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书(通用34篇)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消毒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执行标准及产品检验报告、注册商标、标签、说明书和样品等相关资料。
4、甲方提供的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是合法有效的,伪造、假冒证明文件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5、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6、甲方提供的`产品须是按法定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并随货附有对应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与合格证。
7、在流通与使用中,如发生由于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甲方须派代表迅速赶到现场并承担由此引起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产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8、产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生产日期、无使用期限等异常情况,甲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9.因经营过程中发现甲方伪劣产品或假冒专利产品等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使乙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乙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甲方应提供合法票据,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特殊效期产品除外。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12、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所供产品的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与甲方联系通报相关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
13、乙方应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产品存储要求的储存场所,因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双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在既有合作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xx年度协作件质量保证协议,以确保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能够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最终得到用户的认可。
二、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样、技术文件和有关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组织生产,满足甲方对质量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按时提供给甲方。
2、甲方要求乙方按ISO9001:20__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指定的时日内通过第三方的审核认证。
3、乙方提交产品时必须对合格品与工料废进行隔离并做好标识,其加工的零件如有任何质量问题应通知主管检验员;甲方在入库检验过程中发现没有区分开明显的料废和非料废情况下将由乙方进行挑检,如甲方挑检出的料废,甲方将作为乙方的工废处理,不计加工费。
4、乙方在毛坯加工时如发现毛坯尺寸与图纸不符或毛坯有其它问题时,应立即停止加工,并及时通报甲方,因没有及时沟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5、乙方产品同一质量问题在我公司检验中连续被发现二次以上的将每次对乙方罚款200~500元。
6、乙方因零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批量性报废时,乙方应承担本批产品的所有损失。
7、甲方顾客处反馈的质量问题是乙方责任的,如果顾客对我公司没有进行经济处罚,甲方将每次对乙方罚款500~1000元;如果顾客对我公司进行了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8、乙方产品在甲方检验过程中发现A类项目100%合格,B、C类项≥95%的指标未能达到,甲方将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
(1)乙方必须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仍然不合格的将作报废处理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有特殊情况,填写让步接收申请表,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将本批产品交付给甲方顾客时本批产品的加工费总额将下浮3~5%。
9、甲方对乙方产品的质量情况每月进行统计考核,并开出纠正措施计划项目,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对其进行50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果在一年的质量情况统计中连续3个月排名在最后一名的将对生产任务进行减产,如果半年连续排名最后一名的将取消其合格供方的资格。
10、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下一次协议签订之前,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归口部门为质保部。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开发新建坐落在xx市xx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内、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工期质量等级
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期质量等级为合格,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合理使用年限为xx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x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x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半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x年x月x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x年x月x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住宅工程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在场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见附录()。
甲方(章):
乙方(章):
供货单位:
(简称甲方)
进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3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方全称(甲方):
供方全称(乙方):
为保证外协产品质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就外协件和原材料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质量保证协议如下:
一、通则
甲方质量部对供应部采购的外协产品实施质量监控;负责分析确认外协产品的质量问题及其责任方;组织、协调、跟踪、验证外协产品的质量改进。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供货的外协产品的质量,产品必须在入库、装配、检验试验、路试和售后等环节,符合尺寸、内在质量、装配性、功能、耐久性等要求,并对产品质量总负责。
外协产品质量问题责任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实施质量持续改进,进行产品和生产过程的缺陷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分析,采取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现实和潜在的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的重复发生。并保证甲方和客户所需要的质量和信誉。
本协议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二次供应商。乙方应确保并证明其与二次供应商间具有相等同的质量保证协议并得到有效的遵守。
二、批量供货的前提条件
1、零缺陷质量战略作为我们共同的质量目标,贯穿于顾客、组织、供方三方的产品的供应链中。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持续改进的素质和能力。
3、乙方必须拥有合理和有效的加工、检测和试验手段,验证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受控能力,满足产品的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满足质量可追溯性的要求。
4、必须通过甲方开发部的首件样品认可。
5、必须通过甲方质量部的批量认可。包括:
(1)首批样品检验;(2)两日生产审核;(3)批量试装;(4)过程审核。
6、乙方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任何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批准,私自对其供货产品进行更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外协产品的质量目标及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外协产品,必须满足按GB2828抽检,AC=0 RC=1的合格判定标准。
2、双方共同商定年度供货质量目标(见质量保证协议附件)。
四、批量供货的外协件质量保证措施
1、型式试验
2、售后产品质量分析
3、对关键质量改进项目进行质量验收。
4、针对乙方产品设计更改、工艺更改、材料更改、重要工装和模具的更改、生产场地的更改、重新供货和重要二次供应商的更改,进行重新认可。
五、乙方质量问题的处理
甲方视外协件质量缺陷率、缺陷严重程度及其对生产造成的影响,采取如下外置方法:
1、入厂检验出现的质量问题
A)乙方提供的外协件和原材料按《入厂检验规范》要求检验,判定为合格的,乙方同甲方供应部协商处理;若甲方生产急用,不得不进行挑选时,乙方承担挑选及索赔费用。
B)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甲方根据产品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对该零件价格采取下浮5%、10%、或20%处理,整改有效的恢复正常。
注:整改期从质量问题通报日起计算,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验证合格止。
2、造成生产线停产的质量问题
C)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停产损失,按150元/分赔付。
D)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甲方对该零件暂不付款,整改有效后恢复正常。
E)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工厂停产损失,按客户工厂索赔规定执行,并承担甲方全部连带损失。
3、生产装配及用户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乙方提供的外协件和原材料,虽经过验收,但在生产或用户使用的过程中,所发现的责任在乙方,应由乙方无偿予以更换,并承担在售后市场更换零件等相关费用和公司派员参与上述质量活动的连带费用。
甲方供应部保留有关不合格产品1个月,乙方可在一个月内通过来人或者其它方式进行确认和办理退货,过期未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意愿处理该产品。
六、特殊规定
由于外协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试验能力不满足要求,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每半年一次的材质抽验,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时,全部抽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对不合格外协产品,甲方有权进行不可恢复标记、标识处理,甚至销毁。
承担重新认可的全部费用。
承担同一质量缺陷重复发生时,甲方相关部门前往乙方进行质量改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奖励
每年度甲方会同乙方签定《供货质量目标》,根据乙方供货质量情况,甲方每年对供货厂进行评定,对于供货质量控制良好的厂家,甲方将采取增加订单数量、优先付款、缩短付款期限或发放证书等方式对供货厂给予奖励。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作为本协议的证明,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
供货方:
购货方:
为确保螺旋藻系列产品在流通领域的质量,保证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产品的安全性,明确购货方、供货方的责任,经磋商达成如下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1、供购双方在互惠互利,确保质量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合作。
2、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取得生产资格。产品质量标准以国家已经颁布的标准为准
3、供货同时,供货方不但要提供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产品,而且要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企业标准、生产批准文号等等。
4、购货方对供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供货方要负责换货或退货,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购货方保管、养护不当而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5、购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向供货方索赔损失,须出具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书、购货发票、罚没款正式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6、为保证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安全,防止假劣产品冲击市场,购货方不得从非本企业授权之人手中购货。
7、供货双方或一方违反此协议书,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出面调解或仲裁
8、本协议自签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货方:
购货方: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1、基本要求: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资质材料和质量标准,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
2、技术要求:
(1)、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检验合格证明及发货清单,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行业质量标准及甲方内控标准,并保证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货物出厂之前须经严格检验,确保包装方式良好,避免造成质量问题。
(2)、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同意甲方必要时进行现场审计,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认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从乙方进货。
3、质量事故:若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损失或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甲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甲方委托的鉴定部门或其他权威鉴定机构认定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质量责任:
1、乙方应对自己的货物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2、乙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甲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4、乙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5、乙方需保障货物从出厂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质量。
6、乙方所供货物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由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品质异常造成甲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包含但不限于客户索赔、退货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所供货物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批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甲方的料号等。
第四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三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的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甲方验收时未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或生产使用后产品流通过程中等期间,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批号、数量及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3、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乙方提供货物所用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所使用的包装容器必须从厂家定做,不使用回收包装桶,且桶上标签要规范,且能体现出乙方产品信息,对于大宗液体原料,要使用专业槽车。非专用槽车需提供槽车清洗证明,因非专用槽车运输产生的交叉污染由乙方负责。
4、乙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甲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发现货物存在任何实际情况与检验报告或合同约定不符而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定价与结算
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2、付款方式:双方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货的30%付给乙方,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后10日内支付其余货款。但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自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后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甲方已预付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双方可协商处理。
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客户,获得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3、乙方所共货物必须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含隐含的质量需求)及甲方要求的内控标准。如甲方在收货时或收货后生产使用或所生产产品的销售、消费者使用等任一环节中,发现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经济赔偿问题。
4、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三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小时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终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一)甲方义务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1。甲方首次与乙方发生业务关系时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员上岗证复印件。甲方的证照如过效期或发生变更应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新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生产批件、新药证书、质量标准、包装说明书备案资料及药品检验报告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5。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并附带有加盖本企业质管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购货企业如为医疗机构其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品,甲方有责任对该品进行回收(含乙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药品储存仓库,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但如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乙方收到甲方所供应的药品时,如发现有短少、污染、破损等现象,应立即拒收并通知甲方。
3。。如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但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
6。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的产品,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须提供企业的合格资质证照材料,如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甲方须提供所经营产品的产品注册批件和与所供检验报告书、质量标准、注册商标、样品等相关资料。
三、甲方提供的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是合法有效的,伪造、假冒证明文件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宣传资料等必须符合相关产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不符相关法规要求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甲方提供的产品须是按法定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并随货附有对应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与合格证。
六、在流通与使用中,如发生由于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甲方须派代表迅速赶到现场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甲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出的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内尽量早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该质量问题以及由该质量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必要时甲方应以第三人的身份申请参加诉讼,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若甲方未能按有关行政机关或乙方的要求期限对有关质量问题作出妥善处理,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直接赔偿第三方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应及时向甲方追偿,甲方若拒不承担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三倍支付产品质量责任违约金(乙方实际损失包括罚款、赔偿金、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甲方应提供合法票据,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特殊效期产品除外。
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合格资质材料并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
十、甲方提供的'产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若因储存不当导致产品变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所采购物料满足质量要求,同时满足本公司产品特殊性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2.适用范围:
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所有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处理。
3.质量责任:
3.1需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供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
3.2需方对于物料的质量控制采用公司内控标准检验。
3.3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3.3.1供方应对自己物料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建立和保存进出物料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2供方提供的物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购方内控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行业质量要求标准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3.3.3供方提供物料签订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全项检测报告。
3.3.4供方交货时间应按订单合约按时交货,延期交货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应给予赔偿。
3.3.5供方需保障物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质量。
3.3.6供方物料在需方入厂检验不合格时及时收回。
3.3.7供方物料在需方入厂检验时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8供方物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双方协商给予一定的赔偿。
3.3.9因供方物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退货等)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10供方物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10供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
4.经供、需双方协议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则:
4.1供方每年提供一份官方检测报告,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法定检验符合需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物料发生的质量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4.2外包装明细必须有产品名称、规格、供方的出货批号、数量等产品信息。
4.6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等。若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先通知需方,并提供相应的供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需方确认,经需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5.赔偿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下:
5.1供方物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及时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返工,所需的返工或筛选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水电费、场地费、管理费等),且筛选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无偿补足相应数量。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守法的原则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1、甲乙双方需提供合法的设备、耗材、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包装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产品说明书、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生产许可证、备案表、报关单等)、医疗器械注册证;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必须保证质量。如因质量造成的质量责任由甲方负完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电传、等形式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7、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都需加盖鲜章;
8、本协议有效期: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供货单位(公章):购货单位(公章):
签订人:签订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三、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供货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条例,确保本公司经营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业务员委托书(标明委托的业务范围、委托有效期、委托的商品种类等项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提供药食同源类商品或食品(含保健食品)类商品时,应每次均随货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印章的真实有效《检验合格书》,检验合格书应由相关的政府检验机构或生产企业出具。
4、商品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如果该质量问题不是乙方保管或运输不当而造成,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等合格品标识,商品的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商品发生权利变更(延续、转让、放弃、失效)的,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更换商品上相应的权利标记;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首次经营品种,甲方应提供证照、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资质文件,以及该品种的批准生产文件、质量标准、《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样品、同批号厂检报告,以及物价部门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每页加盖甲方原印章。
8、甲方处理商品质量问题时应规范操作,不得擅自到乙方仓库进行调换货。对涉及下属连锁大药房各零售门店的商品,也不得擅自到各门店进行调换货。
9、甲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发生任何项目的变更,均应先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样品包装,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新包装商品的供货,以确保乙方经营商品的合法性。
10、本质量协议中,涉及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指定专人处理。
处理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经营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加盖原印章)。
2、乙方应提供符合商品包装要求的储存条件,并按要求合理储运。
3、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商品后,按照乙方相关商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验收,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货票不符、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食品类商品检验报告书未随货同行等情况,乙方可以拒收。
4、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双方有分歧时,以权威部门的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权威部门的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后,五日内未答复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可能采取扣除该批货款并销毁该批商品等措施)。
5、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切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双方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民事赔偿责任。
3、上述各条款中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均已明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经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需求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号:
签订时间:___年_月_号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lgfr500全新阻燃abs),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5、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黑龙江省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用具,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向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乙方备案用。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应按批次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或其他复印件。
五、甲方货到后,乙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六、乙方应具备贮存、保管甲方所供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乙方负责。
七、 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八、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黑龙江省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目的:
为明确公司(简称为甲方)对供应商的质量要求,并为供应商(简称为乙方)的产品不合格时,作为处理和索赔的依据。
2、质量要求: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其性能必须符合甲方的《原材料技术标准》或《外协件内控标准》。
2.2、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物资的合格证或自检报告等证明物资合格的材料。
2.3、乙方的产品包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包装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重量等。
2.4、当甲方的顾客需要到乙方进行验证时,乙方应给予安排并配合验证工作。
2.5、乙方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及时供货能力。
3、发生不合格的处理:
3.1、经甲方验证不符合《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原材料或不符合《外协内控标准》的外协件,乙方必须进行退货,并由乙方负担甲方的运输费及试验费。(运输费按每100公斤;10元/10公里、试验费按30元/100公斤)。
3.2、发现乙方物资不合格时,应及时按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整改,并在15天内提交给己方整改措施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再次送货。
备注:(虽然我公司对关键物资、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进行性能试验或检验,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推卸责任,并由乙方负担全部损失)。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质量保证部签字(盖章):
本协议为《供应商协议》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主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
买、卖双方基于“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为了保障“质量保证,消费信赖,顾客满意”质优品牌的长远利益,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外观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瑕疵和主要缺点。
严重瑕疵---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使消费者有受伤或不安全。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瑕疵,但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 尖利边点--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边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边或斜薄边(或将其做成折边,卷边或形成曲边,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外露螺栓或螺纹可触及的末端不可有外部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①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于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②特殊制品如纺织品、食品和化妆品类有限制的金属危险尖利体存在。
(2)表面污脏、划伤或擦花、凹坑、皱折、变色或掉色严重、氧化生锈、涂层脱落或失去光泽等、配件松动或脱落、破裂或额外孔洞&气泡、变形翘曲、发霉(含潮湿)或胀包、臭味、携带毛发昆虫遗留物或其他不明杂质沉淀物;液体容器遗漏流出;电源导线外漏、硬化等。
(3)规格尺寸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材质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以交货前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为准。
(5)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6)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2、功能及安全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或推广试用)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不良和主要缺点,或者消费者购买后在一定的承诺使用时期内发生的严重功能不良和主要缺点。
严重不良---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引起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或者不能执行或达成产品应有主要功能的缺点。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不良,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餐厨具类的易腐蚀、漏水、组件松脱、硬度不够、不耐寒热、使用寿命太短、毒性重金属铅、镉、铬、镍等含量超标;不耐腐蚀;文具用品书写类的书写性能差、不耐冲击、不耐水耐晒、不耐寒热等及毒性元素含量超标;食品、化妆品类经测定细菌、毒性元素(铅、镉、砷、汞等)和添加剂含量超标、保质期已过、易过敏等不良反应;电子类的不能正常运行、漏电及不防水、不耐热耐燃等;家纺类的易掉褪色、不耐酸耐汗及摩擦、毒性元素(细菌、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超标等;
(2)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3)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3、包装及标签、使用安全说明
(1)提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依照国家质检局要求标准来执行标签中‘执行标准’的,可以参考以下中国质量法规条例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中的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例如:塑料杯、铁锅、刷子、打孔机等。)
企业的产品标准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表示“该主管部门必须是当地的,并且它的级别要达到市级以上”。
●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包装必须安全、牢固,以便货物能够在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如卖场货仓验收区或者双方约定的提货处),验收时完好无损,保证商品的正常市场流通。否则若发现有关影响卖场销售的不良缺陷,公司会拒绝接受货物并将行使向供应商索赔(赔偿或按时补救)一切可能引起的销售等损失的权利。
不良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内盒或外箱各边缘结合处,有明显破损,裂缝;
②产品包装已经损坏以致影响正常陈列与销售,如条码不能扫瞄、挂孔尺寸歪斜、包装或产品外观损毁变形、潮湿发霉、液体泄漏或包装物破裂、标签脱落/错误、说明书遗漏等;
③产品脱离零售包装及个别包装;
④组合包装产品的包装已经破坏影响展示销售;
⑤包装内数量缺失或者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
⑥如上述外观部分及功能安全部分所述的严重和主要不良缺陷描述。
(3)可拆分使用的组合包装的产品,应对整体包装进行相应封闭包装处理。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面印制的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真实,便于在正常销售流通中不会因此引起质检等相关国家检查部门的打假质疑或者消费者的投诉争议等。
4、有效期(保质期)要求
对于经营的产品中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部分的,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国内产品到达公司仓库时剩余保质期应大于全部保质期的2/3,进口产品应大于1/2。
二、验收和文件审核
前提:所有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卖场进行销售。公司对供应商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公司入库检验、生产阶段、消费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此检验步骤,并不会给公司的权利带来限制,也不会减轻或消除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着“相互信任,品质优良”的合作原则,公司不会指定一些专门的检验标准来要求供应商,只是要求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或达到一定的品质保证水平,即具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系统,专门的产品检验、测试或认证队伍,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包括符合或接近国标、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明等品质文件)。同时,供应商须接受公司质量部门在收货时对发现的品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质疑及索取相关资质品质文件的要求,还有生产阶段对工厂进行的不定期现场审核和产品检查。
1、货物检验
公司没有指定特别的检验标准,只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而参照国际通用MIL-STD-105E 抽样标准(或者GB2828的抽样检验标准)执行收货检验。供应商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
(1)MIL-STD-105E 抽样标准内容:一般正常检验(外观/包装)水准: Level II ; 特别检验(功能/组装)水准: S-2;AQL水准CRI:0;MAJ:1.0~2.5;MIN:2.5~4.0。
(2)公司在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在三个工作日执行抽箱检验和货物数量清点作业,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等情况的,会拒收(或暂时保管)整批货物并在24个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2、文件审核
为确保向公司持续提供批量优质产品的能力,并且保证进入公司卖场的所有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准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确认样品或其他形式确认时向公司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品质方面有效资质文件做质量评估。这些文件应明确该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等,公司会保证文件保管的隐私及安全性;
(1)供应商在样品确认阶段,需提交给公司相关有效的产品品质文件或参考性证明资料做质量评估,如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如CCC,QS,CEC,CB等。
(2)供应商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并在采购合同确认后能够及时提供与采购合同相同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并有责任在后续补货过程中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按许可证管理的)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强制性如CCC、CB、QS、CIQ等)或其他有特别管理要求的文件复印件;相关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材料证明等复印件,特殊产品如化妆品、保健品类需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卫生防疫、质量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CIQ报告、进口报关单等)和中文标识、说明书。
(3)若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品质文件不全或者无法提供,公司则有权对产品进行不合格判定处置。
(4)公司会在产品销售期内妥善保管审核过的品质文件、证书和报告,但对于文件的合法、真实性无法进行正确判断,除非在卖场发生品质不良投诉或国家质检部门查核发现的异常时,会对此进行法律途径的重新认定,供应商须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三、质量问题及解决和违约责任
1、质量问题及解决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和相关品质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公司或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公司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专人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若供应商没有及时答复及处理,视为供应商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造成的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接到公司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人将货物取回(或者用其他方式退回),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并承担退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因产品量小货物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公司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3)对于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召回,并给予妥善处理。
(4)供应商需对产生的不良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退货批次,供应商还需向公司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2、违约责任
(1)公司在对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供应商提出交涉补救措施要求,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若产生无法补救满足商品正常时间上架而产生公司一定费用损失的,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供应商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公司返工(如包装错误等可以返工的),则供应商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公司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3)供应商交货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处理方案,否则公司有权做出处置。
(4)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动作迟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按2倍货款金额退赔给公司,公司亦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5)若供应商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公司调查,认定供应商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供应货物中,供应商应按该批货款2倍赔偿公司。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6)因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消费者对产品索赔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消费者的赔偿金、公司的名誉损失)。
(7)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在24个小时内予以回复。在查明属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需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赔偿公司损失费用。同时,由此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后果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商场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的,公司可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名誉损失费)。
(8)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特性、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公司仓库或卖场上架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公司发现供应商将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供货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物价值的2倍的违约金,公司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四、售后质量保证
依照国家“三包法”产品若在销售期间或者售后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会委托公司对顾客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更换:在发现/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后,若经鉴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2、免费保修: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顾客方面原因导致产品不可用(安装问题)或运输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维修并承担配件更换连带费用。
3、退换货: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或者制造原因造成的,或者产品保质期内性状发生一些变化的,供应商无偿在指定周期内安排退换货处理。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的产品,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须提供企业的合格资质证照材料,如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甲方须提供所经营产品的产品注册批件和与所供检验报告书、质量标准、注册商标、样品等相关资料。
三、甲方提供的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是合法有效的,伪造、假冒证明文件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宣传资料等必须符合相关产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不符相关法规要求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甲方提供的产品须是按法定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并随货附有对应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与合格证。
六、在流通与使用中,如发生由于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甲方须派代表迅速赶到现场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甲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出的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内尽量早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该质量问题以及由该质量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必要时甲方应以第三人的身份申请参加诉讼,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若甲方未能按有关行政机关或乙方的要求期限对有关质量问题作出妥善处理,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直接赔偿第三方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应及时向甲方追偿,甲方若拒不承担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三倍支付产品质量责任违约金(乙方实际损失包括罚款、赔偿金、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甲方应提供合法票据,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特殊效期产品除外。
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合格资质材料并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
十、甲方提供的产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若因储存不当导致产品变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购货方):
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或GMP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购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管理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有温度要求的药品运输乙方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保证运输途中温度符合要求。
4、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5、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6、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一致并加盖公章或销售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品规的药品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来货品种应附有加盖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乙方方接到甲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以函到日期为准),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事件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由于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双方有责任为对方收集、提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药品不良反应等信息,以便双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十二、本协议各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X月XX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乙方(签章):
20xx年X月XX日
甲方:
乙方:
1、目的:
为明确公司(简称为甲方)对供应商的质量要求,并为供应商(简称为乙方)的产品不合格时,作为处理和索赔的依据。
2、质量要求: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其性能必须符合甲方的《原材料技术标准》或《外协件内控标准》。
2.2、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物资的合格证或自检报告等证明物资合格的材料。
2.3、乙方的产品包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包装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重量等。
2.4、当甲方的顾客需要到乙方进行验证时,乙方应给予安排并配合验证工作。
2.5、乙方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及时供货能力。
3、发生不合格的处理:
3.1、经甲方验证不符合《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原材料或不符合《外协内控标准》的外协件,乙方必须进行退货,并由乙方负担甲方的运输费及试验费。(运输费按每100公斤;10元/10公里、试验费按30元/100公斤)。
3.2、发现乙方物资不合格时,应及时按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整改,并在15天内提交给己方整改措施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再次送货。
备注:(虽然我公司对关键物资、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进行性能试验或检验,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推卸责任,并由乙方负担全部损失)。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质量保证部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XX元XX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是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SP)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国家合法的药品经营或生产企业,应相互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证照及相关资料复印机并加盖企业原印章,如因乙方药品证照、资料不全、失效等因素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对方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的药品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要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授权销售品种、地域、期限)、身份证复印机,乙方如因非本公司授权的销售人员发生业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药品是资质资料齐全且符合国家药品生产(或经营)质量标准的药品、同时每批药品随货提供同批号的厂方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国产药品)。乙方从甲方购入进口药品时,甲方应提供该药品有效期内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机并加盖企业鲜章。
三、甲方所提供的药品包装应符合药品质量要求,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规定。甲方应严格按照包装标识运输药品,达乙方时,应符合国家对药品运输的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乙方收到货物应根据有关标准立即验收,发现短少、破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乙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因存储条件不符合规定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对药品质量进行验收时,如发现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负责退换。
五、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乙方开具发票,发票上不能全部列明的,应付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甲方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六、若消费者因药品质量问题进行 投诉,甲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药品质量问题的裁定要有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所出具的鉴定报告,确因甲方供货的药品质量问题(有省级鉴定证明)所造成经济法律责任;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药品破损或保管不当而引起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时若涉及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提供详细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信息,双方如有分歧,以当地省级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八、国家要件管理部门有关药品政策调整时,涉及到甲方所供药品的甲方应负责对药品进行换(退)货。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SP)中的规定为准。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品,甲方有责任对该品进行回收(含乙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药品储存仓库,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但如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乙方收到甲方所供应的药品时,如发现有短少、污染、破损等现象,应立即拒收并通知甲方。
3..如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但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
6.本协议有效期年。[泡泡演讲稿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期限从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货方:
购货方:
为确保螺旋藻系列产品在流通领域的质量,保证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产品的安全性,明确购货方、供货方的责任,经磋商达成如下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1、供购双方在互惠互利,确保质量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合作。
2、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取得生产资格。产品质量标准以国家已经颁布的标准为准
3、供货同时,供货方不但要提供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产品,而且要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企业标准、生产批准文号等等。
4、购货方对供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供货方要负责换货或退货,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购货方保管、养护不当而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5、购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向供货方索赔损失,须出具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书、购货发票、罚没款正式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6、为保证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安全,防止假劣产品冲击市场,购货方不得从非本企业授权之人手中购货。
7、供货双方或一方违反此协议书,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出面调解或仲裁
8、本协议自签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货方(盖章):
购货方(盖章):
年 月 日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确保器械质量,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经营企业,即具有药品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必须的证照。甲方必须提供器械购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及委托时限、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乙方备案。
二、供货方保证经营的器械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器械标准(is013485)。货品内、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甲方向乙方所供货品在包装上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包装牢固,符合储运运输要求,而乙方的储运条件应符合医疗器械所要求的条件,货品交付后如因储运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货品,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品缺少、破损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五、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上述各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__ 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类型:
需方全称(甲方):
供方全称(乙方):
为保证外协产品质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就外协件和原材料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质量保证协议如下:
一、通则
甲方质量部对供应部采购的外协产品实施质量监控;负责分析确认外协产品的质量问题及其责任方;组织、协调、跟踪、验证外协产品的质量改进。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供货的外协产品的质量,产品必须在入库、装配、检验试验、路试和售后等环节,符合尺寸、内在质量、装配性、功能、耐久性等要求,并对产品质量总负责。
外协产品质量问题责任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实施质量持续改进,进行产品和生产过程的缺陷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分析,采取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现实和潜在的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的重复发生。并保证甲方和客户所需要的质量和信誉。
本协议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二次供应商。乙方应确保并证明其与二次供应商间具有相等同的质量保证协议并得到有效的遵守。
二、批量供货的前提条件
1、零缺陷质量战略作为我们共同的质量目标,贯穿于顾客、组织、供方三方的产品的供应链中。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持续改进的素质和能力。
3、乙方必须拥有合理和有效的加工、检测和试验手段,验证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受控能力,满足产品的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满足质量可追溯性的要求。
4、必须通过甲方开发部的首件样品认可。
5、必须通过甲方质量部的批量认可。包括:
(1)首批样品检验;
(2)两日生产审核;
(3)批量试装;
(4)过程审核。
6、乙方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任何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批准,私自对其供货产品进行更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外协产品的质量目标及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外协产品,必须满足按GB2828抽检,AC=0 RC=1的合格判定标准。
2、双方共同商定年度供货质量目标(见质量保证协议附件)。
四、批量供货的外协件质量保证措施
1、型式试验
2、售后产品质量分析
3、对关键质量改进项目进行质量验收。
4、针对乙方产品设计更改、工艺更改、材料更改、重要工装和模具的更改、生产场地的更改、重新供货和重要二次供应商的更改,进行重新认可。
五、乙方质量问题的处理
甲方视外协件质量缺陷率、缺陷严重程度及其对生产造成的影响,采取如下外置方法:
1、入厂检验出现的质量问题
A)乙方提供的外协件和原材料按《入厂检验规范》要求检验,判定为合格的,乙方同甲方供应部协商处理;若甲方生产急用,不得不进行挑选时,乙方承担挑选及索赔费用。
B)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甲方根据产品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对该零件价格采取下浮5%、10%、或20%处理,整改有效的恢复正常。
注:整改期从质量问题通报日起计算,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验证合格止。
2、造成生产线停产的质量问题
C)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停产损失,按150元/分赔付。
D)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甲方对该零件暂不付款,整改有效后恢复正常。
E)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工厂停产损失,按客户工厂索赔规定执行,并承担甲方全部连带损失。
3、生产装配及用户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乙方提供的外协件和原材料,虽经过验收,但在生产或用户使用的过程中,所发现的责任在乙方,应由乙方无偿予以更换,并承担在售后市场更换零件等相关费用和公司派员参与上述质量活动的连带费用。
甲方供应部保留有关不合格产品1个月,乙方可在一个月内通过来人或者其它方式进行确认和办理退货,过期未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意愿处理该产品。
六、特殊规定
由于外协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试验能力不满足要求,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每半年一次的材质抽验,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时,全部抽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对不合格外协产品,甲方有权进行不可恢复标记、标识处理,甚至销毁。
承担重新认可的全部费用。
承担同一质量缺陷重复发生时,甲方相关部门前往乙方进行质量改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奖励
每年度甲方会同乙方签定《供货质量目标》,根据乙方供货质量情况,甲方每年对供货厂进行评定,对于供货质量控制良好的厂家,甲方将采取增加订单数量、优先付款、缩短付款期限或发放证书等方式对供货厂给予奖励。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作为本协议的证明,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购货方):
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或GMP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购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管理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有温度要求的药品运输乙方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保证运输途中温度符合要求。
4、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5、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6、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一致并加盖公章或销售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品规的药品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来货品种应附有加盖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乙方方接到甲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以函到日期为准),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事件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由于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双方有责任为对方收集、提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药品不良反应等信息,以便双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十二、本协议各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X月XX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乙方(签章):
20xx年X月XX日
甲方(供货方):黑龙江仁隆祥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方):
为了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资料(证照复印件加盖甲方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药品是由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药品符合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当药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及药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甲方所供品种若为乙方首次经营品种时,按规定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品种合理质量资料,包括药品注册批件、质量标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原印章。
4、甲方向乙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需提供加盖甲方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该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甲方对所供药品质量负责,如因甲方引起的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
6、甲方所供药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应符合货物运输要求。整件包装药品内应附药品合格证。发货时应提供药品随货同行单和每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并有随货同行。
7、甲方根据药品的温度和控制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保温或冷藏、冷冻措施,确保运输中药品符合储存条件,对运输中的药品质量负责。相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品种按照国家规定扫描、上传。
8、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后,应及时给予答复,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并对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保证时药品合法经营企业,向甲方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材料。
2、乙方对到货药品应及时验收,发现问题(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等情况)应三日内(已收货日期为准)将信息反馈给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乙方应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储存盒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 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20xx元—20xx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20xx年X月XX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了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谋展的伙伴关系,为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作为产品供应的合作伙伴。
二、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口产品提供加盖甲方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产品注册证以及进口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如属于甲方质量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甲方向乙方所供产品在包装上必须适合产品质量要求,包装牢固,符合储存运输要求,而乙方储存条件应符合GSP所要求的条件,如因储存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签定协议书前,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合法的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双方备案。
五、甲方业务委托人必须持有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未经甲方授权,甲方业务员不得从乙方借货或换货。
六、鉴于甲、乙双方每月业务发生次数频繁,需凭甲方销售出库单或发票作为收货单位的依据。
七、甲方所供产品均以送货方式供货,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应当场验收,如发现所收货物短少、破损时,有权拒收。按照甲方销售出库单所列内容对产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企业以及外观形状等内容验收合格后,请在甲方销售出库单上签字。
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此期间,甲、乙双方所有的购销行为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或有新的情况出现,由双方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连同本协议一并执行。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为确保医院各类医用耗材的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以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甲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有效的相关资质证照,并对其提供各类资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办理资证的更新备案。
四、产品到货后,甲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进行免费更换。
五、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六、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医疗纠纷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因乙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造成甲方医疗纠纷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有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