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男,汉族,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女,汉族,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于20xx年月日在大连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1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若男方未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10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直至1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年月日
女方:(签名)
年月日
女方: 身份证件号: 出生日期:
男方: 身份证件号: 出生日期:
女方与男方因婚后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自愿离婚。经双方充分考虑、协商,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因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双方无子女,各自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
三、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无共同的房产和存款;由女方婚前购买用于婚内共同生活的生活用品以及家用电器,(包括有TCL25寸彩电一台,GREECE格力 1。5批空调一台,某品牌电脑一套,荣事达5L洗衣机一台以及各类小家电,总共折合人民币1万余元,这些财产现在全部由男方独自支配和管理)。女方因考虑到男方经济困难,愿将这些共同生活财产属于女方部分全部无偿赠送给男方。并且,因男方提出向女方索要*元人民币的经济支助的要求,女方也承诺在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生效后的当日一次性给付男方。男方收到女方*元人民币支助后,应一并向女方出具收条,收条由女方保管为证。
2、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险及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3、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中已作出完全、明确的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再无其他任何共同财产。
四、共同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 (签字)
年 月 日
女方 (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叁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198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郑州市女方:,1984年2月5日出生,汉族,现住郑州市路家属院。
我们双方2019年9月27日在x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⑵其他财产:LG柜机空调、长虹液晶电视、海尔洗衣机、海尔冰箱各一台归女方所有;沙发一套、新大洲本田125摩托一辆、LG挂机空调一台和柜子、床、梳妆台及吊椅各一个归男方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双方财产分割已完毕,并无争议。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四、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