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1.2 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 %的公司股权赠与乙方。
1.3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2条 赠与条件
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2.1 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 %的公司股权赠与乙方,所赠与的股权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 %。
2.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3条 赠与程序
3.1 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 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提请公司股东会通过,并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3.2 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4条 赠与的撤销
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4.1.1 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4.1.2 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一年累计造成 万元以上损失的;
4.1.3 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4.2 因4.1.1或4.1.2条约定的情形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合同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4.1.3条约定的情形撤销赠与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4.3 赠与撤销后,本合同终止履行。
4.4 除本条第4.1条规定之情形外,若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5条 承诺和保证
5.1 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合同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持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赠与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5.2 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
5.3 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否则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6条 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6.1 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公司的风险及亏损。
6.2 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7条 费用的负担
本赠与合同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8条 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9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9.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其他
10.1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的公司股权赠与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赠与条件
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1、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1%赠与乙方,所赠与的股权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赠与程序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提请公司股东会通过,并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一年累计造成10万元以上损失的;
3)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合同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3)项撤销赠与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3、赠与撤销后,本合同终止履行。
4、除本条第1款规定之情形外,若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合同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赠与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
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否则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公司的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七条费用的负担
本赠与合同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赠与方):
乙方(受赠方):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 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股权赠与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某公司的公司概况、股东及股权比例结构)
二、甲方作为某公司的股东之一,拥有某公司 %的股权,现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甲方同意将 %的股权赠与乙方,乙方愿意受赠股权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赠与的股权享有完全独立的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签订本协议时,甲方确保其将股权赠与乙方的议案已经某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决议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甲乙双方应到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东变更及股权变更手续,双方均应对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协作与配合。(如果不需要到工商局办登记,可删掉)
4、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某公司 %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5、乙方成为股东后,在某公司任职 ,负责某公司的经营管理 。
四、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协议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某公司或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如不愿与甲方继续合作经营某公司,可将所受赠的股权以同样的形式回赠给甲方,回赠给甲方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本协议即终止。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受赠股权后,不得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则需赔偿甲方 万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