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抗旱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___年防汛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出现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大中型水保淤地坝不垮坝,主要河道堤防保安率达90%,县城不淹城区或县城通过抢、撤、避等措施不发生人员伤亡,农村中小学、沿河沿沟矿山企业和村庄等没有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所有防汛重点区域、骨干工程和要害部位,能够按预定方案有秩序地高效实施抢险和撤离避险措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全力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二、 责任要求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2、 落实各乡镇防汛抢险指挥机构、防汛责任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防汛抢险队伍、防汛抢险物资、值班人员。
3、 汛前、汛中要对全县的河道、危房住宅、学校、边山峪口、工矿企业等防洪重点进行检查、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留隐患。
4、 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通讯畅通。
5、 险情发生时,能按已定应急预案和现场情况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抗洪抢险,有力有效实施抢、撤、避行动,将灾害减小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 汛后对防汛工作进行经验教训总结、评估,把情况及时上报。
签 字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___年五月
发包方:zzzzz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三. 施工前,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四. 甲乙双方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双方各执一份。
五.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六.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
七. 乙方施工人员对于自己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情况所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八. 乙方在施工工期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向甲方借用需办租赁手续,设备交接前双方必须进行检查,一经接手,设备的维修、管理由接手方负责。使用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时由于设备因素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南市镇中心小学
乙方: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乙方提供车号为,座微型汽车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4.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不满,否则扣除当天费用,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学生到指定接送点,不得漏送漏接学生、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扣除当天费用。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自己联系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6.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学生期间的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接送学生期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8.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司机应积极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该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10.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及其他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南市镇南市小学(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安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范围内对比华利国际城三期地块二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范围内,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 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甲方按约定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机整顿;对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管理的作业人员责令其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换人;
7、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场,并终止乙方《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或安装(拆除)作业。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并根据甲方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且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设备附着须为原厂附着并有相关资料,如因设备及附着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禁止使用无证人员;
5、乙方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
6、乙方要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
8、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0、乙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乙方都应全力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
11、乙方对设备的安装、附着、接高、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作业前要编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审核批准,要对设备操作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详细规定并交底,作业队伍人员(司机、电工、电焊工、专职安全员、作业总负责总指挥)组成要求齐全并有详细名单。乙方作业后要进行作业内容自检质量验收,出具相关报告交甲方审核。
12、乙方要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在甲方的组织监督下对设备进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检查、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养,以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日常安全检查保养维护修理记录、交接班记录要定期交甲方审核,并保存在甲方供检查,工程完工后交还乙方。
13、在安装作业中,乙方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场进行现场监督;
14、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5、在安拆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及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执行“因公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公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施工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2、乙方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
4、因设备不良或违规操作设备安装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权负责。
5、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如需协调需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如未报送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附件,与《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当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当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20_年 月 日起至 20_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20_年 月 日
发包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顾村镇宝安公路北侧2号地块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南通力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顾村镇宝安公路北侧2号地块项目经理部4台塔吊进行安装及拆除。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塔吊安装拆卸资质。为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乙双方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生产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
2、乙方在安装,拆卸前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严格按塔吊安装规程进行安拆操作,严禁违章酒后操作。
3、参加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件,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4、甲方提供供电箱,塔吊配合安装等条件,同时进行相应配合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并密切注意周边情况,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机械设备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亡的义务,对于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顾村镇 乙方:南通力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章)
宝安公路北侧2号地块项目经理部(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督促乙方在校外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律,顺利完成学业,现就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申请并获得家长同意,甲方同意乙方实行走读。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以方便校外生活、实践等为由违反校纪校规。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旷课和早退,并积极参加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系、班组形象的事情。
2、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间,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及其监护人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校外住宿地点应选择周边治安环境好的住所。
3、乙方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汇报自己近阶段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保证每半月一次,并与班内指定联系人保持信息互通;乙方在校外住宿期间学习如有明显退步,甲方有权取消其校外住宿资格。
4、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必须在系登记在册;如有变动,必须及时向相关老师说明并进行修改。如有通讯工具(手机或小灵通)必须24小时开通。
5、乙方在放学出校门之后,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秩序,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及其监护人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带入学校。
6、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之一和校纪校规,甲方有权决定取消其校外住宿的资格,不得参评当年所有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其它评优,并通告家长。其中相关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负。
7、乙方在外宿期间,乙方家长应予以密切关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教育乙方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责任审核走读生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列入走读生管理,并办理走读生手续。走读生享有住校生的.一切待遇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校外住宿申请程序负责,做到规范和从严审批。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要认真审查,逐一登记,动态修改。
3、甲方对乙方要执行学生近况书面报告制度,落实学生干部做好一对一的联系工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密切关注乙方的思想动态,定期检查乙方的学业。
4、甲方要定期召开校外住宿学生座谈会。
此协议一式两份,一经签定,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学生)
家长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活动名称:
参加活动人数:
活动地点公园园区
占用场所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活动主(承)办方负责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北京市顺义新城滨河森林公园与本次大型活动的主(承)办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大型活动的安全。
本协议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公园方为主(承)办方提供活动场所,划定活动范围。
2、公园指派安保人员负责协助维持活动区域周边秩序。
3、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公园内举办活动时,主题要健康、合法,严禁涉恐、涉爆、涉及宗教内容等非法活动。
2、乙方需遵守公园的各项管理规定。
3、乙方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4、乙方要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安全工作人员。
5、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备案。
6、乙方根据活动需要动用明火和电器设备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7、乙方要负责维护活动的安全和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发生。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乙方要保障现场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9、乙方在活动期间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由主办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损失赔偿
1、活动场地内的建筑物、各类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须向甲方照价赔偿。
2、由于乙方对本协议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将被甲方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五条 其他
1、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安保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1.签约方
1.1 甲方:中国安全玻璃认证中心
1.2 乙方:_________
2.协议范围
2.1 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认证人员
3.1 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费用
4.1 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2 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3 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协议的终止
5.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1.1 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5.1.2 当乙方决定终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立即终止。
5.2 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交回甲方。
6.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3)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6.2 当乙方是获证方时,乙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当乙方不是最终获证方时,乙方应确保获证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6.2.1 获证方的权利
(1)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可用作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或推销产品时进行宣传和展示。
(2)可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3)获证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6.2.2 获证方的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获证方应为审核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为审核人员提供检查文件、提供检测样品、进入所有区域的安排、调阅所有记录和访问人员的方便。
(2)当获证方对质量体系实施了可能影响其符合性的更改或获证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获证方应在更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3)如发生客户重大投诉和(或)重大质量事故时,获证方应将相关信息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4)获证方应事实求是地宣传被认证的产品,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
(5)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6)当认证被暂停或撤销/注销时,获证方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甲方要求交回所有认证文件。
(7)按甲方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
6.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对乙方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申请的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2)甲方应委托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对获证方的产品实施检验。
(3)甲方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颁发符合要求的认证证书。
(4)不向乙方(获证方)提供认证咨询服务。
(5)甲方或其授权的代表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获证方生产厂、仓库内标有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如由于乙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未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进行监督审核时,甲方有权暂停直至撤消乙方持有的认证证书。
7.保密承诺
7.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检查员保证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向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有关乙方的商业秘密。
7.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和终止后始终遵守本条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任何已成为或法律上应成为公开信息的信息;
(2)任何甲方可以从其他公开途径得到的信息;
(3)为获得认可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8.仲裁
8.1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9.更改
9.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相关条款的更改,需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10.其他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文件,均以中文原件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包单位:开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脚手架班组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 施工人员职责
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由总包单位(或甲方)予以辞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 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由于总包单位或总包单位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四、 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五、 此协议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
乙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合同内容:
甲方将商住小区一期的中央空调末端系统安装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安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装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 施工范围:
商住小区1#、2#、4#、5#、7#、8#、11#、13#、14#、16#楼的室内中央空调末端工程安装(包括风机盘、控制开关、外墙1.5米以内的风机盘配套管道及管道保温、管道过墙开洞、封堵等施工)。
四、 工程地点: 小区内。
五、 承包方式:
清工承包法(包工不包料)。
六、 结算方式:
每组风机盘以 肆佰 元人民币计算。
七、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栋楼施工至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70% 作为工程进度款,每栋楼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95% ,剩余的5% 在工程全部交工或一个采暖期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 安装施工期:
总安装期:20_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各栋楼交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决定)。
九、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所用安装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需要的安装工具及脚手架由乙方自行提供(大型工具除外500元以上)
十、 施工准备:
1、甲方须在双方确定的开工日前10日内做好安装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代表到场验看,如发现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召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上述整改工作。
2、安装开工前,甲方给乙方开具进场施工开工通知书并组织乙方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及时到场验看,以保证安装工程如期开工。
4、乙方进场安装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开工日期和安装班组负责人名单,甲方联系人签收回复乙方,甲方签收确认的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若甲方未将相关书面资料反馈乙方,则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十一、安装要求:
1、开工前乙方要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施工地现场认真核对甲方设计的中央空调图纸与甲方原有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管道、排风(烟)管道是否有冲突的地方,实施中如因与上述管道有冲突要局部改变管道走向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加额度在安装费的18%以内(含18%)甲方不予签证,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机房、管道井、风井等的土建部分布置设计图纸以便乙方进行相应的安装施工,未按照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位置或管道走向造成的反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空调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如与本合同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时,则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十二、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暖通行业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冲洗记录、打压试验报告,及其它证件和手续。
2、质量要求:合格。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确认之后,方能对原计划施工方案做修改。
4、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作为依据,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则要重新安排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乙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如被甲方或甲方装璜单位损坏的管道乙方不予负责(如需修理工费由甲方支付)。
十三、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杜绝违章操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电器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需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注意电器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及其他施工过程的安全保障,并责令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十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规定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水源、电源。
2、负责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工种的互相配合,督促和指导乙方施工。
3、负责在调试、检验过程中的监督、验收。
乙方责任:
装条件的提出施工整改意见。
2、负责设备、施工材料在施工现场的保管、搬运、起吊、分层、就位等。
3、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本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防护措施。提供中央空调安装施工资质证书、安装管理制度和上岗证及特殊工种操作证件,派员参加甲方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总包方、监理公司组织的有关施工单位的工作会议。
4、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提交甲方,对安装现场实行专人管理,配备事故由乙方负责及赔偿,承担全部责任。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对施工环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不符合安专业管理人员实施现场监理。
5、负责正常安装过程中所需空调部件及材料的搬运、堆放。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机械和劳保用品。
6、 负责做好安全防护,负责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 负责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顺延开工,并对工期的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因不能如期完工的,推迟一天扣合同总款的0.3%作为工期延误罚款。
3、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十六、双方代表:
1、甲方委派一名代表,负责安装现场工作的监督及联系协调。
2、乙方委派一名代表,负责安装现场施工安排及联系协调。
3、双方代表经确定后,如确需变更的,须提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且对签署方具有同等效力。
2、凡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五(5)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活动板房拆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双方安全生产,不留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义务,同时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为落实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乙方作业人员进场后必须保证文明施工,不可随意丢弃垃圾,确保附近范围的环保卫生。
二、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合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在现场配备一个安全指挥管理人员。
三、乙方负责对拆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齐全的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
五、乙方作业人员入场后负责活动板房区域拆装施工,不得进入甲方施工生产区。
六、乙方现场作业必须做好消防工作;临时用电配备专业持证的电工,与甲方电工进行协调后方可接电。
七、乙方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协议条款,如有违反协议条款及违章指挥、作业等造成的自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现场协调联系人
项目部现场协调联系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有限公司:
姓名: 职务: 电话:
九、本协议书为拆装合同安全作业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后自行失效。
甲方:__项目部项目部(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有限公司(章)
乙方施工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X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2、甲乙双方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和关于外包工程、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3、施工期间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相互监督,监督举报联系人:甲方工程负责人_X,乙方工程负责人_X。
二、甲方安全权利、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业主方的安排,配合办理工作许可、终结和间断手续,并向乙方现场负责人发出开工命令。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设备损坏、运行设备停运事故的场所作业时,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签字认可,并在甲方监督下施工。甲方应保留相关安全措施资料以备查询。
3、 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有权纠正直至恢复正常。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 甲方为乙方义务提供施工现场原有供水、排水、供电、其它线路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正确性,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购买、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准将本工程进行转包。
2、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本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4、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5、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6、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9、乙方根据工作性质应配齐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10、乙方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不能解决技术隐患,应向甲方如实反映,整改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证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须组织对该工器具进行检测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12、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设备的安全,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取得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3、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须遵守安全规程,同时,施工中应做好防止伤害的措施,正确连接接地线,可靠接地。
14、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所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报告。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违规指挥。
16、乙方在施工期间(区域)由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担承事故所有损失;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甲方人员和其它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7、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施工,违反《条例》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18、 乙方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标准中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
《安全用电》GB38_—8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设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_)
四、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或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安全施工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自签定之日实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验收结束。
3、签订合同:本安全施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20_年_月_日
甲方(学生):
友好提示:
乙方:经典_美术培训中心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学习时应经过 监护人的同意。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 请及时咨询。 甲方或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为了加强经典_美术班安全管理,增强双方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 故的发生,明确经典 7 度美术班和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在学生安全学习的责、权、利,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乙方)权利与义务
⑴学校应当根据美术培训课程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大纲要求。
⑵学校定期聘请专职老师,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指派管理人员具体负 责学生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⑶学校不得使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 动,学校安排学生参与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学校老师处理学生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⑸学校在学生进入美术培训班后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险种及保额等在后 面另附详细说明)
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权利与义务
⑴一旦学生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事实真相,依法 确定责任,依责有权享有法定权利。
1 ⑵学生有权在学校接受安全知识教育,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学生在校 教育情况、安全情况等,有权向学校提出有关学生在校教育、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与学校配合,教育学生不得有旷课、夜不归宿、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严重违反美术培训学校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及违法犯罪的不良行 为。 ⑷学生有事、有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向学生管理人员请假;一旦接到学校反映学生有无故旷课或夜不归宿行为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高度重视,主动配合 学校及时查找,或者公安机关等部门请求帮助。
三、违纪责任
出现以下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违约责任: ⑴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⑵学生在校期间, 因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擅离职守而出现的安全管理责任事 故;
⑶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期间,因学校组织 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⑷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严重责任事故引发的学生事 故; 出现以下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违约责任:
⑴学生在放学后或正常节假日在校外出现的安全事故;
⑵学生违反校纪校规,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引发的安全事故;
⑶学生非因教师、学校的教学、教育管理的过错原因引起的自杀,受他人教 唆、胁迫、引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的安全事故;
⑷学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异体质未告知学校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时治疗的伤亡事故。
⑸学生在正常生活、娱乐活动中,因意外导致学生之间出现的安全事故; ⑹学生教学、生活等设施改造活动中,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