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协议书(12篇)

培养协议书(通用12篇)

培养协议书 篇1

甲方:江苏*有限公司

乙方:**大学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培养造就科学研究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人才,增强科研成果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能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企业与博士后流动站单位的合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博士后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站期限

甲、乙双方愿意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工作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须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江苏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甲方责任

1、为入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由甲方负责经费的管理。需要在乙方进行的科研工作,经双方管理部门协商同意,签订双方科研合作协议

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和在站工作期间的必要福利开支。同时,每年度支付给乙方3万元,作为对博士后的管理、培养和指导费用。

3、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指派合作指导导师与乙方合作指导导师共同组成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与乙方共同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工作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

5、为博士后在企业工作站期间提供住宿条件。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

2、指定专家参与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开放实验室,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使用乙方精密、关键仪器时,按优惠标准适当收取费用,其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并为其提供住宿条件。

四、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如为甲方项目,原则上该科研成果归甲方。如甲方和乙方共同合作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或乙方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具体合作方式及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未经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露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五、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面定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经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回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4月20日 20xx年4月20日

培养协议书 篇2

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书

甲方:福建远东电机集团公司

乙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乙方针对甲方的人力资源规划的需求,双方共同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师资、技术、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进行合作,利用协议双方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乙方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本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双方合作开展 “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根据企业的发展、经营状况提出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制订出企业未来3—5年的专业需求计划。

2、负责提出所需专业的用人标准和要求(含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外语水平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特殊技能要求)。

3、参与乙方制订相关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以及教材的编写;提供专业选修课、职业技能课的师资(课酬由乙方按照学院规定支付)。

4、负责对“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的实习岗位的落实;参与学生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学指导工作;负责“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面试、笔试工作。

5、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训)期间的考核工作。

6、学生毕业后,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负责推荐学生就业;为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和学生就业提供便利。

7、学生实习期间,由甲方安排学生在公司主要对应岗位进行轮训,确保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学生顶岗实训期间甲方按10元/天作为生活补助,甲方负责办理学生在甲方工作和实训期间的各种保险,其余时间由学生本人负责。

8、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直接进入试用期,学生实习期加试用期的时间至多不超过半年,试用期合格的学生,甲方应如期予以转正。

9、为搞好订单班级的实训演练,乙方根据教学计划需要,甲方可把退役的生产设备适合教学的捐给乙方用于教学。

10、甲方高层领导保证每学期给学生授课一次,时间、内容双方协商后确定。

11、为乙方教师到甲方单位研修提供方便。

二、乙方责任

1、结合甲方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的需求,负责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和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职人才培养规定结合甲方所提出的用人标准及要求,调整订单专业的教学计划,按甲方需要设置专业方向,科学地制定课程教材及教学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以适应“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需要。

3、负责组织好该专业学生到甲方实习(训)场所进行实训以及毕业环节指导工作;参与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协助甲方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等一系列工作。

5、跟踪甲方使用毕业生的情况,反馈、调整、及时修正专业培养计划。

6、为了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与工作秩序,同时也为了方便学生,在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由乙方派教师到甲方公司集中办理学生的毕业答辩、离校手续。

7、响应公司提议的校企合作交流活动。

三、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每年毕业生就业稳定后,以实际到“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就业的人数(生产制造业单位除外)按照200元/人的标准支付乙方作为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综合管理费用,乙方收款后须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乙方应协助办理毕业生到用人企业就业的相关手续。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乙方建立“远东电机集团公司订单式人才培养基地”,乙方可利用基地培养电机制造专业各种技能型应用人才。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伍年(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附学生名单(需学生本人签字)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培养协议书 篇3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培养协议书 篇4

甲方(军队):_________

乙方(学生):_________

丙方(学校):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_________》有关规定,甲方、丙方共同确认乙方为_________军区国防生,取得享受国防奖学金资格。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甲方、乙方、丙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国防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而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

第二条国防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等三部分构成,标准为每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学杂补助费共_________元,生活补助费_________元。国防奖学金标准的调整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是:

1.根据国防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国防奖学金,其中,学费、杂费部分按学年直接与丙方结算,计入乙方应缴学费、杂费总额,生活补助费部分按月发给乙方(标准为_________元/月,2月、8月不发放)。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主要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的部分时间,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为培养合格军官奠定基础。在条件具备情况下,部分训练科目和内容可列入高校教学计划统一实施。

3.平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军政训练期间,对乙方实施半军事化管理。

4.在丙方协助下,定期考核乙方的政治表现、入伍动机、学习成绩、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身体状况,并建立考核登记制度。

5.通过丙方参与对乙方学籍档案的管理,负责丙方毕业入伍时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转接。

6.参与对乙方进行毕业鉴定,对符合入伍条件的,负责提出任职建议,并根据部队需要及乙方所学专业,参考个人意愿和在校表现,分配到_________军区部队工作。

7.在丙方或执法机关协助下,享有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是:

1.热爱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不参加除中国共产党以外的民主党派和宗教组织。

2.自愿将本人学籍档案及获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履行协议的担保,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丙方共同保管。

3.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汇报个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4.参加甲方组织的军政教育训练活动,达到考核标准;在军政训练期间,接受甲方实施的半军事化管理。

5.在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毕业时达到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相关规定。

6.不得转学、出国留学、退学、停学和非因身体问题休学。

7.经甲方同意,可改学专业、选修第二专业、提前毕业和报考硕士研究生(含推荐研究生)。改学的专业、选修的第二专业应是军区部队紧缺和急需专业。提前毕业者在校学习时间应不低于三年,并取得学位证书。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取得国家公共英语四级证书;报考院校应是军队依托培养院校或军队院校;报考的专业应为本专业或甲方认可的其他专业;学校确定录取后,拟学专业宜补充技术岗位的,可在办理入伍手续后,以军队干部身份直接攻读,毕业后根据部队需要分配到部队相应岗位;拟学专业宜补充指挥岗位的,在征得学校为其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前提下,应到部队工作1至2年补充必要的任职经历后,再继续攻读。

8.毕业时服从甲方分配,到师以下部队指挥或技术岗位工作;在部队工作年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

9.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10.协议有效期内,享有对甲、丙方未履行协议行为提出咨询和申诉的权利。

第五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是:

1.负责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并将其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向甲方通报

2.协助甲方对乙方实施军政教育训练,积极把有关训练科目和内容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统一实施,并实行学分制管理。

3.负责建立、整理和保管乙方的学籍档案材料。积极协助甲方充实维护《国防生登记表》;乙方被取消国防生资格时,应按甲方要求将《国防生淘汰登记表》放入个人档案;乙方毕业时,应将其学籍档案材料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并移交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交予任何单位和个人。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乙方办理转学、出国留学、停学、休学、改学专业、选修第二专业、提前毕业和报考硕士研究生(含推荐研究生)等可能影响其履行协议义务的有关事宜。

5.监督甲方、乙方履行协议。甲方组织实施的教育、训练、管理活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违背普通高校人才培养规律时,有权提出质询,要求甲方及时给予合理解释或放弃该教育、训练、管理活动。乙方被取消国防生资格或违约时,协助甲方实施处理。

6.对甲方原有的管理、教育和处罚权利不因该协议而改变。

第六条乙方毕业服从甲方分配到部队报到并办理入伍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中途有以下情况发生者,终止协议,并按规定实施处理:

1.乙方因身体问题须休学半年以上或经一年时间在校治疗仍不符合甲方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应终止协议。身体问题在选拔为国防生前已存在或选拔为国防生后因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应全部退还;身体问题在选拔为国防生后发生且非因乙方过错造成的,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2.乙方因学习或军政训练考核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视为违约,应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乙方除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外,还应向甲方交纳与其所享受国防奖学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丙方还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3.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单方面要求解除协议,视为违约,应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乙方除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外,还应向甲方交纳与其所享受国防奖学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同时由丙方按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4.乙方在校期间出现不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治条件情况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乙方除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外,还应向甲方交纳与其所享受国防奖学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同时由丙方按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5.乙方系通过转改专业选拔为国防生的,出现第2至4款情况者,应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乙方除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外,还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同时由丙方按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6.乙方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者,由甲方、丙方参照第1至4款,协商确定协议终止的处理办法。

7.协议终止及发生的责任,由甲方、丙方联合制发通知书予以明确。乙方接到通知书后,可在15日内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8.协议终止时,乙方的学籍档案材料和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移交甲方者,由丙方扣留保管。待乙方履行协议终止应负的责任后,丙方方可发还乙方有关证书和办理学籍档案材料的转接工作。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若一方提出变更,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乙方毕业后其所持协议交由甲方处理。

甲方(军队)(盖章):_________

乙方(学生)(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丙方(学校)(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20xx年X月XX日

培养协议书 篇5

甲方为分公司领导_______________,乙方为分公司(部门\项目)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对新分大、中专学生负责的精神,促使其尽快成长与进步,帮助见习学生在短期内能尽快独力上岗。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见习期内所带学生要服从甲方岗位按排,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能安心本职工作,团结同事。

二、乙方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岗位制定学生见习期内培养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监督各个见习学生按培养计划进行培训,给每个学生下达月学习计划,并要求各个学生将完成情况进行记录。

三、乙方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公司的各种培训,各种培训不得无故缺勤,凡达三次缺勤以上者每个学生给予乙方100元处罚。同时提供各种可能的学习机会、协助学生购买与业务有关的学习教材并监督学生学习,给予学生每周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业务学习时间。

四、乙方应确保见习学生能够达到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岗位的效果,对学生的德、能、勤、绩应做全面考核记录,确保学生转正定级时,有详细的书面报告交综合办,保证学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并能达到半年度考核转正率达所带部门(项目)见习学生的50%,年度考核率转正率达所部门(项目)见习学生的100%。

五、甲方在学生见期内按照见习学生意愿,进行岗位分配,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帮助学生,正确对待学生的合理化建议。

六、甲方有权采用各种考核方式不定时对乙方所带见习人员进行企业各种相关培训的考核。考核达60分以下为差,考核达60—69分为中,考核达70—89分为良,考核达90—100者为优。若被考核者成绩三次达到优秀者,将给予乙方1000元奖励。若被考核者成绩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将给予乙方1000元的处罚。

七、甲方定时对每个学生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如半年度考核能独立工作,每个学生给予乙方1000元奖励,年度考核能独力工作,每个学生给予乙方500元奖励。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定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持一份,另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九、本协义终止日至学生见习期完成,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十、如有其它内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培养协议书 篇6

(甲方)(丙方)经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 试,成绩合格,录取为江苏大学(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经三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丙方学习专业为。

二.丙方因故不能继续学习,应由甲方妥善安排,所提供给乙方的经费一律不退。

三.丙方由乙方按学习专业要求培养,学制XX年,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硕士学位由乙方按学位条例授予。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乙方通过甲方交给丙方。

四.丙方在学习上享受乙方研究生待遇,并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中途如发现不宜培养,应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可不定期对丙方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丙方入学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户口、粮油和公费医疗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其毕业、结业或肄业,由甲方分配工作,凡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

七.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途如有一方不执行协议,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 甲方不执行协议,乙方停止培养工作,丙方由甲方安排其工作。

(2) 丙方如不执行协议,必须向甲方和乙方赔偿其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取消 其研究生资格及学位。

甲方:

负责人:

乙方:江苏大学

负责人:

丙方:

20xx年X月XX日

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

培养协议书 篇7

(甲方:军队 乙方:高校 丙方:国防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国防生有关规定,经军队有关部门组织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甲、乙双方确定(招收、选拔)丙方为国防生,培养目标为军队(指挥类、非指挥类)干部。根据国防生培养工作需要,甲、乙、丙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军队确定的国防奖学金标准和发放办法,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每学年与乙方结算丙方的学杂费,定期向丙方发放生活补助费。

(二)根据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组织丙方参加军政训练,帮助丙方具备基本的军人素质和军官素养。

(三)会同乙方对丙方实施教育管理,军政训练期间对丙方实施军事化管理,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四)建立丙方个人考评档案,在乙方协助下,定期考核了解丙方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军政训练、作风纪律、身心素质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五)与乙方共同负责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入伍时个人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的保管转递。

(六)参与丙方毕业考核鉴定,对达到培养目标的提出任职建议,根据部队需要和丙方专业特长、在校表现,提出分配预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丙方毕业派遣工作。

(七)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等因素,无法安排丙方到部队任职时,通过乙方安排丙方作为普通生面向社会就业。

(八)根据国家法律、军队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科学制定丙方的教学培养方案,合理设置专业课程,选派思想素质好、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为丙方授课。

(二)负责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及时向甲方通报丙方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协助甲方对丙方实施军政训练,将丙方军政训练内容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为丙方军政训练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四)配合甲方结算丙方的国防奖学金学杂费,为丙方评定发放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国防生专项奖学金。

(五)协助甲方对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负责将丙方违约情况记入其个人档案,配合甲方做好国防奖学金本金和违约金的追缴工作。对尚未足额退缴国防奖学金本金和违约金的,不得为其申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办理户籍迁移等离校手续。

(六)建立和保管丙方个人档案材料,丙方毕业入伍时将其个人档案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一并移交给甲方。

(七)组织相关院(系)对丙方作出客观的学期和毕业鉴定。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和推荐免试、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手续。

(九)对丙方原有的管理、教育和处罚权不因本协议而改变。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军队工作,严守国家和军队秘密,不得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外的其他党派和政治性组织,不得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军队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乙方的双重教育管理,定期向甲方、乙方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军政训练活动,自觉接受甲方军事化管理,学期和毕业训练考核达到甲方要求,体检符合军队有关规定。

(四)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必修学分,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培养目标为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不得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后,可以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研究生。

(六)未经甲方审批同意,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私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不得在校外借住、租住。

(七)享受甲方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可以参评乙方提供的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奖学金,享受军队提供的军事教育训练资源。

(八)毕业时服从甲方、乙方分配。

(九)应由一名亲友作为担保人,保证对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协议有效期内,有权对甲方、乙方未履行协议行为提出质询,或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第四条 违约情形

(一)除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等因素外,甲方、乙方因主观原因未能履行协议的,构成违约。

(二)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外的其他党派和政治性组织。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国防生管理规定被学校退学、开除学籍。

3.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擅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政训练,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严重。

5.以逃避到军队工作为目的,主动提出解除协议,拒不服从甲方和乙方毕业分配,或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教育无效。

6.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不合格,体检不符合军队要求,未能达到培养目标。

7.经甲、乙双方考核鉴定,确认不适合继续作为军队干部培养对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规定为丙方提供国防奖学金的,丙方有权解除培养协议。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违反本协议帮助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推荐免试和报考研究生等事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丙方构成违约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解除国防生培养协议,取消丙方国防生资格。

2.有第四条第二款1、2、3、4项情形的,由乙方对丙方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有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情形的,乙方不为丙方出具报考研究生、出国或者录用为公务员、国企职员等证明材料。

有第四条第二款第1、2、3、4、5项情形的,在协议解除后的30日内,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缴纳规定数额的违约金。

3.有第四条第二款第6项情形的,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成绩不合格,丙方须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伤病不符合军队体检要求,丙方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4.有第四条第二款第7项情形的,由甲方视情确定丙方是否退还国防奖学金和追缴违约金。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丙方完成规定学业毕业时自动终止。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须征得另两方同意。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国防生有关规定执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增加的协议附件,视为本协议内容。

(三)履行本协议出现争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丙方违约逾期未足额退回国防奖学金本金、缴纳违约金的,由甲方会同乙方通过法律手段追缴。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一份,复印无效。

20xx年X月XX日

培养协议书 篇8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要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生”的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单位(简称甲方),招收定向生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定向生本人(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协商从20xx年全国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丙方为专业研究方向定向 博/硕士 研究生。

二、上述定向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上报乙方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拟录取之前,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学业期满,凡具备《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四、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精神。

(1) 凡属用人单位(甲方)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后, 其学习期间户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 其他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用人单位 (甲方)可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提供部分生活补贴(其费用为每月X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定向培养研究生 的教学、管理、实习、调查等费用的标准与乙方非定向研究生相同。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发生违纪行为由乙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决定处理意见,通知甲方;丙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中途退学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将委托培养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定向生(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单位,乙方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九、签订此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招生单位公章:

丙方:

签 字: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培养协议书 篇9

立协议方:资兴市粤兴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资兴市职业中专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校企合作,使学生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的,帮助学生尽快了解和适应社会、锻炼能力、提高素质,甲方同意并负责接受乙方的学生在甲方参加实践现代学徒制培养活动。为确保顺利完成本次现代学徒制培养活动,按照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现代学徒制培养目的

1、通过现场实践,掌握工作技能,促进乙方在校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有效掌握。

2、培育纪律严明,勤俭节约,承担责任的精神,加快适应社会、服务社会步伐。

二、现代学徒制培养基本条件

1、年龄 :16周岁以上;

2、视力:矫正视力1.0以上;

3、健康状况: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公司员工健康的疾病;

4、学历:须为乙方在校学生,并具备合法学籍;

5、工作要求:做事认真,积极向上,吃苦耐劳,适应能力强,能服从工作调配。

三、合作内容

1、合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用人需求,组织学生到甲方公司进行现代学徒制培养,甲方依据工作需求,组织安排具体岗位。

3、现代学徒制培养地点:甲方所属厂区

4、现代学徒制培养期限:从20xx 年 04 月 30 日起至 20xx 年 08月 29 日止,总计 4 个月。

5、现代学徒制培养起始时间以乙方学生到达甲方指定的现代学徒制培养企业的第一天起生效,学生返回乙方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提供良好无毒无害的工作环境及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在厂区内和生活区内安全等。并免费提供与岗位相关的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

2、甲方为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提供住宿,水电费自理,行李和个人用品自备。劳保用品由甲方提供并统一管理。

3、甲方负责就餐,自选餐形式自由调配,餐费按照甲方正式员工的标准计算。

4、甲方提供理论教学场地,并安排师傅配合乙方在现代学徒制培养期间开展理论教学。

5、甲方为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指定师傅指导。

6、甲方要求乙方为每位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为乙方现代学徒制联络老师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管理补助费,该补助费以现代学徒制培养带队老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做好发动组织工作,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按照甲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用工要求,组织学生总计 10 人(男生 10 人)赴甲方现代学徒制培养。

2、负责为所有学生出具学生证明、身份证、相片等与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相关的证明。

3、负责安排1名老师作为现代学徒制教学联络人,配合甲方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实施管理,加强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的思想教育。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有违犯打架斗殴事件,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4、乙方选送的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及岗位制度、作息制度、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所在岗位要求完成工作。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由甲方按照其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5、学生在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期间,如患非工伤范围内的疾病,其医药费均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6、在现代学徒制培养期间乙方与学生的发生的经济纠纷、学历纠纷、意外事故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

六、现代学徒制培养期间工作时间要求:

1、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每天8小时,具体以生产安排为准。

2、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请假的,需经过甲方部门主管以及联系老师批准方为生效。现代学徒制培养生连续旷工达到2天的作自动弃学处理,自动弃学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按照甲方规定不予结算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

七、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费用

1、对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不安排试用期,甲方按照月平均1500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费用。

八、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结算方式及发放

1、甲方在每月15日结算上个月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现代学徒制培养期满,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离开甲方后一周内甲方应结清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和带队老师的所有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

2、约定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期届满现代学徒制培养生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分别经过各主管部门签核、到人事部门交还甲方公司物品、人事部门复核后,统一结算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

3、上述每月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费用甲方依据生产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金额支付给乙方提供的账号,并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发放给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费。

4、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地址:

九、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妥善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养协议书 篇10

甲方(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乙方(高校):*大学(学院)

丙方(学生): 级 专业 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国防生有关规定,经军队有关部门组织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甲、乙双方确定(招收、选拔)丙方为国防生,培养目标为军队(指挥类、非指挥类)干部。根据国防生培养工作需要,甲、乙、丙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军队确定的国防奖学金标准和发放办法,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每学年与乙方结算丙方的学杂费,定期向丙方发放生活补助费。

(二)根据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组织丙方参加军政训练,帮助丙方具备基本的军人素质和军官素养。

(三)会同乙方对丙方实施教育管理,军政训练期间对丙方实施军事化管理,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四)建立丙方个人考评档案,在乙方协助下,定期考核了解丙方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军政训练、作风纪律、身心素质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五)与乙方共同负责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入伍时个人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的保管转递。

(六)参与丙方毕业考核鉴定,对达到培养目标的提出任职建议,根据部队需要和丙方专业特长、在校表现,提出分配预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丙方毕业派遣工作。

(七)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等因素,无法安排丙方到部队任职时,通过乙方安排丙方作为普通生面向社会就业。

(八)根据国家法律、军队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科学制定丙方的教学培养方案,合理设置专业课程,选派思想素质好、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为丙方授课。

(二)负责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及时向甲方通报丙方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协助甲方对丙方实施军政训练,将丙方军政训练内容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为丙方军政训练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四)配合甲方结算丙方的国防奖学金学杂费,为丙方评定发放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国防生专项奖学金。

(五)协助甲方对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负责将丙方违约情况记入其个人档案,配合甲方做好国防奖学金本金和违约金的追缴工作。对尚未足额退缴国防奖学金本金和违约金的,不得为其申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办理户籍迁移等离校手续。

(六)建立和保管丙方个人档案材料,丙方毕业入伍时将其个人档案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一并移交给甲方。

(七)组织相关院(系)对丙方作出客观的学期和毕业鉴定。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和推荐免试、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手续。

(九)对丙方原有的管理、教育和处罚权不因本协议而改变。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军队工作,严守国家和军队秘密,不得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外的其他党派和政治性组织,不得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军队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乙方的双重教育管理,定期向甲方、乙方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军政训练活动,自觉接受甲方军事化管理,学期和毕业训练考核达到甲方要求,体检符合军队有关规定。

(四)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必修学分,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培养目标为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不得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后,可以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研究生。

(六)未经甲方审批同意,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私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不得在校外借住、租住。

(七)享受甲方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可以参评乙方提供的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奖学金,享受军队提供的军事教育训练资源。

(八)毕业时服从甲方、乙方分配。

(九)应由一名亲友作为担保人,保证对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协议有效期内,有权对甲方、乙方未履行协议行为提出质询,或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第四条 违约情形

(一)除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等因素外,甲方、乙方因主观原因未能履行协议的,构成违约。

(二)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外的其他党派和政治性组织。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国防生管理规定被学校退学、开除学籍。

3、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擅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政训练,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严重。

5、以逃避到军队工作为目的,主动提出解除协议,拒不服从甲方和乙方毕业分配,或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教育无效。

6、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不合格,体检不符合军队要求,未能达到培养目标。

7、经甲、乙双方考核鉴定,确认不适合继续作为军队干部培养对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规定为丙方提供国防奖学金的,丙方有权解除培养协议。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违反本协议帮助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推荐免试和报考研究生等事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丙方构成违约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解除国防生培养协议,取消丙方国防生资格。

2、有第四条第二款1、2、3、4项情形的,由乙方对丙方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有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情形的,乙方不为丙方出具报考研究生、出国或者录用为公务员、国企职员等证明材料。

有第四条第二款第1、2、3、4、5项情形的,在协议解除后的30日内,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缴纳规定数额的违约金。

3、有第四条第二款第6项情形的,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成绩不合格,丙方须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伤病不符合军队体检要求,丙方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4、有第四条第二款第7项情形的,由甲方视情确定丙方是否退还国防奖学金和追缴违约金。

第六条 附则

甲方(选培办主任签字):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学校领导签字): *大学(学院)(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学生签字):

担保人(亲友签字):

监护人住址: 监护人电话: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X月XX日

培养协议书 篇11

甲方:淮安市辅仁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学生)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和实训,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学生管理,在职责范围内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3.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和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报名注册录取或对口单招升入大专的学生,成绩合格,由录取高校颁发国统招大专毕业证书;通过成人高考并完成学业的学生,成绩合格,由录取高校颁发成人大专毕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考试和评估的,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4.学校对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安排在所学专业系统内对口就业;

5.凡能准确反映我校学生在学习和工作期间的影像、文字、照片、资料等,甲方有权在书报、电视等媒体以及招生简章中用于教学成果、办学社会效益、教学评估等方面的宣传。

二、乙方职责

1.入学时必须参加体检,必须投保三年学生平安保险,并将体检表和保险收据交学校存档;

2.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交齐全部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否则不予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本协议自动解除;

3.按国家规定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在校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纪,主动接受学校处理:

(1)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给予处分,赔偿损失,直至开除学籍;

(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向楼下高空抛物;

(3)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在校园、教室、食堂等公共场合勾肩搭背、接吻、拥抱等不文明行为,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严禁私接电源,严禁用学校规定以外的其他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烧水煮饭,严禁上课时玩手机;

(5)严禁夜不归宿,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就寝,违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6)严禁无故旷课,教育部规定:中专生累计旷课达60节以上者自动取消学籍;

(7)为加强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寒暑假时间学生一律离校,开学时按时返校。双休日不回家的学生,必须个人申请、班主任批准、学工处汇总并报总务处备案,方可住在校内;

(8)乙方在读期间如损坏公物或因违反规定造成严重损失的,需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一切后果;

(9)因乙方违反《学生手册》或其他管理制度被甲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不予退还学费。

三、其他约定

1.对于在校园内因个人原因(酗酒、吸烟、追逐、打闹、自残、高空攀爬、向楼下抛物等)而引起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校期间,若乙方中途擅自离校,按自动退学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对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撤销前,学校不予安排就业;

4.校际联办专业的学生,开学后必须与联办院校签订《学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乙方就业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学生签字):

代表(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养协议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二、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博士后的研究经费和实验条件。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三、其它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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