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运输合同(三篇)

矿山运输合同(精选3篇)

矿山运输合同 篇1

投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集合本项目实际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开采运输土方协议。现就开采运输土方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 矿点土方运输。

2.工程数量:按实际计算为准。

3.装车地点:业主指定搬运土方点。

4.卸车地点:距离业主指定装车点1000米范围内。

5.开采运输价格:挖运土方每山体方运价为11元/立方米,挖运石方和矿石(包括爆破)每山体方单价为27元/立方米(按实地测量数据作为工程计算依据,双方派人参加)。

6.合同工期:自20xx年 月 日至完工。

7.进场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二、工程运输计算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本工程车辆所使用的油费及爆破品材料费均由甲方垫付,并且每月10日前,甲方预付给乙方前月1日至31日的土石方运输款除油费及爆破费外的40%{即每月预付款=(土石方运输款-油费-爆破费)x 40%}。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地方势力的恶意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概不负责。

(2)施工过程中,若运输距离变更,视实际情况互相商定,重新签订补充合同书

(3)装车点于卸车点之间路面设置的避车点,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负责填平做路。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工程技术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爆破运输石方时碰到矿石应分拾

(2)乙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现机械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加强人员车辆管理,注意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或连带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3)乙方应合理安排,精心设计,依据岩石性质装爆破材料,如出项飞石伤人、伤物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参与爆破人员、车辆运输、及现场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证方能上岗。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给其它单位运输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何种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

五.违规责任:

1、甲方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2、如工程未完工,乙方车辆和设备擅自全部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让他人运输作业的,视为乙方违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工程未完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式在土方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违约方除虚假部分的运输量不得作为运输计算依据外,还应承担按该虚假运输量所计运费的10倍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后果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愿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运输合同 篇2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为保质保量完成天津南疆港码头运输矿粉的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方本着互惠互利有偿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要

1、工程地点:天津南疆港码头。

2、工程内容:运矿粉。

3、装卸地点:天津港散货中心仓库。

4、运跑:18公里内。

5、工期:暂定一年,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止。

6、车辆要求及数量前二后八后或前四后八翻斗直卸车(甲方同意上200台车,先进30台车,十天内在进20台,一个月内陆续增加到一百台)。

二、工程款价格及结算方式

工程价:运输价格为(人民币)6.30元人民币/吨,本单价为税后价。

结算方式:乙方凭过磅单每天结算全额运费(第二天15

点前乙方将过磅单交甲方会计审核,当天16点之前甲方以银行卡划账形式向乙方结清运输款)。

每天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工作前,甲方必须先垫付乙方车辆燃油费用,在结算支付该天的运输时从乙方运输费扣除,现时按国家燃油价为7.31元/升结算,如该燃油费价格上浮,运费另商协议,按比例增加给乙方。

三、开工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足够货源给乙方车队送输,过磅和进港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当地交警、运政、城管,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若发生查扣超载,撒漏而造成的扣车和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根据港内规定每辆车每月收取200元管理费,根据港内安排允许超载,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合作。

3、甲方计量方式为电子磅过称,甲方必须保证电子磅计量精度在国际误差范围内,如乙方车辆过磅因甲方电子磅计量不在国标误差范围内而造成落差由甲方负责补偿。

4、甲方可为乙方负责提供安排住宿等事宜,每月扣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停放车辆场地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不得擅自与乙方车队结算,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一切由甲方负责。

6、甲方保证乙方每天不少于二十个小时以上工作量,每

7、甲方积极负责协调磅站、铲车快速通过计装车事宜,确保现场不压车。如有压车在于20小时正常之内,甲方要按车辆正常20小时工作量赔偿给乙方。

8、甲方为了保证运输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乙方进场运输后,甲方每天从乙方运输费中扣200元,共扣10天20xx元,作为车辆停放场地保证金,合同到期后退还。甲方给乙方预支费用3000元(叁仟元)一台设备进场费用(乙方车到甲方付款),甲方应在二十天内扣还。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手续齐全的车辆,乙方提供车和车辆手续甲方报备和领取通行证。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批次逐渐进场施工,必须确保进场车辆设备状况良好,施工人员身体健康,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需要。

2、乙方保证按时把车辆开到工地,进行施工,乙方车辆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车辆达不到规定数量时,甲方将有权安排其它车队车辆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本工地施工。

3、坚持文明施工,严格安全管理,在施工中车辆私自无故离开工地或停工时,要承担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维修车除外)。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其后果乙方负全责。

4、乙方所有人员在上岗时绝对禁止喝酒,违章、在工地上闹事或发生其它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如出现罚款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未经甲方同意,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跳槽到其它工地、工队施工,如发现罚款5000元/车,有几辆罚几辆。

6、发给乙方的通行证不能丢失,完工后归还给甲方,否则,丢失通行证的车辆罚款1000元。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停工(车辆故障除外),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

1、甲方按照协议必须在第二天16点前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乙方工程款。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停工。同时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10%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赔偿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损失、车辆停工损失及其他违约责任)。

2、除不可抗力外因(如货船因海面风大不能正常靠岸、海啸、地震、战争)排外,甲方责任造成乙方停工待料三天以上不能正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费用由甲方负全责。

3、甲方签订合同后不因双方的人事变动而取消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无条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的地方按第五条执行。

六、其它协议

根据天津港务局汽运市场运费价格变化,甲、乙双方友好

七、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议不果的,由双方认可的仲裁解决或通过施工方所在地的法律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消后自动失效。

九、补充协议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此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协议份数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运输合同 篇3

采购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开、互惠双赢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委托方及承运方就产品承运任务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产品名称

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生产的“矿粉”。

第二条 运输区域及运输价格 矿粉从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送货至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吐鲁番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项目部砂墩子拌合站,运费及运杂费(含税)单价合计为41.04元/T(0.57元/T*KM,运距为72KM).

第三条 货物交付

1、乙方将产品送达指定工地后,甲方收货人确认送货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后在随车的《矿粉提货小票》上签字确认。

2、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缺损及磅差,按国家规定的磅差标准±3‰进行结算,如磅差超出国家标准±3‰,甲方有权暂不卸车,电话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实处理和解决。

3、货物交付采用随机抽查过磅,若抽查中超过国家规定磅差的,至上次过磅后此批次的数量均视为磅差超标,按该次抽查差量计量结算。

4、现场确认收货需为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

第四条 结 算

甲方产品由乙方承运。运费及运杂费合计为41.04元/T,甲方根据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确认运输量及运费并直接付款给乙方。

乙方应随车提供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乙方每月25日与甲方人员对账,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为乙方结算运费一次,当年年底必须结清。

第五条 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车辆装载数量及产品送达数量的准确性。

2、甲方按用户的需求及时告知乙方产品的品种、数量、达到时间、基本行车路线和用户单位的收料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承运任务量,组织运输车辆保证甲方矿粉运输,并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

2、乙方具有定期向甲方索要运输费用的权利。

3、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在提货时进入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应遵守其相关规定,听从厂家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行车安全。

5、乙方车辆应具备运输散装矿粉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在运输过程中,一切运输证照问题及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坏甲方及矿粉厂家财物的,由运输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按造价赔偿损失费。

6、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计划量按时送货。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将秉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所达成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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