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务协议合集三篇

外包服务协议(通用3篇)

外包服务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建筑、安装、维修施工、外包清理、设备搬迁等项目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二、乙方随带的设备及用具,应符合国家和企业安全规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三、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甲方已建成的厂区内进行施工时,必须和甲方工程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如工程需要动用甲方水、电、气和其它设备设施或进行危险作业(爆破、拆除、吊装、危险搬运、登高架设、动火、临时用电、电气安装、切割焊接、冲剪压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接水、接电、接气必须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操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擅自使用和移动甲方的设备设施,否则所发生

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在高温、大风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时,乙方应自备防高温、防风、防雨、防雷击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由于施工队伍自身管理不善而伤害甲方人员或损坏甲方设备设施,甲方将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工。

八、该协议一式三份,乙方、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各存留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至工程验收之日有效。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安全责任责任人(签字)

乙方安全责任责任人(签字)

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外包服务协议 篇2

甲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甲 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市武侯区晋阳路41号5层 联系电话:

乙 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及周边县市,以乙方指定为准;

1.2造价:¥ 800元/米,大写:捌佰元整(构造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运费;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 ) 种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

2.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设计费由方支付(此费用 在工程价款内);2.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甲、乙双方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定《物品清单》;3.2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4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5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3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4保证施工现场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拆除费。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 ) 项标准执行: (1)《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2)《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其他规定:

8.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可向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2)如不服调解,由甲乙双方同意的工程检测机构签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3)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外包服务协议 篇3

甲 方: 乙 方: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户籍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打√为选取项)

□ 代缴社会保险; □ 代缴住房公积金;

□ 代缴个税; □ 保管乙方的人事档案;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服务期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或变更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协商解决。

三、费用结算

1、费用构成:服务费及代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自行承担的社保费、档案费、公积金、个税等)。

2、费用标准:

①社会保险: 元/月(1、城保;2、镇保;3、综保;),缴费基数: 元;

档案管理费 元/月。个税: 元/月。住房公积金: 元/月;

②服务费: 元/月,服务费总计 元。其他费用 元。

③服务保证金:元,用于充抵应缴未缴月的社保费用和支付滞纳金、合同违约金。由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于乙方,当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乙方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并将乙方做退工处理。

说 明:居住证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代办费叁佰元,一次性收取;

④首次应付款总计 元。(大写: )。

其中 元,为 年 月到 年 月的代缴费用。

3、结算时间及方式:

① 签约后乙方即支付现金,或在两日内将首次应付款足额划付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② 甲方的服务邮箱为:,乙方指定联系邮箱为:,当乙方电话无法联系时,作为接收甲方账单和相关通知的有效途径,甲方发出邮件即视为有效送达。如需信函或快递相关资料的,快递费用由乙方承担;随后的应付当期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最迟应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三十日号前支付下季度代缴费用,超过付款期限的视为逾期,乙方须支付相应滞纳金。③乙方可于次月26日后,至临近的社保/公积金中心柜台核对本人上月社保或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四、责任约定

1、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承担劳动保障相关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乙方清楚并了解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甲方为其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若甲方未按约为乙方缴纳当期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甲方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仅能用于双方合作期间缴纳社会保险时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

4、如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收到乙方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服务,将乙方做退工处理。对逾期款项(自应付款日起计算),甲方有权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1%按天收取滞纳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后果。

5、在合同期内,除甲方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外,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服务保证金。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履行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变更造成本协议必须修订时(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均应根据国家新政策做相应调整,并以甲方账单为准。

7、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如有附件,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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