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主管用工合同(通用3篇)

企业销售主管用工合同(精选3篇)

企业销售主管用工合同 篇1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乙方姓名:________

年龄: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学生所在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备案号:根据《民法典》、《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实习岗位甲方按乙方实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第三条 实习报酬或实习补助甲方应与乙方学校协商确定乙方实习期间的报酬或实习补贴。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在实习中发生人身伤害,由甲方负责。

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实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的实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

甲方不得安排女实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除条件约定如下:____________.

本协议到期即终止,不得续订。

第九条 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及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或实习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程序办理。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销售主管用工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为期。其中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______________》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______________》规定办理。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委员会进行调解;(3)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标准文本报上级有关部门:劳动局、人事局和总工会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二次签订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企业销售主管用工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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