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装饰装修合约(精选6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装修房屋合同3、总价款:
4、开工日期 年 月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30%工程款;剩余7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并且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日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承包方式:大包
5、工期:本工程自20年月日开工,至20年月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工程总造价:元
7、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结算约定
1、结算方式:(1)以20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 *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部、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程造价
人民币*拾*万贰仟叁佰陆拾陆元整。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在保修期一年内,乙方无偿保修。
六、付款方式
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95%即人民币*拾*万零柒佰肆拾捌元整,一年质保期后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即*万壹仟陆佰陆拾捌元整。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施工图纸1套、工程量清单1份。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的施工规程及要求施工,不得减少施工工艺要求,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工程施工中如有变更的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装饰工程中用到的主要建筑材料(地砖、门、五金材料、电线、各类开关)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其它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
(4)本工程乙方不能转包、分包。若发现此种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其它事宜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预算外的工程或清单中未列入的材料、工艺发生变化时,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装修管理。
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6)装修工程开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元。
(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工程竣工日期: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
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盖公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
托代理人: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详见附表一:工程预算书)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①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按预算项目总价包干)
②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③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施工工期:,于年 月日竣工。
6、合同价款(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供应,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承担管理处各项收费(除施工队押金外)。
2、指派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共同审定。
2、指派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及其他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发生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在正常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工期,如工程质量增加,甲方供应材料受自然条件影响(如遇到台风、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南宁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样品、须事先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终定验收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进行期间,甲方提出图纸更改或项目增减,甲方需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其发生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将钥匙移交甲方。
3、结算以预算项目总价包干(优惠后价格为¥:630000.00整)。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若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物品,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并未经得甲方认可,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有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按合同总价的0.001%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应支付赶工措施费(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定)。
3、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市装饰协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保修事项
1、保修期间,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进行可能产生的维修,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准备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甲方自行损坏除外)。
2、保修期外,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其服务费双方另行协商。
3、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半年。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工程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定协议。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