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摄制电影片项目解散合同推荐3篇

联合摄制电影片项目解散合同(通用3篇)

联合摄制电影片项目解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电影片《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已经摄制完毕,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此解散此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确立的联合摄制项目,并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请对联合摄制项目的经营记录、会计记录和账簿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单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保证依该审计结果协调最终财产分配方案。

第二条 联合摄制项目解散后,对于那些应当由联合摄制项目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如果在计算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利润和亏损时未计算进去的,该债务及费用应由甲乙双方按照联合摄制电影片利润分配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 联合摄制电影片所涉及的全部有形财产,在联合摄制项目解散后进人清算程序,由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列出清单按比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照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清算后的收益应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和创作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保险等费用;

2.支付所欠税款;

3.清偿对外债务;

4.按照甲乙双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剩余资金。

第四条 对于拍摄电影片所带来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应当作为未分配的共同产权由甲乙双方所有,并以甲乙双方共同的名义予以保护。这里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著作权、商品名称使用权和商标权等。

第五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出卖或自由处置属双方共有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也不得擅自出卖或自由处置其在无形财产中的份额。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亦不得以此无理限制对方实现其个人权利。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因商业运作电影片而在世界范围内所得收益应按照双方在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中约定的比例分配。此类商业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情形下的续集编纂,重新制作,改编成电视剧、戏剧、广播剧以及小说化、广告等形式。

第七条 如果甲乙双方将电影片出售、许可他人商业利用或者作出了其他形式的处置,相应的第三方要求甲乙双方对电影片进行修改的,则甲乙双方应当按利益分配比例承担相关费用。

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参与上述修改,另一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但必须保证不减损电影片的可预期商业利润。修改方有权获得因此修改产生的全部利益。

第八条 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商业运营中希望利用电影片,只要该项目因此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其有义务将该利用事实告知对方,并提供机会使对方能够按照其在该项目中的盈利份额加人到该商业项目中。

如果对方不愿意参与该项目,则希望进行该商业项目的一方应支付相应补偿额。补偿额应相当于甲乙双方共同将该项目所涉及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时,该不参与方应得的权利转让费用。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补偿额也可以低于公平市场交易价格水平。

第九条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希望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意图通知电影片共有方。

电影片共有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享有根据书面通知载明的价格和条件决定是否购买意图转让方份额的优先权。若电影片共有方未能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或者未能按通知载明的条件完成购买,则意图转让方有权按通知书载明的条件转让给第三方,但其应立即将转让协议副本和转让声明送达该电影片共有方。

若意图转让方出于任何原因未能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而后希望转让给他人的,则电影片共有方在此情形下同样享有新的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对甲乙双方和受让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具体工作的执行者、管理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履行不能,以及具体情形适用中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一定程度的无效或履行不能时,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甲乙双方保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履行有效条款。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为实现合同目的就所需的一切资料和文件进行协商并达成相关的合同。

对应当签署的资料和文件,任何一方不便签署时,应指定对方为不可撤销的签署代理人,由其签署该资料和文件,除非该资料和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不一致。

第十三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就联合摄制项目解散所达成的惟一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此之前的任何协议、承诺、修订、协商或者陈述,如果在本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出,则一律无效。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

联合摄制电影片项目解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安装工程概况

1、安装工程名称:?监控系统

2、安装工程地点:

3、安装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安装工程的安装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安装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1按时对安装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2按时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安装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2?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3?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Z提出改动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4?在安装调试中停电?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天以上;?○

5?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6?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7?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安装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安装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安装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安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Z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安装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安装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安装工程通知之日起?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安装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安装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安装工程实行?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安装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安装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安装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元(人民币:?)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元(人民币:?)

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元(人民币:?)

九、安装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安装工程总造价?30?%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Z相关工具和设备。

2、安装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安装工程量的50%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总造价?%的安装工程进度款。

3、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安装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_____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安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安装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安装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Z的要求。

5、安装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安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安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联合摄制电影片项目解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电影片《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已经摄制完毕,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此解散此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确立的联合摄制项目,并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请对联合摄制项目的经营记录、会计记录和账簿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单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保证依该审计结果协调最终财产分配方案。

第二条 联合摄制项目解散后,对于那些应当由联合摄制项目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如果在计算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利润和亏损时未计算进去的,该债务及费用应由甲乙双方按照联合摄制电影片利润分配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 联合摄制电影片所涉及的全部有形财产,在联合摄制项目解散后进人清算程序,由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列出清单按比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照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清算后的收益应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和创作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保险等费用;

2.支付所欠税款;

3.清偿对外债务;

4.按照甲乙双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剩余资金。

第四条 对于拍摄电影片所带来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应当作为未分配的共同产权由甲乙双方所有,并以甲乙双方共同的名义予以保护。这里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著作权、商品名称使用权和商标权等。

第五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出卖或自由处置属双方共有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也不得擅自出卖或自由处置其在无形财产中的份额。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亦不得以此无理限制对方实现其个人权利。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因商业运作电影片而在世界范围内所得收益应按照双方在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中约定的比例分配。此类商业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情形下的续集编纂,重新制作,改编成电视剧、戏剧、广播剧以及小说化、广告等形式。

第七条 如果甲乙双方将电影片出售、许可他人商业利用或者作出了其他形式的处置,相应的第三方要求甲乙双方对电影片进行修改的,则甲乙双方应当按利益分配比例承担相关费用。

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参与上述修改,另一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但必须保证不减损电影片的可预期商业利润。修改方有权获得因此修改产生的全部利益。

第八条 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商业运营中希望利用电影片,只要该项目因此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其有义务将该利用事实告知对方,并提供机会使对方能够按照其在该项目中的盈利份额加人到该商业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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