迁时的重大损坏以及未按安装要求配备了不适合的场地。

第七条 培训

乙方提供免费现场培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退货的,应按合同总价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此前已付的货款则视为定金,乙方不予退回。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备货通知后未能按期付款或提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1‰ /天,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5%;如甲方收到乙方备货通知之日起超过60天仍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或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此前已付的货款不予退回,如已付货款不足已弥补乙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 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甲方可按本合同规定在索赔期限或质量保证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索赔通知;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按下方式理赔:

1) 经双方协商同意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成交价返还甲方,并负担因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用、检验费、仓租费、码头装卸费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2) 按照货物的瑕疵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折价处理,退还甲方部分货款;

3) 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需全新并符合合同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更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

4) 如乙方在收到上述书面索赔通知一个月内不答复甲方,则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

第九条 责任处理

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费、保管保养费等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违约之日起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十条 银行费用

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银行的费用。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限于发生在制造,装载或运输的过程中致乙方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可免除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须即电告甲方及在14天内以空邮向甲方提供事故发生地点的政府当局或商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须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交货。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途径

凡有关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按《民法典》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双方未能执行发货或支付定金(如有),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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