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工程运输合同通用三篇

简单工程运输合同(精选3篇)

简单工程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东三环-南三环路连接线DN1标段土方工程运输,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范围内容、桩号

甲方为了确保东三环路按期顺利完工,现将工程中的土方外运、土方现存部分交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达成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土方外运,按实结算。单价为16元/m3,(壹拾陆元整/每立方含

(2) 施工现场范围内挖方3元/m3(叁元整/每立方)。

(3) 本条款单价为含税单价。

二、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创造有利条件,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合理协调现场的施工。

(2)乙方机械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甲方负责机械、车辆的现场管理,提供地上、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项目部的关系,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配合工地,在规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若乙方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

(3)乙方负责解决土方的运输过程中的倒土场地、修复拉土便道,严禁运输车辆在施工红线以外,破坏农田地及村庄道路。若因拉土车辆造成农田及村庄道路的破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拉土车辆责任

(4)乙方负责确保甲方现场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因施工中乙方村民阻挡施工,影响工期,则相应的损失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进场机械及车辆需要听从甲方及工地管理人员管理调配及安排,确保施工正常进度。进场挖掘机及外运土方车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清单,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停放场所和看管问题、出现机械设备被盗、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6)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在施工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遵循西安市文明施工及创卫要求。乙方所使用车辆必须具备必要的合法手续,如行驶证、营运证、养路费、垃圾准运证等。

(7)乙方按甲方进度及技术要求组织机械及运输车辆,若在阶段工期内不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进度及技术要求,则按合同单价的80%予以结算,且甲方有权利自行重新组织机械运输队伍。

三、结算方式:

甲方应如实按每月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持结算单并开具税票,当甲方接到乙方税票七日内,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的70%,剩余款项转入次月,加上次月总工程款甲方在接到七日内付清的70%。每月依次类推。工程完工后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四、若乙方与20xx年7月10日前机械及运输车辆不能进场,本合同自行作废。

五、本合同单价不随市场其他因素而变化。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工程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高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沙石料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高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沙石料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工程运输车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按吨计算,乙方出具运输费凭证方可支取运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及维修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运费凭证不得涂改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罚款。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扣除。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9、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某种情况送不到目的地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超重超载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工程运输合同 篇3

合同编号:施合字第号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国法》及国家相关运输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运输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用途及运距

1、运输材料名称:

2、运输材料数量:

3、运输材料规格:

4、运输材料用途:

5、运输材料起运地点:途经到达地点:

6、运输距离km。

第二条承运日期:

第三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单价:元/吨·公里(含税)。合同价款以运输单价与承运方实际拉运数量总吨数的乘积作为结算价款。最终结算价款以经双方结算确认的运输量为准。

2、托运方根据业主给付工程款的情况对承运方支付运费,承运方负责出具税务发票,

第四条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及数量将货物(材料)运到目的地,货物(材料)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材料)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物质量负责,严禁倒卖,特别强调在运输过程中因承运方运输车辆司机原因发生的一切交通及安全生产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损害,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运人承担。

3、承运人将货物(材料)运到托运方指定施工地点,由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收料人)统一验收、过磅计算数量及开票,否则托运方不予验收及计量结算。

第五条承运方权利和义务

1、承运完成托运方指定的全部运输任务,向托运方收取运费,运输车辆由承运人负责配车。

2、承运方应配备具备营运资格的车辆和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为司机和运输车辆到相应保险公司交纳保险,以确保运输安全。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所有行政风险(包括路政及交警罚款)均由承运方负责并承担。

3、承运方配备的运输车辆所发生的标准燃油、税费及配件、修理、过路及过桥等费用均由承运人单方负责支付。

4、承运方为完成运输任务配备车辆司机的工资由承运人给付。

5、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托运方指定地点,按时向托运方的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待托运的货物(材料)要负安全责任,保证托运的货物(材料)无缺损、无短少、无污染、无人为变质。如出现上述问题,应按货物(材料)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经济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等)。在运输中的材料(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托运方的收货人未验收之前)对货物(材料)负责保管。

6、承运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托运货物(材料),应偿付托运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7、承运方如将处于运输中的材料(货物)错运到达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达地点。如果运输中的材料(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付材料(货物)违约金元/车次。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9、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误工损失由承运方自己承担,托运方不负任何误工责任。

第六条除本合同外,托运方、承运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处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托运方执份,承运方执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双方其他约定:

托运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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