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出版合同(通用5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___________
〔原书名〕:___________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___________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___________
(3)估计字数:___________
(4)发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预计出版日期:___________
二、甲方保证
(1)从该书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到印刷和校对的全部工作质量。均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书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没有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也不得一搞两投;否则由著者(或译者)和甲方对后果负责,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该书由甲方_____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该书出版后三个月内,按码洋_____%向乙方交纳管理费;重印时按_____%交纳管理费。首次出版的管理费最低限额为元。
(5)根据文化部对协作出版规定,甲方在书籍开印前应将本次印数及时通知乙方。
(6)该书如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事宜。该书的出版营业税由甲方承担(出版营业税=码洋_________70%_________1.5%),如委托乙方代交,应在出书后三个月内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办发行,应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码洋_________3%),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缴纳。
(7)该书出书后,甲方应向乙方赠送第一次印刷的样书50本;重印时减半。
三、乙方保证
(1)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乙方应对协作出版的图书全面负责,“不经出版社终审签字,不得发稿”。为此,除按工作程序切实将该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外,还要作好选题审批、书稿及装帧设计稿发稿质量的审查和付印前对校样的审查(包括版权页)这三个环节的把关工作。乙方指定___________同志为该书的联系编辑。
(2)按文化部对协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归乙方所有,为期10年。本书的纸型应由乙方负责管理。通过本协议甲方取得以___________出版社名义对本书的出版、印刷、发行的权利。
(3)乙方允许甲方在该书上使用_________________出版社社名出版,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格式在书上排印版权页本书统一书号为“____________”。
(4)甲方在编辑加工、装帧设计(包括封面、版式和插图描贴)和校对等环节要求支援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按质按时完成。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有关规定标准向有关同志直接付酬。
(5)甲方同意乙方的发行室协助对该书的销售。有关经销数量,发行折扣、现金支付办法等事宜,由发行室与甲方另订销售合同。
四、本书的定价,应按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在每印张不超过_____元(封面另加)。由甲方提出,乙方核定。
五、任何一方因故中途撤消协作出版,或违犯议定书中有关条款,双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名、盖公章)(签名、盖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
〔原书名〕: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
(3)估计字数:
(4)发行方式:
(5)预计出版日期:
二、甲方保证:
(1)从该书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到印刷和校对的全部工作质量。均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书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没有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也不得一搞两投;否则由著者(或译者)和甲方对后果负责,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该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该书出版后三个月内,按码洋%向乙方交纳管理费;重印时按%交纳管理费。首次出版的管理费最低限额为元。
(5)根据文化部对协作出版规定,甲方在书籍开印前应将本次印数及时通知乙方。
(6)该书如通过新华公开发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事宜。该书的出版营业税由甲方承担(出版营业税=码洋×70%×1.5%),如委托乙方代交,应在出书后三个月内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办发行,应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码洋×3%),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缴纳。
(7)该书出书后,甲方应向乙方赠送第一次印刷的样书50本;重印时减半。
三、乙方保证:
(1)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乙方应对协作出版的图书全面负责,"不经出版社终审签字,不得发稿"。为此,除按工作程序切实将该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外,还要作好选题审批、书稿及装帧设计稿发稿质量的审查和付印前对校样的审查(包括版权页)这三个环节的把关工作。乙方指定同志为该书的联系编辑。
(2)按文化部对协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归乙方所有,为期10年。本书的纸型应由乙方负责管理。通过本协议甲方取得以出版社名义对本书的出版、印刷、发行的权利。
(3)乙方允许甲方在该书上使用 出版社社名出版,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格式在书上排印版权页本书统一书号为" "。
(4)甲方在编辑加工、装帧设计(包括封面、版式和插图描贴)和校对等环节要求支援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按质按时完成。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有关规定标准向有关同志直接付酬。
(5)甲方同意乙方的发行室协助对该书的销售。有关经销数量,发行折扣、现金支付办法等事宜,由发行室与甲方另订销售合同。
四、本书的定价,应按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在每印张不超过 元(封面另加)。由甲方提出,乙方核定。
五、任何一方因故中途撤消协作出版,或违犯议定书中有关条款,双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 。
原书名: 。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 。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 。
(3)估计字数: 字。
(4)发行方式: 。
(5)预计出版日期: 。
二、甲方保证
(1)从该书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到印刷和校对的全部工作质量,均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文化部相关规定,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书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没有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也不得一稿两投;否则由著者(或译者)和甲方对后果负责,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该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该书出版后三个月内,按码洋 %向乙方交纳管理费;重印时按 %交纳管理费。首次出版的管理费最低限额为 元。
(5)根据文化部对协作出版规定,甲方在书籍开印前应将本次印数及时通知乙方。
(6)该书如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事宜。该书的出版营业税由甲方承担(出版营业税=码洋×70%×1.5%),如委托乙方代交,应在出书后三个月内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办发行,应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码洋×3%),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缴纳。
(7)该书出书后,甲方应向乙方赠送第一次印刷的样书50本;重印时减半。
三、乙方保证
(1)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乙方应对协作出版的图书全面负责,“不经出版社终审签字,不得发稿”。为此,除按工作程序切实将该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外,还要做好选题审批、书稿及装帧设计稿发稿质量的审查和付印前对校样的审查(包括版权页)这三个环节的把关工作。乙方指定 同志为该书的联系编辑。
(2)按文化部对协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归乙方所有,为期 年。本书的纸型应由乙方负责管理。通过本协议甲方取得以 出版社名义对本书的出版、印刷、发行的权利。
(3)乙方允许甲方在该书上使用 出版社社名出版,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格式在书上排印版权页本书统一书号为“ ”。
(4)甲方在编辑加工、装帧设计(包括封面、版式和插图描贴)和校对等环节要求支援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按质按时完成。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有关规定标准向有关同志直接付酬。
(5)甲方同意乙方的发行室协助对该书的销售。有关经销数量,发行折扣、现金支付办法等事宜,由发行室与甲方另订销售合同。
四、本书的定价
本书的定价应按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每印张不超过 元(封面另加)。由甲方提出,乙方核定。
五、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主要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的十日内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并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支出费用、律师费用、收入减损、预期收入等)。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于违约金外补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因单方面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提出方需按每部作品人民币 元( 圆整)的方式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
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书名:______
〔原书名〕:______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______
作者(或原作者、译者):______
估计字数:______
发行方式:______
预计出版日期:______
二、甲方保证:
从该书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到印刷和校对的全部工作质量。均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由甲方按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本书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没有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也不得一搞两投;否则由著者(或译者)和甲方对后果负责,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该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该书出版后三个月内,按码洋%向乙方交纳管理费;重印时按%交纳管理费。首次出版的管理费最低限额为元。
根据文化部对协作出版规定,甲方在书籍开印前应将本次印数及时通知乙方。
该书如通过新华公开发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事宜。该书的出版营业税由甲方承担(出版营业税=码洋________70%________1.5%),如委托乙方代交,应在出书后三个月内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办发行,应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码洋________3%),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缴纳。
(7)该书出书后,甲方应向乙方赠送第一次印刷的样书50本;重印时减半。
三、乙方保证:
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乙方应对协作出版的图书全面负责,"不经出版社终审签字,不得发稿"。为此,除按工作程序切实将该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外,还要作好选题审批、书稿及装帧设计稿发稿质量的审查和付印前对校样的审查(包括版权页)这三个环节的把关工作。乙方指定同志为该书的联系编辑。
按文化部对协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归乙方所有,为期10年。本书的纸型应由乙方负责管理。通过本协议甲方取得以出版社名义对本书的出版、印刷、发行的权利。
乙方允许甲方在该书上使用 出版社社名出版,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格式在书上排印版权页本书统一书号为" "。
甲方在编辑加工、装帧设计(包括封面、版式和插图描贴)和校对等环节要求支援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按质按时完成。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有关规定标准向有关同志直接付酬。
甲方同意乙方的发行室协助对该书的销售。有关经销数量,发行折扣、现金支付办法等事宜,由发行室与甲方另订销售合同。
四、本书的定价,应按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在每印张不超过 元(封面另加)。由甲方提出,乙方核定。
五、任何一方因故中途撤消协作出版,或违犯议定书中有关条款,双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签名、盖公章) (签名、盖公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本合同联系人:______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
〔原书名〕: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
(3)估计字数:
(4)发行方式:
(5)预计出版日期:
二.甲方保证:
(1)从图书选题、征集、评审、编辑加工到印刷校对的整体工作质量。
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甲方按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支付作者(或译者)基本报酬、印刷报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手稿(或翻译手稿)是作者(或译者)自己创作(或翻译)的原始手稿。
不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也不允许一次投两票;否则,作者(或译者)和甲方应承担后果,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本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规定纳税,自负盈亏。
本书出版后三个月内,乙方应按代码支付%的管理费。
重印时,管理费按%支付。
首次出版的最低管理费为人民币。
(5)根据文化部关于合作出版的规定,甲方应在图书印刷前及时通知乙方印刷运行情况。
(6)如本书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甲方应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图书出版销售税由甲方承担(出版销售税=码海洋_70%_1.5%),如委托乙方交付图书,应在图书出版后三个月内交付给乙方。
如系甲方自行发行,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外国代码*3%)。
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给乙方或直接支付给当地税务局。
(7)本书出版后,甲方应给乙方50本首次印刷的样书;重印时减半。
3.乙方保证:
(1)根据文化部的通知要求,乙方全权负责图书的合作出版,“未经出版社最终签字,不得出版稿件”。
因此,除了按照工作程序有效地将图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之外,还要做好选题审批、稿件和装帧设计稿件的质量审核、证据(包括版权页)的印前审核三个环节的检查工作。
乙方指定同志为本书的联系人编辑。
(2)根据文化部关于合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独家出版权为乙方所有,期限为10年。
本书的纸型由乙方管理。
通过本协议,甲方有权以出版社的名义出版、印刷和发行本书。
(3)乙方允许甲方使用出版社的名称出版该书。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的格式在图书上打印版权页,统一书号为。
(4)当甲方在编辑、装订设计(包括封面、版式、插图)和校对方面需要支持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质量按时完成工作。
对于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规定的标准直接支付给相关同志。
(5)甲方同意乙方经销处协助图书销售。
关于配送数量、配送折扣、现金支付方式等事宜,配送办公室应与甲方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四、图书的定价,应符合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每册不超过元(封面加)。
甲方提议,乙方同意。
5.如果任何一方因某种原因中途退出合作出版或违反本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6.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名、盖公章)(签名、盖公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本合同联系人: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