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约定的,应当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3.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签署时,双方均已充分阅读合同细节,对合同真实意思均无其他异议,同时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均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情形。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装饰装修业务居间推广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居间报酬计算标准:按客户向甲方实际支付费用的 %计算。
如甲方与客户签约,但无论何种原因客户并未实际付款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报酬。
2.支付时间:客户向甲方付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4.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对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无论居间是否成功,乙方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其他:
1.为扩大甲方业务,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推荐装饰装修业务客户,在乙方的促成下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约、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居间推荐服务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上述期限外,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无需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和费用,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经乙方推荐的客户,且甲方成功与客户签约的,视为居间成功,甲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推荐的客户:
(1)双方签署“客户信息确认单”上确认的乙方推荐的客户;
(2)乙方通过甲方指定电子邮箱提供的客户信息;
(3) 。
但是,乙方推荐客户之日起 个月以后,甲方才与该客户签约的,不作为乙方推荐客户。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2)甲方应当为乙方所推荐客户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家具产品;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宣传方案,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
(4)甲方有权临时调整宣传口径与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调整的内容进行推荐;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配合其完成对客户的服务工作。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因与乙方推荐客户产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充分参与协调,如甲方需诉讼的,乙方应当全力配合协助甲方(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调查取证、向甲方提供与客户沟通的相应记录、出庭作证等);
(2)乙方对外交流推荐时,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宣传口径及销售价格进行;
(3)乙方不得向客户进行虚假宣传(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种、价格、制作工艺、规格等);
(4)乙方在为甲方进行业务推荐活动的协议履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客户推荐除甲方产品外的其他同类型产品与服务,不得为甲方竞争对手提供类似服务;
(5)乙方无权代表甲方对外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订单、设计图、出库单等);
(6)客户在与甲方签约后,就业务事宜与乙方联系的,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告知。
保险业务居间合同书
合约编号: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业务居间人)
身份证字号: 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预期利益、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等),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1.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协议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予保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2.乙方不得向本协议外第三人透露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第二条 转让土地的慨况描述
2.1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4.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4.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4.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0,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5.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5.2、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 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5.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诚信原则
8.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8.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8.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9.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经营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本合同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雇佣关系或类似关系,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雇主或用人单位性质的责任,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任何财产或人身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代理或类似性质的关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