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装修施工合同(通用7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由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市消费者协会、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由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能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违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五、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使用。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花园)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_阳台(阴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承包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元。
1.4工程决算与结算: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有监理的监理公司应当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2条工程监理
2.1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地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合同附件)。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乙方工程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由乙方采购供给并包施工(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得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为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甲乙双方各自应当填写《工程主材料报价单》,并各自承担因供应材料所引起的产品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3.3乙方只包人工费,甲方采购供给全部材料。(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乙方验收。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中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挪做它用。甲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4条施工设计图纸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设计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4.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甲方同意后签字,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大写)为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
第5条甲方义务
5.1开工前三天,解决施工必备的水源、电源,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
5.2施工现场无任何影响施工的物品存放,如有滞留家具、物品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5.3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的邻里关系;
5.4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变动燃气、供暖等管线时,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妥各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5.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6乙方告知由甲方签证的,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三日内签证;
5.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材料进场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工程质量的验收;
第6条乙方义务
6.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特点,做好图纸会审,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交给甲方、监理方各一份;
6.2主动向甲方宣传室内环保知识,提高甲方的环保装修意识;乙方在装饰设计中,应计算居室单位面积使用装饰材料的承载量,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6.3做好工程所需各工种人员及机具的调度,施工中电工、焊工等主要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防火规定;
6.4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双方指定的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6.5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得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装修活动;
6.6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6.7未收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件,不得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超建筑设计承重标准增加荷载;
6.8隐蔽工程竣工的验收,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监理方,现场验收签字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9工程竣工后,两天内通知甲方、监理方,确定工程验收时间,届时进行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供水、电管路改造图纸各一套,留存备查。
第7条工程预、决算
7.1工程预、决算书由乙方负责编制。
7.2编制工程预、决算书,采取甲、乙双方“协商定价”方式时,应参照当地现行价格,双方认可;若甲方委托监理,要有监理方签字。
7.3采取“套用定额”方式预、决算时,乙方做到套用定额准确,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7.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项目增减或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施工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7.5各项工程项目结算,依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实量工程量为准,并经双方签证后,按实结算。
第8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规定工程形象进度,向乙方按时付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_____________%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_______%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______%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______%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______%元
8.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和付款比例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属于违约,应向乙方支付______元/日违约金;
9.1.2因甲方供料误时,造成停工待料,使工期延误的,工期自带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9.1.3因甲方所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或空气质量问题,进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自负;
9.1.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9.1.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乙方应当拒绝。乙方未拒绝,接受甲方要求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罚款)。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因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质量标准,致使工程返工、整改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9.2.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9.2.3因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返工或进行综合治理。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的,视同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每日______‰的违约金;经过返工或综合治理,室内空气质量仍然不达标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购买的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的全部价款。
9.2.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造成事故或遭遇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3甲方认可的并以文字协议为依据的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工期顺延,不计违约金。
第10条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否则视同承认验收合格。
10.1在竣工验收时,如甲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应申请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本工程质量按下列______款标准执行:
10.1.1《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0.1.2《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要求》。
10.2在工程完工后(不含甲方提供的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检测机构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10.2.1本工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应当在装修完工的7日后进行检测。检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确认。
10.2.2本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应执行国家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环境应检测以下项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第11条卫生保洁
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施工的居室内、经过走廊和楼道的沾污部位等打扫干净,搞好清洁卫生;建筑垃圾的清运,如甲方无能力处理,可以委托乙方承运,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第12条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提交水电线路图,签署保修单,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原因出现各项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并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派人做好维修服务;因甲方住用、管理不当等原因出现的问题,乙方不承担免费保修责任。
第13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____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申请调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4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正式生效,至工程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14.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开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造价款的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4.3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监理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14.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甲方发现乙方将工程转包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此外,转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
14.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发包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监理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附件:
由乙方编制,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签署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X区(县)X路X弄(村)X号X楼X室。
3.住宅结构X房型X房X厅X厨X卫X阳台,套内施工面积X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X元,人民币(大写)XX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X年X月X日开工,至X年X月X日竣工,工期X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X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X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X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X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略。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X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X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X项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X%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X%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X区(县)X路X弄(村)X号X楼X室。
3.住宅结构X房型X房X厅X厨X卫X阳台,套内施工面积X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X元,人民币(大写)XX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X年X月X日开工,至X年X月X日竣工,工期X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X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X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X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X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略。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X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X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X项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X%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X%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博皖置业售楼部内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安徽博皖广场一期
1.3 承包内容:售楼部内部全部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确认的装修施工图、预算等,以及甲方东大街售楼部空调、吸顶灯、LED屏等拆装
(1)包工包料;
(2)包工部分包料;
(3)包工不包料
1.5 工期:
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于5月22日竣工日期: 6月19日
1.6 工程质量: 合格
1.7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一次性包干价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2、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 2 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的施工图纸 壹 套(或作法说明 壹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就房屋装饰方案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 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 指派 陈茂焱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 河北方舟 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梅法祖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2乙方工作
2.2.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并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 袁小康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做好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若施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赔偿;
2.2.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总包单位的关系。
2.2.7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8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设备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9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0 组织竣工验收,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3.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3 由于工程质量或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4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5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其他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4.2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或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4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不合格项目应由乙方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应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1 乙方应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乙方提供的材料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所购主材必须经甲方认可方能采购。
5.2 乙方应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更换、重做并赔偿甲方损失。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施工前2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变更设计的施工。
6.2 所有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局部增加,甲方均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超过贰仟元时由甲方承担。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报告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7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有甲方承担。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
(1)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3)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变更及增加项目按照本合同第1.7条约定的价格为准。
7.2 双方协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70%,新年前支付至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7.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乙方按工程结算额开机发票。
8、索赔
8.1 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了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9、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005%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00元作为违约金。
11、保修
11.1 本工程免费保修责任期:为1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2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另附施工图
(2)工程项目预算书:另附报价单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材料清单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开户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1)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_楼___室。
3、住宅结构___房型___房___厅___厨___卫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1)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2)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___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略。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___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___项方式解决:
1、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