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产权转让合同(实用3篇)

门面房产权转让合同(通用3篇)

门面房产权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同面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红旗东路西部建材城17排40——43号门面房(共4间)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的权利及义务。

二、经甲乙双方协议,转让费为每间壹万元整,共4间,合计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甲方将房屋使用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过户后,乙方应向甲方交门头押金和保证金(以市场票据为准)。来过户前乙方无需交此费用。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房屋转让后,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门面房使用权交付乙方。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门面房产权转让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

乙方:(受让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转让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住地: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机械设备:

供电(kVA):

供水(吨/日):

转让价格(万元):

转让方式:

(附公司资产明细)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由安置,离退休职工由管理:

三、付款方式及办法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否则按违约处理。

其他约定:

四、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2.其他约定事宜:

五、违约责任

l.早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合同和终止合同的期限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办法。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交付滞纳金。

2.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违约金等费用后,剩余部分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3.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接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因素所致,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闻概念“日”,除指明为工怍日外,均为日历日;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审核机构留存一份。

十、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盖章并经当地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年月____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门面房产权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同面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红旗东路西部建材城17排40——43号门面房(共4间)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的权利及义务。

二、经甲乙双方协议,转让费为每间壹万元整,共4间,合计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甲方将房屋使用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过户后,乙方应向甲方交门头押金和保证金(以市场票据为准)。来过户前乙方无需交此费用。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房屋转让后,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门面房使用权交付乙方。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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