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装修房屋承租合同(精选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 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阳历)止。
第三条 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每年____ 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此协议之日起( )付清。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卫生费);
1)水表数 ( )
2)电表数 ( )
第六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不按时交纳租金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 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防发水,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出租方):
签约代表:
乙方(承租方):
签约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一、房屋概况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甲方应保证对该房产享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2、乙方保证房屋仅用于住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
二、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__________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租赁期限
1、甲方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
2、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在期满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约,双方另订合同。
四、租赁保证金
1、乙方应在__________前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价款__________作为租赁保证金。
2、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即时向乙方开具收据。
3、合同终止,乙方在付清租金及所有费用并按期迁出房屋时,甲方应在当天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五、租金收取
1、租金不递增。
2、乙方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租金。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
乙方依约支付租金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乙方可将租金转账至甲方上述账户,则视为乙方已支付租金并甲方已收取到租金,乙方不负延迟责任。
3、由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各自依法承担。
六、费用承担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该房屋主体结构及附随设施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维修延误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租赁期前该房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所有杂费。
2、乙方负责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租赁期间的管理费,垃圾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其他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杂费。
3、本合同未明确的费用,待实际产生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七、房屋使用与修缮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对该房产定期安全检查,承担该房屋主体结构及附着设施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若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自然损坏,负有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维修的责任。
3、在租赁期内,除因乙方使用不当之外,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八、房屋的装饰装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对该房产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监督该工程,因此产生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转租分租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调换给第三方。
十、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乙方应交回该房屋及设备给甲方,并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状态。
2、租赁届满,乙方应依时迁出并将其家具杂物全部搬走。
如迁出后15天内仍留下个人物品不搬清,则视为乙方放弃该屋内一切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屋内一切物品。
十
一、违约责任
1、甲方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双倍返还并赔偿损失:
(1)甲方无权出租但又出租房屋;
(2)甲方延迟交付房屋超过30日;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4)房屋自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又未在损害之日起15日内修缮房屋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退房或代为修缮,修缮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直接在应付租金中相应扣减。
若因甲方延误修缮该房屋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形的,乙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若甲方依照以下约定行使解除权,收回房屋的,若屋内有物品且乙方不搬走取走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屋内一切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屋内一切物品: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直至乙方付清租金为止。
逾期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
(3)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损害的,乙方未在房屋损坏15日内修缮房屋,甲方可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直接在保证金中相应扣减。
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及时补足。
乙方不履行修缮义务已使房屋不能安全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无论装饰装修物是否与房屋形成附合,甲方均不承担任何因恢复原状导致的现值损失。
若乙方装饰装修导致房屋不能安全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乙方逾期搬迁的,甲方除了可以按照租金标准收取乙方占用房屋费之外,还向乙方按日收取违约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每月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书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后立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