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服装店铺合同(3篇)

转让服装店铺合同(精选3篇)

转让服装店铺合同 篇1

让渡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 单方经 友爱 商议,就 店肆 让渡 事件 告竣 如下 和谈:

1、甲方 赞成将 本人位于_____街(路)_____号的 店肆 让渡给乙方 利用, 修建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 包管乙方 划一享有甲方在原有 衡宇租赁 条约中所享有的 权益与 任务。

2、 店肆 让渡给乙方后,乙方 赞成 替代甲方 实行原有 店肆租赁 条约中所 划定的 条目, 而且 按期 缴纳 房钱及该 条约所 商定的应由甲方 缴纳的水电费及 其余各项 用度。

3、 让渡后 店肆现有的装修、 粉饰及 其余 一切 装备和 衡宇装修等; 停业 装备等 局部归乙方。

4、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 付出 让渡费 总计 群众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第一年付款_____%,第二年付清余下____% 用度。

5、甲方 该当 辅佐乙方 打点该 店肆的工商 停业执照、卫生 答应证等 相干证件的过户手续,但 相干 用度由乙方 卖力;乙方 接办前该 店肆 一切的 统统 债务、 债权均由甲方 卖力; 接办后的 统统 运营 举动及 发生的 债务、 债权由乙方 卖力。

6、如乙方 过期 托付 让渡金,乙方应 逐日向甲方 付出 让渡费的千分之一作为 守约金, 过期_____日的,甲方有权 消除 条约, 而且乙方 必需 根据 让渡费的_____%向甲方 付出 守约金。 假如 因为甲方 缘故原由 招致 让渡 中断,甲方 一样 负担 守约 义务,并向乙方 付出 让渡费的_____%作为 守约金。

7、如因 天然 灾祸等 不成抗 身分 招致乙方 运营受损的与甲方 有关,但遇 当局 计划, 国度征用拆迁 店肆,其 无关 抵偿归乙方。

8、本 条约一式两份, 单方各执一份,自 单方 具名之日起 见效。

甲方 具名:_______________乙方 具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服装店铺合同 篇2

甲方名称(转让方):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姓名(受让方):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将本人已租赁位于______ ,面积大约______ 的服装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限完全转让给乙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连同预付定金在内乙方应给付甲方房屋转让费用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 )。该费用包括甲方对该房屋装修和目前该商铺内甲方所有投入设备的所有权的转让。如甲方将商铺内本方购置的货物转让给乙方,另行估价。

第二条 甲方需保证与房屋所有人所签订的`合同的真实有效,保证与乙方进行转让的行为是合法并被房屋所有人允许的。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本服装商铺或者影响正常营业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全部押金与房租以及货物损失,并返还所收取的乙方转让费用。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该商铺房主所签订租赁合同失效,甲方不得再私自进入乙方已经承租的店铺,不得再进行任何经营与管理活动。

第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手印):_______乙方(签字、捺手印): 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转让服装店铺合同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_________每年________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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