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实用14篇

股东合作协议书(精选14篇)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姓名或名称):

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就成立“__×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 ,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 。公司住所地拟设在: 。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企业法人股东 公司,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联系电话: 。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 ,住所地为 ,联系电话: 。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 ,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 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元。

第 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性别 男 ,年龄____,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性别 ,年龄____,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 ,性别 ,年龄____,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丁方性别年龄____,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戊方 ,性别 ,年龄____,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

鉴于:1、甲、乙、丙、丁、戊五方根据自愿协商原则拟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经营酒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各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共同出资拟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酒店住宿业务,创造经济效力,共同分享经济收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店名称拟为:___

经营场所拟位于: ,____

面积约: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暂定15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 乙方 )。

丙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

丁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

戊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人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

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乙方管理费 捌仟元 (¥8000.00)每月。

(二)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三)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6.一年之内不得退伙,如违约只退回百分之五十股份;

7.不能强制任何股东退股。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日常经营和人事任免决策权归乙方,其他股东可参与商议;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负责人以外的合伙人有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等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股东负责的签单需由本人负责追回,否则该股东负全责;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合伙人:(法人代表)___负责人:___合伙人____

合伙人:___合伙人:___

合伙人:___合伙人:___

合伙人:___合伙人:___

___年__月__ 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3

第一章 总则

__、__和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太原联创思维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50000元_整(RMB_伍万元整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互利共赢,风险共担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

2、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3、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4、公司住所:

5、公司的法人代表:

6、公司经营范围:

二、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________担任。主要负责________等一切对外行为,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________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三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一)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协商将公司注销。

3、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合作方式变更。

八、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___x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公司和开拓市场,需要足够多的资金,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其拥有___x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双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个有___x有限公司个拥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现有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_x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_x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_x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_x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_x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两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分工与写作

甲方负责:

备注:

乙方负责:

备注:

在合作期内,两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__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清算日结束后,对___x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双方承担。清算时间确定为_年 _月_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双方的投资部分,双方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双方一同清算后确认其在____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_万元)作为出资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甲方现共投入资金x_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_万元,另x_万元于x_x_x_前注资到位,剩余x_元x_前到位;乙方现共投入资金x_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_万元,另x_万元于x_x_x_前注资到位,剩余x_元x_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

一、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乙方以劳务技术出资占5%,以现金出资 万,占 %(乙方共占有公司股份的)丙方占 %,以劳务技术出资。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1)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3)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九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第十二条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第十五条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第十六条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应及时收集掌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甲:

乙:

丙:

丁:

20__年__月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8

为将a企业改制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________名发起人(____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____名自然人)

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设发起人办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____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__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____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_____________%;

发起人b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

发起人c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发起人d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七、_________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_______股,点总股份_______%.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_______元,折合_______股,全部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_______%;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 _______%;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 %;

职工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

八、_________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 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 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 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 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 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 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 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_______例外)。

十一、发起人 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_______事务、b负责_______事务……)。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_______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 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投入与股权

1、三方各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合计_____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成立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三方各占均等股权。本协议条文及所涉及股东,只限于本协议所指公司,不涉及股东个人其余业务,亦不涉及股东未来之个人发展。

2、初定每人每月各投入________元,作为公司早期推广成本,此投入期限与投入额的浮动由三方商定。

3、公司成立的成本,包括执照费用、手续费用、人力成本,由三方平摊。

二、利润分成

4、公司收益与亏损,在合作期限内,皆由三方平等分享与分担。

三、股东权责

5、在合作期限内,公司财务须在三方共同监控之下。包括预付款、不动产、公司业务收支流水账、流动资金数额,必须以内部公开的形式,确保每位股东知情。

四、保密机制

6、股东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及名誉之责任,除非业务需要,未经集体表决允许,股东应对合作相关事宜及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账目、股份组成、运营情况、客户信息等一切资料。

五、退出和增加机制

7、如有一方单方面要求退出,其投入之原始股本、每月投入成本、公司利润或亏损,以上三项相加进行结算。在多数股东认定公司流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一个月内与其进行结算。

8、公司客户额及未来前景、品牌价值等,不纳入退出机制协商的范围。一旦股东退出,即不再享受公司未来前景之估价。

9、若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履行股东权责,其股份参照7、8条予以结算退出,公司股份由其余股东协商分摊。

10、若新增股东和资金投入,需经股东集体表决。

六、股权转移

10、公司股权可以买卖,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每位股东对自有股份可以出售,但需经集体表决通过。

七、其余事项

11、未尽事宜,由股东集体友好协商。除非有新协议取代,此协议长期有效。

本人年龄已超18岁,对以上协议充分理解、认同并接纳,承认其法律效力。

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0

股东各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信守。

一、设立饭店名称:

经营范围: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股东1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2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3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股东在出资后6个月后可撤资退股;或由其他股东收购股份。

3、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4、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5、分红方式:营业收入减去所有与经营有关开支后剩余的纯利润按照股权比例3月一结;如亏损共同分担投资的亏损。如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项目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股份比例取得财产。

6、共同投资人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伙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合伙人按其股份比例共有。

7、上述各股东方委托 赵新建 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经营管理,有分歧可以在股东会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4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9、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 年月 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股东协议书样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2

一、股东名单: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丙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丁方:______ 身份证号:

合股的单位名称为:______

二、总则: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创业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三、出资比列、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主要职责:

四、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增加投资、发展战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资的,经股东商议具体金额后,有股东乙方全额出资,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计利息。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为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单一一个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有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违反投资协议,或者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有当事人承担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 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公司发展及解决问题,需要召开股东会议的,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每次的股东会议必须有详细记录,并形成统一意见后贯彻落实。

3、股东会议少数服从多数,当任何一方利益与公司产生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

七、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保密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赔偿。

3、禁止私自转让和退出股权。经股东会商议后,自动退出的在盈利情况下只退本金,不参与分红,则在亏损情况下,按实际亏损的比列进行赔偿,一月内退本金剩余部分资金。

八、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个股东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3

一、股东名单: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丙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丁方:______ 身份证号:

合股的单位名称为:______

二、总则: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创业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三、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增加投资、发展战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资的,经股东商议具体金额后,有股东乙方全额出资,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计利息。

四、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为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单一一个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有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违反投资协议,或者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有当事人承担责任和民事责任。

五、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 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公司发展及解决问题,需要召开股东会议的,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每次的股东会议必须有详细记录,并形成统一意见后贯彻落实。

3、股东会议少数服从多数,当任何一方利益与公司产生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

六、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保密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赔偿。

3、禁止私自转让和退出股权。经股东会商议后,自动退出的在盈利情况下只退本金,不参与分红,则在亏损情况下,按实际亏损的比列进行赔偿,一月内退本金剩余部分资金。

七、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个股东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4

第一章 总 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协议涉及的各方为:

甲方: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乙方: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丙方: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丁方: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二条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__(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

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 万元整(大写:____ 整 )。

第二条各方现金及其他出资方式及结构详细如下: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以____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以____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____%;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以____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____%;

丁方: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以____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____%。

本次合股出资人民币现金实际额度为______万元整,

技术资金股份折合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运作。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打造长春地区模具行业优秀企业,为客户提供优秀产品及优质服务。(股东商议决定)。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商议及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一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规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红;

(二)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准许所占比列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

50%,按《公司法》举行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公司相关经营性信息;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权,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

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

资,视为同意转让。经半数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部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

先购买权,退股一方对其退出之前的债务以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公司发给各股东的出资证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五)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其他股东就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股东会

第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副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薪水等事项;

(三)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七章 公司职务与分工

第一节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与分工

全体股东同意任命____为公司总经理,任命______为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公司20%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现金财务支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

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

(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上报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

(三)拟订或委派专人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

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

第二节 副总经理权利及义务: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

(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

(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

(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

(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

(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

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

总经理薪水为____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____元/月,

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

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

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

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 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

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

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章 退股方式

(一)、 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

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作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

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

额退回。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

资股东。

(三)、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②全体合作股

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

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

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

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

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出资

比例承担。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出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

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 ,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

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涂改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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