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墓地协议书(精选4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购买墓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墓地的基本情况甲方出卖的墓地位于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团结村12组李传国责任山上,占地面积30m2(贰座坟墓用地)。
第二条、购买使用期限购买使用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购买资金及付款方式乙方购买甲方墓地(前期建墓及永久性维修和管理)款共计人民币壹万陸仟元(¥16000元)。
付款方式:甲方将墓地修建好后,达到乙方要求,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交付清。
第四条、双方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出卖的墓地产权清楚。
2、甲方保证所出卖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与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墓地垒坟工程修建,所需一切材料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所提出的要求。
4、乙方系替父母购买墓地。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
第六条、终止合同规定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政策办理补偿金额。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生效):
联系电话:
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
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手印):
乙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腊利村七组马家地鮑孝平的饲料地转让给乙方作为墓地使用。转让时间为永久一次性。转让面积为墓前、基脚前1米,左右均为60公分,墓尾为50公分。转让后与当地的协调由甲方负责。此地转让安葬后,如因甲方原因变动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应,如其中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负责全部损失。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特立此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转让方):
20xx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