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 小区地下停车位(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_)。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时一次性付清购买费用。
四、甲方有义务结清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的所有物业管理费用。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管理公司一份备案,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涂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原购车位合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年_月_ _年_月_日
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乙方收到甲方转让的 湘湖人家三期 编号为 389 停车位的相关材料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认无异议,就此已完成车位交接。
三、本交接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四、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所购房屋系:幢室(施工编号,号室(公安编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系“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小区”)的开发商,甲方在本小区投资建设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库(以下简称“机械车库”);乙方是本小区内业主,有使用前述机械车库的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机械车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将本小区机械车库中区域组号(暂定编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长期使用。该车位最大允许停车尺寸:长mm-宽mm-高mm,该车位最大允许停放重量:2吨。
2.该车位编号最终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甲方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车位情况调整该车位编号。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该车位的年限:为20年,从本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20年期满后,如该车位能够继续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继续使用该车位,且无需再向甲方交纳使用费。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还能够继续使用的,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费。
2.乙方使用期间(包括无偿使用期间,以下含义与此相同)该组车位的机械及相关配件出现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体更换(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换)的,所需的费用由乙方与该组车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担,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使用该车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此给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三、使用费
1.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20年的使用费元(大写:),该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该车位收回交给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退还,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
2.该车位移交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转让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年月日以前将该车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在该交付期限届满时到甲方接受该车位,并以前述约定的时间作为双方实际交付时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受该车位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该车位,该车位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财产风险及相关费用(包括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等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由乙方承担。但在前述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付清使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该车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车位供乙方暂时使用的,甲方应按每天10元补偿乙方损失。
五、该车位使用的特别约定
1.该车位只能作为停车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在车库、车位内作隔墙、栏杆以及添加任何设施、附属物等。
2.乙方停放的车辆长宽高尺寸及总荷载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条约定的最大允许停车尺寸和重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行使对该车位的使用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碍或影响相邻车位和其他车位用户的通行权、使用权和其他正当权利,不得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车,也不得破坏车库和车位的相关设施。
4.乙方应当遵守车位使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进行操作,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相关单位对车位和车库进行维护、检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维护、检修。
六、物业管理
1.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不包含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该车位的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甲方对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不再承担责任。
2.乙方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车位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约定缴纳日常维护维修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具体缴纳标准按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缴费标准执行;乙方未按规定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该车位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乙方未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车位,双方同意不再办理其他任何转移手续,也不办理任何登记。从该车位交付或视为交付乙方之日起,该车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该车位毁损、灭失的,甲方不退还乙方使用费。
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内,乙方可以转让该车位使用权,但乙方只能转让给本小区的业主,且受让方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超过部分无效;乙方按本约定转让使用权时,必须要求受让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有关乙方义务的约定,并将受让方出具的承诺及转让情况告知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乙方或受让人未按前述约定执行的,其转让行为无效,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不准许受让人使用该车位,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也可无偿收回该车位
3.因该车位由乙方长期使用受益,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如国家对该车位物业所有权人征收相关税、费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代甲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电话及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包括:媒体广告、邮寄、手机短信件等。所有联络(包括书面通知)的收讫确认为:邮寄联络,以签收(乙方同住家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第3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以先到的时间为准);电话联络以发生之时为收讫;媒体广告、传真、短消息等以发生后第二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联络地址准确无误,如甲方按约定的联络地址向乙方寄出邮件后,而邮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本小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
2.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年月日
甲方: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
乙方:杨瑞玲
甲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长福路1号的长福家园小区现有部分地面架空层车位和部分地下室车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所有车位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此订立如下协议事项:
一、地点、数量:甲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长福路1号的长福家园小区拥有的所有车位53个,其中4号楼地面架空层车位19个;6号楼地面架空层车位9个;5号楼地下室车位25个。
二、转让价格:每个车位均价6.5万元,总计53个车位共计价款344.5万元。车位的转让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办法: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50万元预付款,余款在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收件时全部付清。
四、产权的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于配合车库转让协议书范本5篇车库转让协议书范本5篇。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至产权无法办理过户,甲方退还已收取乙方的款项,双方免责。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 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甲方: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____停车位一个。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整(即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车位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四、使用管理
1、 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 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恒茂国际都会恒兴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
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让方(自然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库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下车库位置和用途
1、位置: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库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中瀛御景”小区 号楼 号车库(以下简称本车库),详见地下室车库位置图。
2、用途:本车库仅作为乙方停车使用,若乙方改为其它用途,其相关手续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使用权转让及期限
甲方仅转让本车库的使用权,本协议项下车库不能作为单独物业办理产权登记或租赁备案登记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购买的是车库使用权限,期限与本车库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土地出让年限见“土地使用权证”)。
三、本车库使用权转让费
1、乙方所购买的车库使用权转让费以计价,共计为人民币 万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使用权转让费,甲方开具相应票据。
五、车库交付期限
本车库交付期为月,交付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标准,并达到使用条件;在交付日,乙方到甲方或本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办处理本车库的使用交付手续。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本车库的使用交付手续,到期则视为甲方已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乙方在办理车库交付手续时,应按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交纳车库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具体交费标准按乙方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停车场管理守则》相应规定为准。
六、车库交付标准:
本车库交付标准按本协议附件一,乙方按附件一标准进行验收。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交付标准、交付期限等规定将本车库交付给乙方使用。
2、制定本车库使用守则,并监督乙方遵守。
3、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本车库的日常保洁、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物业管理公司仅为乙方所购置的车库提供车库物业管理服务,对乙方所停放车辆的毁损不承担责任并且无义务承担停放车辆因燃烧、破损、灭失等原因发生风险而参加的各类保险;
5、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6、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停车位的维修,应当提前三日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超过通知中所明确的期限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车库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应按日减收管理费,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除外。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是本协议项下的本车库的合法使用者,若乙方再次转让库使用权,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 天告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向本小区其他业主优先转让。
2、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所停车辆必须符合本车库的高度、宽度、重量要求,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乙方其它原因,致使本车库有所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要求甲方给予修复,其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国家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由上述原因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如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对乙方造成损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及其他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他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要注意保持停车位的清洁,不得乱扔废弃物。
6、乙方不得在车库公共区域进行车辆清洁或维护等作业,不得将公共交通区作为停车使用,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7、乙方应当为本车库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本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击、烧等造成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待查清后索赔;甲方对因甲方直接实施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物业管理费
1、乙方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各项关于本车库的管理费用。
2、费用标准:见乙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此费用作为甲方或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公共场地(不包括本协议项下车库)的保洁、停车位置、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
4、管理费用的交付按月交付,第一期与本合同转让费同时交付,其余每期应于 前交纳。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车库的,每拖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已付款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缴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将应付款全额缴付甲方的。每拖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缴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的,应承担本车库使用权转让费20%的违约金,其余费用在二个月内无息返还。
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保管条款
双方明确本协议为转让合同关系,并非保管关系,甲方或物业公司对车辆无保管服务的义务。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征用、拆除或损毁而无法修复,本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使用权转让费不予退还。
十二、管理部门
甲方暂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车库公共区的管理事宜,甲方有权将前述的管理事项委托第三方,但应以书面或在车场内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第三方,但甲方应以书面或在车场内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十三、关于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说明
1、本车库不办理所有权证书。
2、车库的附属设施如入口、车道、警卫室、泵房、电机房、设备间等共用建筑面积作为车库的共用建筑面积。
十四、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库位置:
转让方: 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确认附件日期: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湘湖人家三期 编号为 389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 湘湖人家三期 编号为 389 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停车位属性以开发商。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 19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陆仟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甲方付乙方本年已产生的车位管理费120元。
三、甲方应于 20-- 年 3 月 26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取得车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该车位,租期最长不超过20--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为350元(含管理费)。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日 日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和车库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以总金额11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购买甲方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滨江苑公务员小区8栋2单元10层902室,建筑面积137.87平方米)及车库(库号8—303,面积21.23平方米)车因房屋可在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而车库不能过户,故就车库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付清购房款后拥有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甲方自愿将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转让给乙方可长期使用车库,并享有车库实际控制权。
2、在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应将与车库相关的所有证件交于乙方车库转让协议书范本5篇合同范本。
3、如果今后车库可以过户,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4、此协议在公证机关可以公证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进行公证。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车位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车位坐落于武汉市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车位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元。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丙方(经纪代理方):
经纪人:
联系电话: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日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恒茂国际都会恒兴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