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合同书(精选30篇)
甲方(出让方): ;住址: ;
乙方(受让方): ;住址: ;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以下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况
1、地址:
2、面积:
3、山界: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转让期限:
2、转让后的用途:
三、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总价格为 万元整(¥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支付总价格的5%作定金,金额为 万元整(¥)。其余金额待甲方办理好林权证,并把林权证交给乙方时,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额交付给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笔款项时,乙方要出具已收款凭证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3、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来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应向对方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资产,已付款项不再退还。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未经甲方同意该林权证不得抵押不得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其他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____,名称(小地名):____,面积________亩,林权证号:____,宗地编号:____ 。
宗地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到的项目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项目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须协调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项目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埋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埋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项目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承担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矛盾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
(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
(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开发需要征占这部分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林地转让的凭证,与林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报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提请楚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所在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___》、《农村土地承包法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___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___的林地___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___,北至___,西至___,东至___.森林类别___,地类___.
2、转让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___.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___的抵押___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___元/亩,合计___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___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___,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
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橡胶林地转让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辖区内橡胶林地,面积约______亩,转让给乙方管理经营。橡胶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二、期限:共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总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若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成后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交款后,转让范围内的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橡胶林地属商品经济林地,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内,如原有设施不足,乙方根据需要,在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等生产必备之条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时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或出租该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该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费用。
5、乙方子女享有继承权。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
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9、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要做好转让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五、转让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转让款。
七、合同期满时,如乙方继续转让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30天内告知甲方。合同期满时,林地内的橡胶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标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合同期限至橡胶收割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合同期限。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八。1)条处罚。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让方): ;住址: ;
乙方(受让方): ;住址: ;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以下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 山林的基本情景
1、地址:
2、面积:
3、山界: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转让期限:
2、转让后的用途:
三、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总价格为 万元整(¥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支付总价格的5%作定金,金额为 万元整(¥)。其余金额待甲方办理好林权证,并把林权证交给乙方时,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额交付给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笔款项时,乙方要出具已收款凭证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3、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进取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先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职责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应向对方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资产,已付款项不再退还。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未经甲方同意该林权证不得抵押不得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其他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臵的座落在 乡 村 组,小地名: 。面积 亩,成材林面积 亩,灌木 亩,疏林 亩,荒山 亩。四至界线: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农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栖楠桦、水冬瓜木、红木荷以及杂木等有偿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转让年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树木采伐完为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转让有权处臵的农地上的树木。
(2)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流转树木期限,在期满后收回转让树木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进行转让的农地的树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树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树木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让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它方式流转树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流转期间内依法享有树木使用、收益和对树木承包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树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树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受让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树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树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树的转让费。 (4)、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
(三)、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树木转让价款为: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五 、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协调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村公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 “懂带坡”面积8亩,四至界线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韦老和林地,右至:大冲,双方协商价格为(11800.00元)壹万壹仟捌佰圆整。乙方一次性付给清给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时领有造林投资,造林投资由乙方负责偿还,与甲方无关,在该片山林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山林砍伐年限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应付每亩每年5.00元借土养木费。
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总款的三倍赔偿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在 场 人:
附件:
1、流转山林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本组村民会议记录。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形式、期限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南至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使用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所属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让山林的状况
1、地址: 。
2、四至: 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合同期限: XX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林权证登记为准),甲方必须提供证据以保证转让给乙方林地上的林种是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若甲方转让的林地是生态防护林、公益林\视为转让无效,视为甲方违约。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转让总价款 万元。付款方式为:第 年,乙方向甲 方付款 万元;第 年,乙方向甲方付款 万元;第 年,乙方付给甲方 万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证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账务,所属权无争议,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权证转让过户。
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与发包方在上述地块上得山林承包关系自行终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受 年 月 日以前已确定的退耕还林优惠补助金,以后争取国家有关补助与甲方无关。
3、如果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时,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4、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林权证》及相关规定手续,并在本协议书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办妥。
6.负责解决地界纠纷, 制止侵权行为, 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
7.为乙方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8.合同期内若乙方需要修筑道路或建筑物,甲方无权干涉,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防盗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独立享受国家各级部门关于林地开发的相关优惠政策,该林地内所有的林木(含经济林)全部归乙方所有。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来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甲方不得干涉。
6、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使用,同等情况下,甲方优先转让给乙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万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向对方支付其他赔偿金。
七、其他事项
1、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林地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但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不满两年被征用的,须从所得土地补偿费中支付剩余年份转让费给乙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遂]森资转字第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亩的(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光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xx元亩,合计xx元。支付的时光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 亩的(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 xx年xx月xx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光
乙方经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光。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进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能够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景确定。
3、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供给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日期: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形式、期限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林地权证号:)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支付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使用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橡胶林地转让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 村民委员会辖区内橡胶林地,面积约 亩,转让给乙方管理经营。橡胶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期限:共 年,即二○一四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总转让价款为 ,小写: (若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价款 ,小写: ;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成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小写: 。交款后,转让范围内的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橡胶林地属商品经济林地,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内,如原有设施不足,乙方根据需要,在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等生产必备之条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时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或出租该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该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费用。
5、乙方子女享有继承权。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
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9、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要做好转让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五、转让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转让款。
七、合同期满时,如乙方继续转让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30天内告知甲方。合同期满时,林地内的橡胶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标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合同期限至橡胶收割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合同期限。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八.1)条处罚。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林地、林权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林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约______________株,林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____ 立方米。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⑵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 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 转让费人民币大写: ( 小写:),存入甲乙双方在北京银行密云支行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⑶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所述行为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方。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 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⑴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⑵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⑶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⑷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⑸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⑹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乙方名下,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6. 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9. 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0. 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详细情况为:______;
11. 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归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____承担。
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交公证处 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份。
签约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机关(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转让人(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林地的基本情况
转让林地位于勐满镇曼赛囡村委会上中良村民门桑,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人为门桑,面积为:400亩,转包给乙方,主要经济林木为橡胶,使用期终止日期为2037年1月1日。
二、转让林地用途
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转让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转让期内,有权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林地和林木进行再转让,在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让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转让期内继承经营。
2、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转让费。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20_年11月10日前停割该转让橡胶林地,并不得对该橡胶林木进行破坏性强割,同时应保持橡胶林地的胶碗、胶架、防雨设施完好无损。
2、移交橡胶林地时该橡胶林地的割胶物资(胶碗、胶架、防雨设施等)一并无偿移交给乙方。
3、乙方自20_年11月30日起,经甲、乙双方清点并确认具体橡胶株数。
4、转让期满后,转让林地上的橡胶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所得收益归乙方。
四、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本合同约定林地价按实际有效株数计算亩数,橡胶树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计算,具体株数以双方实际清点并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给甲方定金20(大写:贰合万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给甲方,剩余的资金于20_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 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 .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出让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35。8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20__)第5114号GDYMSY01008。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月1日止。
4、本协议自20__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 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
原林地承包合同编号: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积: 。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 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随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已于签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五、 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 通知与送达
双方约定以下通讯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对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 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签证单位)备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__)第5114号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协议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承让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明确转让方与承让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条本合同仅转让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不变。地下资源、埋藏物和有关设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第3条承让方对在承让林地使用权年限内培养的林木享有所有权,承让方有权在林地上套种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承让林地的范围和年限
第4条承让林地位于 ,地块编号为 。其位置与四至界限见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图与林地规划设计图。
第5条转让林地总面积 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号为 ,并以该复印件为附件。
第6条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为年,自办理完该林地的山林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优先权,双方可另订合同顺预延贰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甲方应当将林地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在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同时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条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应当是甲方与林地所有权原拥有者签订的林地使用权转让一级合同中,经原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准许由甲方统一转让的林地。甲方保证原林地使用权人对所转让的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具备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林地权纠纷。如发生纠纷或变故,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所需费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与林地使用权原拥有者签订的一级合同原件应交一份给乙方,作为本合同联合附件存档。
第9条在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在义务协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进入林地放火,采矿,挖土,放牧等有损林木的行为,对开荒毁林、偷盗林木等事件要及时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有关单位、个人追索赔偿。
第10条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林地使用权证。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甲方承让的林地内如果有坟地,乙方进行造林施工时,坟地周围5米内不种树。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开挖新坟,须征得当地林业站、村委会、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毁林开坆。
第12条甲方钱包乙方在经营林地期间道路顺畅,如出现路权问题或交通阻碍,甲方有责任及时妥善调解处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13条合同签订并由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权转让金,年林地转让金为每亩年 元,(元)人民币。在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中,转让金维持不变。
第14条林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办法为:
1、合同签订后,按规划面积每亩预付定金 元,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无林荒地, 年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实际栽植面积扣还定金后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签订合同当年不计转让金,转让金计算从种植当年起。如至年 月底乙方未进行造林,甲方不再归还乙方定金,同时有权将乙方规划的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除将定金归还乙方外另加罚双倍定金给乙方。
2、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时间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给乙方;也可以另行协议将林木作价卖给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条乙方将在使用林地时只能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亦准许进行林单间套种或立体开发,亦准许修建一些和营林项目相配套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第16条 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期满后,乙方应当及时归还承让的林地。林地上附属的生产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双方协商后可由甲方作价处理。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17条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届满时,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林地,须在期满前180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签订续期合同、并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使用权年限届满终止时,双方无意续签合同,乙方应归还青山,保证租用林地内的采伐迹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费用以该转让地最后一个轮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交还林地时由乙方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条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19条遭不可抗的一方,应在72小时之内,将事件以信件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20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已转让林地被征用,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属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地补偿和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鬼甲方所有,并同时办理该林地的解除或变更手续。
第21条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冻害、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22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应在20天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如20天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另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23条 如果甲方是违约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给乙方使用或中途变故造成乙方施工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24条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时支付转让金,从滞纳之日起,每月应加缴纳所欠转让金的0.1%的滞纳金。
第25条在颁发林地使用权证后,突发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内能在该林地内安排营林项目,经双方协商,可相应推延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
第八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26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27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附则
第28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不受机构撤销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第2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30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按照面积向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报批。
第3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约定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出让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复印件2份或林地权属证明2份。
2、甲方关于转让林地使用权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份。
3、所转让林地规划设计图2份。
甲方(签字盖章): 县 镇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县 林业站(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人民政府(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县林业局(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所有权:((以下简称丙方)
鉴证方:(以下简称丁方〕
乙方根据企业兴办发展的需要,甲、丙、丁方为支持乙方企业发展,将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林业用地永久转让给乙方,经共同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面积:详见附表。
1、林权证编号:____________的所属山地,面积为______亩,实测为______亩;
2、林权证编号:____________的所属山地,面积为______亩,实测为______亩;
以上合计亩,界址以土地林权证界址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小,则甲方退差价给乙方;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大,则乙方补差价给甲方。合同签订以后,林地面积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转让时间:
长期。
三、转让价格:
该宗地面积______,每亩______元,转让金额合计为______元。鉴于该土地已转让出去,资金已分配给农户无法收回,考虑到原受让方已付出资金5万元,经协商,现受让方公司同意另外付5万元用于处置此矛盾,相应为保障现受让方利益,转让时间为长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金额的10%,界址挖清无异议时再支付30%,待甲方将林权证流转给乙方之日再将余款付清。甲、丙、丁方应将所有转让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册,包含山地面积、金额、林权证编号、户主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付款时所有转让山主必须签字或盖章(按印),并将所转让山主身份证复印件与付款花名册一同交给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确定之使用权,并未对该土地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包括未将该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权属清晰,没有任何土地纠纷。
②非为已确定为生态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寻求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林地烧荒、放牧、采矿、挖土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
3、甲、丙、丁方应配合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积极协调对林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盗窃、山林纠纷和林区治安等工一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丙、丁方协助乙方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甲、丙、丁方将转让林地范围内外的'必经道路提供给乙方长期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开或拓宽运输道路时,所开的路或所拓宽的运输道路在甲、丙、丁方辖区范围内的,甲、丙、丁方应负责做好疏导工作,保证该路开通或拓宽。在开路或扩路过程中,涉及到甲方辖区内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为乙方长期无偿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协助办妥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及边界确认工作。
7、在合同经甲、乙、丙、丁各方统一签字后,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8、甲方和丙、丁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农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解决乙方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和其他纠纷,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业做大做强。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乙方获得各项税费减免优惠。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种植、科研、实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一切开发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由损失造成方加倍赔偿。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自行处理转让土地内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均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许乙方在受让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包含工作办公房、职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闲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让土地方及当地农民就业,但就业人员必须服从企业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经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租赁或部分转、租赁,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4、乙方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闲山庄、筑坝、挖池塘、坡地种植物或庄稼等各种活动。
5、在甲方对本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许,甲、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并办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合同签订满60天后,转让地内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七、相关事宜
1、甲方所受让范围内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与甲、丙方一次性转让成功并支付了该外地插花山的转让金给甲方,如发生争议、矛盾时,甲方应自行负责补偿解决该插花山,如甲方处理不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丙、丁方允许并保障乙方能自由、无偿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需建基础设施而征购乙方已受让范围内的土地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1)林地上固定设施的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等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与征地单位解决转让金及补偿等问题。
(3)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让土地内苗木、设施设备、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
(4)在乙方未与征地单位协商好征用的受让土地内的经济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设施、设备、建筑物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与征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否则视为违约、无效。
(5)如果被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较大而严重影响乙方规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辖范围再转让林地给乙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共同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的桉树树林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
1、转让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转让金额
1、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
4. 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_)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
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
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9月1日
甲方(出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民合作社 □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其他 _______
乙方(受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民合作社 □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其他 _______
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特定术语和规范
(一)本合同所称的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集体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 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质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依法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
(二)集体林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任何组 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进行林权流转;林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业用途,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林业生态环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 合同规定的剩余期限,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林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 70 年。
(三)受让方须有林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 得土地经营权,应当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
(四)林权流转以登记的宗地为最小单元,除流转合同另有约定的,林地上 的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应当与林地经营权一并流转。
(五)家庭承包林地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
(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再次流 转林地经营权,应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原流转合同有明确同意再流转条款的视为书面同意),并向林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六)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获得的,需经依法登记取 得林权类证书,方可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再次流转林地经营权,应告知林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
(七)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 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再次流转林地经营权,应告知林地所在的集体经济 组织。
(八)林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林地 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条 流转标的物及流转方式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不动产单元号/林地宗地号: ,共计 宗林地,共计 亩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让给乙方,出让期限共 年。
林地宗地流转信息表 不动产单元号/林地宗地号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地块名称(小地名) 林班号 小班号 面积(亩) 公益林/商品林 人工林/天然林树种 流转方式:出租、转包、 入股、其他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二)流转林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转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协商后确定以下列 种方式进行计价: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 元,面积 亩, 共计为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 元,共计 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3.以实物或者实物折资方式: 。 4.其他方式: 。
(二)公益林或天然林流转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由□甲方□乙方受偿, 或者 。
(三)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约定定金事宜。如需支付定金,应在本合同生 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 日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 款中抵扣。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权流转价款。 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 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甲方应当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配 合乙方(受让方)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 区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 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 依法按规定或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四)应当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 不得闲置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依法承担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工 作。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地林业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林地 用途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质,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让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林业生产附 属、配套设施。
(二)出让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让方再次流转林权。
(三)出让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让方将受让的林权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担 保。
(四)本合同期限内,因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流转的林地、林木及 地上附着物有关补偿费的归属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 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90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期满后,该流转林地范围内留置林木的处置方式:
□与有权收回该流转林权的权利人协商展期 年,支付价款或实 物 。
□经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有权收回流转林权的主体 收买。 □由有权收回流转林权的主体无偿收回。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期满后,流转期间受让方投资建设的附属设施处置方式: □由有权收回流转林权的主体无偿处置。□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由有权收回流转林权支付价款购买。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情形发生涉及产权变动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 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 纳的流转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 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自宜林地造林绿化约定期满 日后,乙方不履行造林绿化约定的, 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未造林绿化的林地。
(六)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 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 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让方、 受让方、林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__、__ 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转让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鉴证单位
鉴证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原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
接受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 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
共计 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十年共计 元。大写 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三、转让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
六、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继续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承担责任 。
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