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通用28篇)
出租人:
承租人:
郑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写字楼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甲方已对乙方身份证件进行了审核,乙方已对甲方提供的产权证书及产权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核、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及其权属的所有情况均已了解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郑州市 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1-3、该房屋室内现状为:□简装 □精装 □毛坯。
1-4、甲、乙双方承诺其提供的全部证件合法、有效、真实。
二、 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租金发票税金、停车费、空调使用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须全额退还押金。
六、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如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且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拆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5)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 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未加盖丙方正式印鉴的任何书面承诺、口头承诺、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非丙方的授权行为,对丙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1-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它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外22号泛利大厦__________室,面积________m2,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
2. 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 租期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 房屋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 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 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 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 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 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两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 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 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 任何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xx市路号房。
2、用途:。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xx平方米,内含厨房间,卫生间间;房内设备有:电表xx个,检漏开关xx个,电话线xx条,电话机台,(号码:),洗手盆xx个,抽水马桶xx个,淋浴器xx个,光管支,插座xx个。
第二条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费用及交纳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房租为人民币(小写:xx元),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使用(不代办查阅电话费用明细账)、供水、供电、电梯、保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等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按xx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收取综合服务费(小写:xx元)。乙方必须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间,其水电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当月的水电费和电话费按水电及电信部门收取的金额在下一个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费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作用房的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通讯设备(以下简称tel),tel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本协议期满甲方在乙方已办妥退房手续,并交齐所有有偿费用,按时迁出后,将本协议规定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不变。
5、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对工作用房进行装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xx元(小写:xx元);电话及通话保证金xx元(小写:)(国际长途:xx元/部;国内长途:xx元/部;市内:/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逾期不交者须缴交滞纳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交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缴交滞纳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于开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得将其转让、转租、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对房间装修的,乙方须按执行,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填报《申请表》等手续,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乙方装修视作违约,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同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后,其墙面(含门、窗)、天花、灯具、地板、招牌底、防盗网等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则,乙方必须在将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复原状后,方可取回保证金。房间的建筑和各种设施若因乙方装修拆改,或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
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
2、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用途
2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3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4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费用
5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 □水 □电费 □电话 □网络使用费 □物业管理费 □租金税费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六、 房屋修缮责任
6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
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转租的约定
7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
(4),第
(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 乙方的责任
9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9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 甲方的责任
10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
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
一、 其他条款
11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起诉。
11
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二、 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的房屋在设备完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面积为(最终以开发商实际交房面积为准),承租区域作为 办公 用途。
二、免租期(含装修期):
免租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免付租金。
三、租赁期:
3.1 自年年。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时附属配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3.3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天每平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 。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此价为不含税价格,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
4.3 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
4.4 元人民币,押金是乙方作为诚信履行本合同各条款之规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
4.5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按双方约定扣留全部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按
4.6 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齐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则,乙方所交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因房屋空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费用
5.1 电话: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报装电话,报装费用及电话费用按电信局的收费标准,乙方按单支付。
5.2 其它费用:承租期内,此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空调加时费、停车费等所有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按时交付,逾期未付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起租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6.2 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区域提供与物业的协调和注册手续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6.3 甲方负责协调承租期内提供水、电、空调、供暖及日常房屋维修。
6.4 在承租期内甲方有权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甲方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修缮。
6.5 甲方在对该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7 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方与代理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带未来客户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权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或代理人应出示该房屋相关的法律证明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保证其为本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在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本房屋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宽带、电话费、有线收视费、停车费等)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时支付押金和租金后有权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区域内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7.3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的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并提前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供内部装修设计施工图;待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在装修和使用的过程中,乙方对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及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改变或调整,应先征得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7.5 乙方在装修工程开工之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7.6 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7.7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营业活动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7.8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需将其承租区域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7. 9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7.10乙方在装修期间和平日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电、防火、放盗,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火灾、伤亡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
7.1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连带责任的,所造成的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产权证明。
8.1.2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结清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前提 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结算,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相当于壹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内外结构,损坏本房屋的设备、设施不及时修复,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8.2.2乙方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8.2.3 因以上原因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余的租金;如押金不够赔付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偿。
8.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视为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支付守约方壹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8.4 合同终止
8.4.1 租赁期限届满。
8.4.2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产或资产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运或征用,如甲方发生上述问题则甲方归还乙方全部押金,并承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如乙方发生上述问题,则甲方无需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余的租金并承担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九、免责条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 争议解决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解决争议期间,双方在所有其他方面应继续执行本合同。
十一、补充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订和终止均受正式颁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方执一份,做为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的依据;并做为甲、
乙双方的见证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1.5 本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二、补充说明
12.1此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不包含租房发票,由租金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装修期间物业费、水、电及物业收取的因装修带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承租单元
2.1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租期
3.1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计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押金
6.1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承租单元用途
7.1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装修或改建
8.1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维护与修理
9.1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损坏
10.1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法律费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
(四)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名: 承租方(乙方)签名: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 层 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
第四条 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
1.改造及装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 ),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 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 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 (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 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
2.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
3.保证金:
3.1 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抵偿
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3.1款约定的数额。
3.3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4.公证费、印花税及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的与租赁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应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账户。
5.2 乙方应以人民币支付所有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杂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6.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6.1 大厦的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或自行负责。
6.2 租赁单元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历月人民币______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因运营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相关费用,该种价格上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机构所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支付______个月管理费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个月管理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管理费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费届满后,乙方应在支付当月租金的同时按时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管理费。
6.5 乙方应在管理机构发出付款通知书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机构所定的收费标准和付费方法按时将每月的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交予管理机构。
6.6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而乙方不愿再续租,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租赁单元内的保安
1.对租赁单元内发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员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发生的任何失窃及抢劫事件而给乙方或乙方的顾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赁单元内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租赁单元内发生保安方面的问题后,在乙方通知管理机构时须即时做出反应,以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乙方的损害。
2.乙方为加强租赁单元内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为配合乙方加强针对租赁单元的保安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乙方应将其已知或应当知悉的可能导致客户人数大量超出平常人数的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时间内事先通知管理机构,以便管理机构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款的约定,或因其它过失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全额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正常的运行状态,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使乙方有一个适宜的办公环境。
1.2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承担大厦公用面积的绿化、治安联防等管理工作及费用。
1.3 除不可抗力、自然损耗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赁单元内的电、照明(照明灯具除外)、空调、通讯等服务处于良好状态并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1.4 提供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办公层)租赁单元内的空调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时空调服务,应在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1.5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为乙方在大厦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设置大厦统一标准的公司标牌(标牌使用的名称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名称为准)。
1.6 甲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7 履行国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大厦所有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
2.2 甲方享有所有设备、系统、管道的检查、维修及装置权。
2.3 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单元或大厦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单元,但甲方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可以立刻进入租赁单元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为其经营目的使用租赁单元。
2.4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连同本合同出租的单元将大厦全部或大厦的一部分转让于第三方,但甲方应确保受让人承担甲方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诺及权力。
2.5 甲方独家拥有装置、安排、维修、拆除及更换一切位于大厦任何部位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权力。
2.6 甲方有权更改大厦的名称而无需征询乙方的同意。
2.7 甲方保留对大厦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大厦内单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但甲方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应当保证向乙方退还管理费保证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该种行为致使乙方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8 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______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带人进入视察楼宇,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9 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大厦包括租赁单元或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10 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11 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甲方的任何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其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及其相应的补救措施。
B.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如期足额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 如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占用部分公用区域,则其所占用的公用区域上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或杂费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期开始前,向管理机构提交一切室内改造及装修图纸。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所制订的《装修手册》之相关规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门书面批准的改造及装修图纸和规格对租赁单元进行改造及装修。
1.4 合同期内乙方若进行改造及装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并取得书面同意。
1.5 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 合理使用租赁单元内甲方提供的装置及大厦公用装置/系统/设备(此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取暖装置、消防/警报装置、照明装置、电缆、电线、布线管道),避免受到人为破坏。
1.7 乙方所租赁单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修复损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单元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赁单元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
1.9 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单元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在收到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租赁单元修复至完好状态。
1.10 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
1.11 同意管理机构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入租赁单元进行常规维护或紧急修理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1.12 未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更改楼宇内的设备、间隔及安装、摆放任何超越楼层负重标准的物品。
1.13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大厦其他租户造成滋扰或危害的活动,亦不能经营或做出任何会损害大厦形象的营业或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非法活动。
1.14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存放任何对大厦或其他人员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
1.15 除乙方业务所必需的适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储存或制造其它物品;除征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饲养任何动物,不论其具体用途。
1.16 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导致大厦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时,则甲方需支付或额外支付的保险费以及其它有关开支,应由乙方立即补偿甲方。
1.17 乙方不得在大厦的公用区域,如大厦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对大厦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带来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经甲方及大厦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门窗内外或大厦内部或外部设立、陈设或展示任何广告、招牌装置。
1.19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1.20 乙方保证在租赁单元内经营业务前,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或其它类似文件。
1.21 合同期届满后,乙方须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交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1.22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须在本合同终止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顾客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4 乙方不得通过转让本合同而允许任何他方使用租赁单元,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单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
1.26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营业名称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或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词,但乙方作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况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赁单元内安装任何自用空调设备,需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8 乙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29 乙方应自担费用独立负责租赁单元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1.30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1.31 无论甲方对乙方曾有何种承诺或有何种形式的关联,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策略、宣传推广活动及其它的与乙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均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详尽了解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恪守其规定。
1.32 乙方承诺,如租赁单元是提供日后新设机构使用的,一旦新设机构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乙方同意在新设公司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颁发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新设机构,并由新设机构与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三方协议。
1.33 乙方承诺,使用租赁单元新设机构将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并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4 乙方同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新设机构未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5 履行国家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权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内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赁单元。
2.2 乙方对管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在不损害大厦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权使用大厦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由于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由于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
2.1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2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单元的用途。
2.3 擅自将租赁单元或其部分转租或转让予他方或与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且收到甲方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达______日。
第九条 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______日内缴清该款项。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______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支付的实际天数向乙方收取应付款项______‰/天的滞纳金,上述滞纳金自该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此滞纳金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单元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内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并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的保证金。
4.在本合同规定的租期内,若乙方将本合同租赁单元转租或分租,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因此而产生的第三人对甲方权利的影响。若乙方未在规定期内消除前述影响,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前述影响,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乙方应当最迟在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或本合同终止日当日腾空并搬离租赁单元,此期间乙方须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并且应自担费用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归还给甲方,同时应归还所租赁单元的全部钥匙。
6.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所租赁单元时,则甲方享有将乙方租赁单元腾空并将其恢复原状的权利,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单元、将所租单元恢复原状以及将乙方租赁单元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在甲方未开始行使前述权利前,且乙方仍继续占用租赁单元期间,乙方就此期间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甲方缴纳占用租赁单元的租金。
7.当乙方搬离租赁单元并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后,应通知甲方对租赁单元进行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赁单元,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租赁单元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租赁单元。乙方在解决《归还交接单》中存在的问题期间,仍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归还租赁单元。
8.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之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毕租期的应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终止合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未履行租期的应交租金,乙方应就此超过的部分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租赁单元另行订立租赁合同,以减少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2.若租赁单元因为发生火灾、水灾、风暴、台风、白蚁、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灾难以致不能使用或导致物业封闭租赁单元的,或基于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归责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因而被政府当局宣布为危险建筑,则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将依照租赁单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应扣除,直到租赁单元可重新使用为止,但甲方既无责任恢复租赁单元原状,亦无责任就上述租赁单元于不适使用期间而向乙方支付赔偿。若租赁单元连续[3]个月不适使用,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但双方在此之前的权利义务不因此受影响。
第十一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赁单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变更致使甲方送达不到的,甲方将通知送达至租赁单元即为送达。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规定与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 室,面积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2.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租期
1.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租金
1.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每半年付一次。
2.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 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两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任何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_____年 月 日订立位于北京 大厦 座 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____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 管理费: 电话费: 车位租费: 卫星天线费: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预付,乙方须在每 到期前5日内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票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开具 元人民币转帐支票,作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作为入账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15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 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并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以上情形的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广州格蕾斯商务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天 河区天 河路 230号万菱国际中心47楼出租给乙方作办公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享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议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 (月、季、年)的第 二十 日前按 现金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乙方在租赁期间,履行约定义务无误的,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依照合同约定将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乙方在租赁期间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电话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合法(若为公司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条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将上述场地用于工商注册的,合同终止时须报房管局、工商局、国税、地税并办理公司地址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后另行招租,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条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乙方已缴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无违法行为,将租赁地址变离大厦地址、全套证照变更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乙方搬迁后十五天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如数(免息)退还乙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在房屋的外立面或公用部分增设公司广告、招聘、产品广告,乙方擅自增设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拆除,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及其它应由甲方代缴之费,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缴金额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缴之费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招租,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条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届满,如乙方继续租赁,应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先签订续租协议,经甲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乙方无意继租的,乙方应于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两日迁出该租赁房屋,将该房屋所有钥匙及甲方在屋内拥有的设施设备完好无缺交还,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理。乙方逾期不搬迁的,乙方应承担逾期期间的租金及月租金百分之三/日之违约惩戒金;逾期不搬迁超过5日的,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条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一并承担。 第八条 其它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之损害行为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一并承担:
1.乙方未能缴足租金或其他应缴之费的,经甲方短信或电话通知催缴上诉款项,乙方在10天内仍未能缴足的;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的;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及上述内容有变化时,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纠纷司法管辖地为租赁物所在地。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写楼租赁合同范本20__写字楼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范围
第一条:租赁单元
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 (以下简称大厦) 层 号 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办公用。
第二条:租赁面积
该单元的租用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期内,双方同意不对该单元的面积及租金作调整。
该单元的平面图(附件一)只作方便鉴别之用。
第三条:交付使用状况
1、甲方将为乙方承租的该单元提供与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门、冷暖空调设备、消防设施、吊顶材料(矿棉板、龙骨、无光源的灯盘)及网络地板(及/或地毯)。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查看过该单元,对该单元及其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2、乙方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他公用设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条:租赁期
合同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
第五条: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乙方适用以下第 项)
1、装修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仅限于乙方用作装修;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免租期共 个月,在租期内,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第一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交接手续及时间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下称“交付日”)前将该单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且经双方签署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单元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该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装修期)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2、乙方应于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该单元的交接手续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若乙方未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办理该单元的交付手续,则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之日止之天数将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中扣减,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条:租金
该单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八条:租金支付日期及延迟利息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 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租金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支付。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方式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请详见物业公司制定并不时根据国家及北京有关部门的规定而修改的各项收费标准);并保证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 手册。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1、物业公司现行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乙方每月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2、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实际开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业管理费预算时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以保证大厦的管理素质;其评定的金额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唯该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大厦其他的租户所付的增减幅度相同,且物业公司应在调整前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费支付日期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 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十三条:首期物业管理费支付
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支付。
第十四条:其他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交纳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详见于 手册的规定),以及由于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 手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所引起的有关费用、损失或赔偿;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付费通知后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2、物业公司应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该单元的独立记录表所示的记录向乙方发出收费通知。
第十五条:延迟利息
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在不影响物业公司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有权向乙方要求按照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期自各项费用应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费用的本金、滞纳金和其他相关的费用为止。
第五章:保证金
第十六条: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时间
于签署本合同后,乙方须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同时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合计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项下其必须遵守的一切条文规定;在整个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
第十七条:保证金的退还
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其他权利的前提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须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且结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后的三十天内,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八条:保证金的补足
如乙方未能交纳其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要求补足保证金的通知后五日内补足相应数额;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按照本合同及 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保证金的没收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免责情况,乙方违约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没收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仍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损失。
第六章:维修与修缮
第二十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修复;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保证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单元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单元的影响。
3、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单元的维修责任只限于该单元的结构(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亦负责维修该大厦的公共区域。
4、乙方须允许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后,无论有否随同工匠或携带工具,在尽可能不影响乙方工作的所有合理的时间内进入该单元视察该单元的维修状态,盘点该单元内的附属物及进行必要的修缮及保养工程。
5、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单元,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单元;并且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单元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乙方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单元及其内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处在与原状一致(除自然损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状态。
3、如甲方在该单元内装置了任何中央空调的设备或机器,乙方须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调节该等设备或机器。除因乙方不正当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损害外,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负责对该等设备或机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维修服务,费用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之内。
4、除因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责任造成外,若该单元的窗户或玻璃破损、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或偿还因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更换该单元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或者乙方自行负责修复至原状。
5、若乙方未能遵守本条规定的修缮或工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雇员、代理人有权进入该单元进行该等修缮或工程;乙方须承担所有因该等修缮或工程而引起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维修义务的约定
除根据本合同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外,乙方另需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也可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二十三条:因修缮责任引致损失的赔偿责任
1、对由于下列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害,乙方须作出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1)该单元内的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或电线的故障或失修;
(2)该单元水管通道或厕所堵塞或损坏;
(3)火或烟雾在该单元内扩散;
(4)任何来源的水在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泻;
(5)乙方对该大厦任何公共区域造成破坏。
2、乙方于本款项下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
第二十四条:通知义务的履行
乙方须在该单元遭受到损毁,或任何人士在该单元受伤,或该单元发生火警或意外,或该单元内的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线、装置、附属物或其他设施出现损坏、破裂或缺陷时,立即以口头及/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
第二十五条:甲方责任的豁免
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该单元外乙方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包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并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开支或费用。
第七章:装修与改建
第二十六条:装修与改建的申请
乙方若对该单元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该单元进行的内部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装、更换设备、装置),其设计与图纸必须取得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并征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因向政府部门的报批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特别约定
乙方进行上述装修、改建工程时,除必须预先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取得批准外,并需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建商进行相关的工程。乙方及其聘请的承建商必须遵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制订的《 租户装修守则》及其他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制订的有关装修的规定和标准及其不时的修订。乙方明白并同意,在装修过程中,对于因乙方或其聘请之承建商的任何违反前述规定和标准及其修订的行为,乙方应当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八条:装修期间的保险
乙方应保证对该单元进行该等装修工程前自费为该单元就其各种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要求见附件二。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风险的承担
1、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乙方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不时的要求修改其装修;若因此影响相邻单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应独自负责修复对相邻单元造成的任何损坏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相邻单元承租人的合理补偿;同时,甲方并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2、若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单元相邻单元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须的协助及配合,以符合该整改要求;若届时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自行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进行协商;乙方不得以尚未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绝或延迟提供上述协助及配合,且乙方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自行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解决,甲方不必为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要求。
第三十条:乙方的保证
乙方保证该等装修工程不得影响该大厦内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八章:该单元返还时的状态:
第三十一条:返还时间及状态
1、乙方须在租赁期结束时或提前结束的当日内,把该单元连同其所有的附属物、装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规定,与原状一致或者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状态下(现状)交还甲方(租赁期内该等设施的自然损耗除外);同时,须将通向该大厦各部分的钥匙(如有)交还甲方。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状态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对该单元作出合理的修缮;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把该等开支及费用视作债权,向乙方追讨。
第三十二条:延期返还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三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则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还时应付的租金等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单元而需承担的违约金、中介费等。
第三十三条:拆除、改建或增设的设备、设施在返还时的特别约定
对于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仅供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对上述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增设;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期满终止时,乙方要自费自行将拆除、改建或增设的部分的设备、设施恢复至本单元提供给乙方时的状况,甲方亦可以在双方预先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按照现状收回;若乙方未获甲方书面同意而拆除、改建或增设设备、设施,甲方有权将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亦可要求乙方限期将其恢复原状。
第九章:转租、分租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转租、分租的限制
乙方不得分租或转租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该单元之任何权益于任何其他第三人。经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的除外。
第十章:放弃权利
第三十五条:知情权及优先购买权的放弃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出售该单元;甲方需抵押该单元时亦无须书面告知乙方,且在该单元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单元前无须征询乙方购买该单元的意见。乙方现明确地声明放弃任何法律赋予乙方的被通知权及购买该单元的优先权利。在租赁期内,该单元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并应保证受让方确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第十一章:毁损
第三十六条:毁损责任的免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该单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坏、损毁,致使其不适宜使用或占有,且该单元在该等破坏、损毁发生后的三个月内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没有义务对该单元进行重修或重建。乙方可在该单元遭受该等破坏、损毁的次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对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该将截止到不可抗力发生的次日起的剩余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返还乙方,并返还乙方的全部保证金。
2、在不影响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就由于上述条款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前的任何索赔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之条款的权利继续有效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向乙方要求支付该单元遭受上述破坏或损毁前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按照本条规定发予的书面通知后,本合同将于对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
第十二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解除合同的免责情况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单元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单元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1)若甲方超过30天仍未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乙方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交付的该单元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该单元存在危及乙方安全的隐患;乙方由于上述两个原因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若甲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还乙方的保证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甲方还需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单元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不影响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提前收回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有权继续追讨截止到甲方收回该单元之日止乙方应付而未付的全部费用及/或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若乙方直至交付日起计的第30天仍未前往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实际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在应该支付租金、管理费、其他费用的日期后的15天内支付该租金、管理费、其他费用,无论甲方有否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催付;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该单元的用途,或有危及大厦的安全或违反大众的道德标准、损害大厦形象等其他行为,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不纠正的;
(4)乙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经甲方同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例外);
(5)任何人士向法庭申请对乙方进行清算且法庭受理该等申请;
(6)该单元内乙方的任何财物因法庭强制执行其判决而被查封;
(7)乙方中断、停止其业务达30天以上者;.
(8)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修缮,或由于使用不当致使该单元严重损坏的;
(9)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单元主体结构损坏的;
(10)乙方擅自转租该单元、转让该单元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单元的;
(11)其他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及 手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的。
2、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须向甲方支付其实际使用该单元期间根据本合同应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项外,甲方还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部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还需向甲方再支付相当于该单元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章:保险
第四十条:约定保险
1、乙方应在租赁期间自费为该单元就其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要求如附件二。
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为导致该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火险或其他保险(包括第三者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许他人作出任何行为致使该等保金增加。
3、倘该等保险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为而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讨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第十四章:责任的免除
第四十一条:甲方责任的免除
乙方在此声明,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直接引起的,甲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负责:
1、该大厦或该单元的任何部分因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或其他设备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电力、自来水、燃气、电话等供应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或任何其他物质泄漏,或因老鼠、白蚁、蟑螂、其他害虫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等导致的任何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破坏或任何形式上的营业、贸易或利润的损失及任何其他责任。
2、若在任何时间内非因甲方的过错,该单元的水(若有)、电、燃气(若有)供应或空气调节服务停止供应或该大厦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甲方不必为此而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减免乙方任何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甲方向该大厦或该单元提供的保安、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将不构成甲方有义务负责该单元或其内之财物的保安、保管,除甲方的过错外,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自行对该单元或其内之财物负责。
第十五章: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十二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包括收回该单元的权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规定而须负之责任的权利。
3、甲方一次或数次原谅乙方违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依据;或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甲方作出或没有作出任何事项均不得构成甲方向乙方的违约行为放弃追究,除非甲方以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对乙方的追究。
4、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期满或提前结束前三个月内,在乙方无意续约或双方就续约条件没有最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经提前通知乙方,可以在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单元的前提下,带领新租户进入该单元看房。
5、甲方保留对大厦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称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三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不时更改该大厦的名字,而不须对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赔偿。
6、甲方保留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该大厦公共区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结构的权利,同时亦保留更换该大厦公共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的权利。若甲方上述变更的行为严重负面影响乙方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且实际致使乙方于本合同项下的利益无法实现,则上述变更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行。
7、甲方保留可不时制订,引进或修改、采用、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该大厦作为第一流写字楼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甲方的义务
1、于租赁期内,甲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就该单元租赁而须甲方支付的税项。
2、于租赁期内,甲方应保持该大厦的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包括屋顶、主要结构、墙壁、主水管通道、主电缆电线、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气调节等设备、设施)处于清洁、良好的使用状态。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气调节服务时间以外的时间(详见 手册)获得空气调节服务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证缴付相应费用后,应向乙方提供该等空气调节服务。
第十六章: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的权利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享用该单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扰。
第四十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大厦一切规章管理制度;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2、于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变更其名称或委任授权人致使被授权人获得使用或占用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除外。
3、乙方应促使其继承人、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及顾客(以下统称‘该等人士”)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应由乙方遵守或履行的全部条款;因该等人士的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在该单元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乙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如有规定);乙方必须确保该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并且,乙方必须确保在该单元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法律及规章,否则,乙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悬挂于该单元明显处。
5、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七章: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处罚
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行使其他权利(包括上述提前收回该单元并终止合同的权利)的前提下,在租赁期内: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经事先通知乙方后有权停止该单元的水、电及电话供应,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通知乙方后有权阻止乙方的员工及访客进入该单元,直到乙方前述的违约行为得到改正,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履行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届时将该单元内任何物品搬离该单元直至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征得甲方同意为止。
4、若本合同终止或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还该单元,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进入该单元并对该单元内的物品做如下处理后,将该单元重新租予其他租户:
(1)该单元内乙方遗留的不可移动的添附物或移动后价值受损的添附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进行处置;
(2)对于该单元内乙方遗留的其它物品及货品,甲方可请律师见证并办理物品清单登记后,将该等物品及货品搬离该单元并按照合理的方式予以储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见证费、搬运费及仓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保留其于本合同项下没收保证金的权利的同时,可将前述费用作为乙方的债务向乙方追偿;
(3)如自该等物品及货品被律师见证并办理物品清单后的一个月内,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提取的要求或拒绝/未能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等物品及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处置该等物品及货品后保留其于本合同项下没收保证金的权利的同时,可将前述费用作为乙方的债务向乙方追偿;如甲方在处置该等物品及货品后获得的款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有余额,甲方可应乙方的要求返还乙方;但如乙方在遗留该等物品及货品后六个月内不向甲方主张上述权利,则乙方无权再向甲方要求返还余额。
第十八章:续租
第四十七条:优先续租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所承租的该单元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续租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上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形协商确定,并签订租赁合同。
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续租的通知
乙方欲行使优先续租权,需在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向甲方发出续约的通知,甲方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的优先权,甲方有权将该单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章:其他
第四十九条:税、费的负担
本合同有关的印花税、登记费由双方平均负担,其他有关费用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分摊或各自负担。若乙方要求公证本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条:通知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收件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雇员、代理人签字接收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2、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3、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4、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五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予以了充分关注。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前述内容。
第五十二条:补充协议的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位于中国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五十四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一份送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兹经双方同意订立一切条件分列于后各愿遵守:
(一)业主将_____街/道_____号即_____大厦/楼_____座_____楼租与租客,双方订定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时另给收据为凭)及订明租用________年,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规定租客在生用期内不得退租,否则按照所余租期之时间赔偿租金。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转租与别人,除所租用之楼宇外,租客不得占用其他地方。租约期满,住客如继续租赁或退租,须于壹个月之前以书面通知(续租则另订新租约方生效力),否则租客须补偿一个月租金给业主。如业主需要收回楼宇,亦须要一个月前通知租客。
(三)该楼之租金必须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缴纳,不得藉词拖欠,租客未按租约定的日期交租金,业主有权对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间按日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过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将租金交到业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约内任何条件,业主有权利将此合约终止,当作租客毁约自动退租,另将楼宇租与别人及追讨欠租,租客不得异议。
(四)租客迁出时,必须在租期内将屋内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续,业主所属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门钥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时间。在租客迁出后三天以内仍不来取作放弃权利论。业主有权不经公安部门及法庭等手续而联同贰名见证人将该些物品出售,所卖之款作为弥补欠租,如有不足之数,租客仍须负责,不得异议。
(五)该楼之管理费由租客支付,(今后如管理费降低或调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赁登记费由业主支付。
(六)本楼只作之用。
(七)租客不得在该楼贮村违禁品或干一切触犯中国政府法律之事,倘经发现,即报有关当局究办。租客不得有喧哗或扰乱邻居安宁之举动,倘经别户投诉,租客仍喧扰如前,业主有权令租客迁出。
(八)租客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楼宇任何地方标贴或悬挂个人或团体之招牌,或具有宣传性质之广告。租客不得在该屋宇外装置晒衣架、花架、霓虹灯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约遵守,业主得雇人拆除之,一切费用租客必须负责。
(九)该楼内之一切原来设备及间隔,租客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减。
(十)该楼一切门窗,厨房及浴室之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等如有损坏,租客须免费负责修理或赔偿。如租客因疏忽而毁坏本楼之设备,损及别人之家具衣物或伤害他人等,租客须自投风灾、水、盗窃及意外保险,租客如有任何损失,业主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租客不得在该楼宇饲养猫、狗及使人厌恶之鸟类及动物。
(十二)租客不得拒绝业主派遣之人员,在适当时间入屋检视该楼宇近况或进行任何修理工程,当合约届满或终止前两个月,业主在不干扰原则下,租客须准许持有业主书面证明书之人士,在合理之时间内进入该楼视察。
(十三)租客搬进该楼宇时,该楼宇内之电器设备包括。
(十四)该楼宇之电表及水表均属业主名下登记,租客依照水电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过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电费等,业主有权拒绝供应电力给租客。
(十五)租客收到业主交来该楼大门及房门信箱钥匙共把,将来租客迁出时,必须全部交回业主,如有遗失,必须照样配妥不得异议。
(十六)《物品清单》。租客退房时以上物品应完好归还回业主,如租客故意损坏该等设备可被控告并负责赔偿。如有损坏或丢失租客应赔偿。
(十七)本租约一式三份,业主、租客及见证人各持一份村证。
立租约人:
出租人(业主)
承租单位名称(租客)(盖章)
见证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等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第一条 房屋名称为 ,位于 ,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第三条 房屋的用途: 办公 。
第四条 房屋效验见附件一。
第二章 租赁房屋期限
第五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其他杂费
第六条 双方约定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
第七条 租金支付方式为:
(1) 乙方支付个月的租金为保证金。
(2) 按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需提前十天支付甲方下一期的第 年 第三次:年 第四次:年
第八条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赁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退租时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的义务,该笔租赁保证金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甲方。全部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抵偿乙方欠付租金或其它杂费后无息返还乙方。
第九条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 物业管理 费,乙方承担 内部水电费、空调加时费(周一至周五9:00-19:00时段外的空调使用费用)、电话费、室内清洁费 等与乙方直接经营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并按照交割清单由甲、乙双方清点房屋现状。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结清本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装修方案(即附件一),并督促装修公司保时、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给甲方,乙方须保证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自然磨损除外),并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该租赁物业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已具备合法出租的资格。由于甲方不具备合法拥有及出租该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房屋可以被正常使用,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行为;
3、房屋及所属设施由于自然老化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或更换,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免影响乙方的权利,如果甲方原因未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造成乙方权利受损,乙方有权从租金内扣减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5、如发生出租方权利转让情况或拟变更租赁房屋所有权人,甲方应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条款对租赁房屋未来出租方(产权人)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营业执照属实并保证在承租期内合法使用该房屋;
2、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的规定按时如数支付租金;
3、乙方未能合法、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导致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在租赁期间,乙方主体发生分立、合并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有关乙方的合同义务由分立、合并后存续的机构承继;
5、乙方因经营发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滞留于房屋内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7、乙方在承租其间发生的任何经营费用及债务与甲方无关。
8、乙方不得团、转让此房间。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时乙方延期交会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柒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第十九条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预先备有甲方,并赔偿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若逾期退还乙方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保证金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需要变更的,希望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更新合同条件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如天灾及政府强制行为)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和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章 本合同的第一次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并支付款项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十条 签署地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_____广场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该房屋位于 市____路__号“_____广场”产权标识 __层 号房(实际标识 座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写字楼租赁合同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__ 个月,即自 _ 年 月 日起至 ____年 月 日止。免租装修期为 _ 个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_____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上浮则不超过原租金的 __ %。
四、租金
4.1该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__ 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采取按每 __ 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____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应于 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
4.3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帐户支付租金给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按壹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5.2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_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计: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
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装修
6.1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6.2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3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7.1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有抵押或债务纠纷应向乙方明示。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国土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应出示购房合同原件。
7.2甲方应于_ __年 __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7.5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第一种 。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8.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8.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8.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8.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8.5甲方或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8.8.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10.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该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壹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并追收所欠费用。
10.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4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5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10.6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邮件,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报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文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三.其他约定
甲方签定本协议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则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保证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若由于甲方未能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共5页,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或房产证复印件(含平面图) 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证件号码: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内含厨房_________间,卫生间_________间;房内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电表_________个,检漏开关_________个,电话线_________条,电话机_________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个,抽水马桶_________个,淋浴器_________个,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个。
第二条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费用及交纳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房租为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使用(不代办查阅电话费用明细账)、供水、供电、电梯、保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等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收取综合服务费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间,其水电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当月的水电费和电话费按水电及电信部门收取的金额在下一个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费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作用房的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通讯设备(以下简称tel),tel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本协议期满甲方在乙方已办妥退房手续,并交齐所有有偿费用,按时迁出后,将本协议规定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不变。
5.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对工作用房进行装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电话及通话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长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部;国内长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部;市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逾期不交者须缴交滞纳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交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缴交滞纳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于开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得将其转让、转租、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对房间装修的,乙方须按_________执行,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填报《申请表》等手续,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乙方装修视作违约,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同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后,其墙面(含门、窗)、天花、灯具、地板、招牌底、防盗网等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则,乙方必须在将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复原状后,方可取回保证金。房间的建筑和各种设施若因乙方装修拆改,或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电话,或转让、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电话机,并按电信局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若乙方对电话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6.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依法经营。注意防火安全、计划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违反上述条例应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综合服务费达1个月,则作乙方自行终止协议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自行迁出,并补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若乙方不按时迁出,则从协议终止日起计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综合服务费金额的两部计收。
8.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续签新协议时,交费标准按新协议执行,且须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续签(新协议)手续,逾理作不续签处理。乙方如无意续签,则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X大厦”写字楼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的地址、面积、用途
1、物业位置及面积:XX市路号XX大厦”第 x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租赁用途: 办公 。
3、乙方承诺,租赁该租赁物业作 办公 合法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处理好相邻关系。如违反合法性使用规定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租赁物业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按现状将物业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已确认乙方充分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及法律属性。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为乙方提供 / 天(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的装修期间,该期间内免收租金。
3、其他约定: 无 。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整(¥: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凭收据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否则此类款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违约金。扣除后,乙方如继续租赁须在三日内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租金、其他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金标准:租赁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租期为 年,每年度租金细则如下: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采用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的方式,乙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租金按 年 结算支付,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 3 日内支付第一期租金:在下一结算期前的第 30 日前预付下一期租金;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3、其他费用
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租赁房屋交付
(一)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履行保证金后,应于当日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因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及装修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支付租赁物业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移交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
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租赁房屋收回
(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业,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10日内无条件将租赁物业归还甲方。
(二)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三)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四)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房屋及附属设施现场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甲方收回房屋。
(五)甲乙双方结清各自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物业装修及维修
1、乙方租赁物业内装修由乙方负责,在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签字且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备案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经确认的装修方案及内外装修效果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装修前,须签署《X大厦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并交纳相关费用。
3、乙方须在甲方书面确认装修方案及内外装修效果图后的 10 天内进场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装修过程中需要上报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或乙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租赁物业内的装修,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不予补偿。
5、在租赁期内属原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坏或自然损坏的均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6、因乙方使用损坏的部分(含乙方自行装修的部分)及乙方自己使用的耗材,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约收取租金权利,甲方足额收到租金后应乙方要求可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发票。
2、甲方确保租赁物业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政策,系合法建筑物,并保证甲方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3、对乙方依法依约使用租赁物业享有监督权,但不得影响与干涉乙方依法行使经营权。
4、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业符合约定的用途。
5、甲方应当履行租赁物业的维修义务,确保租赁物业的使用安全性。如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维修。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保证租赁物业在交接时所有硬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正常供水、供电需求)正常运营。若属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责任和硬件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并及时处理,交付使用后出现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及时提供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乙方应做好经营安全防范工作,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治安、消防和物业管理制度,不得从事传销、赌博等违法经营活动,爱护公共设施。乙方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债务纠纷及其他纠纷等,与甲方无关。
2、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3、按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按时足额交纳出租物业的相关费用。
4、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擅自转租给第三方或者变相转租,不得以租赁物业的经营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抵债偿债。
5、乙方不得擅自实施改变房屋结构的装修,如因经营确实需要,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造。一切未经甲方同意的改造行为均属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整改。
6、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给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的,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解除合同。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的;
(3)因国家或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于甲方将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立即生效,本合同即时解除。如乙方有异议,应在五日内行使异议权。
(1)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2)逾期达15天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包括补足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应缴各项费用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抵押、抵债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并且未按照甲方要求和期限整改完毕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的。
(6)利用该租赁物业从事非法违法活动、违规行为或存放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7)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8)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租赁物业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权属问题,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租金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的场地装修费甲方不予补偿,解除合同之后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因甲方违约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退还乙方交纳的履行保证金之外,对乙方的场地装修费应予适当补偿,还应返还解除合同后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给乙方,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双方的函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直接交付、张贴或邮寄(若收件人拒收,视同为送达)方式送达。以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南宁日报公告的方式送达。
2、甲方的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如一方通讯地址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联系地址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函件,视为有效。
5、甲、乙各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或政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须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X大厦物业管理协议》。
2、甲乙双方法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由变更后的法人承继合同全部权利及义务。
3、为明确并加强本出租房屋租赁期内的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经营及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书》。
4、其他特别约定,详见以下附件: 无 。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
税)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证件号码:
乙方(承租方):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租赁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租赁的坐落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装修情况为□毛坯□普通□标准□高档
二、 租赁用途
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写字楼租赁合同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回收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在租赁期内,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 日支付。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使用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费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第八条第(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赔偿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甲方应保证出租至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乙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正本)联通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补充约定
租金账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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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年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一)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_____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的__________,作为_____之用,合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__________),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_____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
一、________年不变;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租期超过________年的,从第________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_____%。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_____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_____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_____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_____个月为免租期,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
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_____%收取违约金。如连续_____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_____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____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g e;f-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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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大厦______层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装修期为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
1、该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____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每季度租金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
第二个租赁年度(含
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____%,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2、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
第一租赁年度
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
第一季度租赁。之后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____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月标准为:每建筑平米人民币______元,合计每月______元。
2、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1、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房标准及房屋装修或改造
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3、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4、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5、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7、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8、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委托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2、甲方委托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4、按本合同之
第五条、
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g e;f-e: 1
3.3333;;;g e;f-e: 12;;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大厦______层(全部面积),甲方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乙方享有对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一。
4.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出具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留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协议满期,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延长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给乙方,无合法有效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占土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费。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费。
标准为______元月㎡,月物业管理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金额为______元,________年分四次支付。
(2)空调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空调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____市规定,每年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取暖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取暖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____市规定,每年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
(4)电费。
________年;g e;f-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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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
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
2、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用途
2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3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4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
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_________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日支付。 租金按每年5%递增。
4
3、该房屋租金由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收款人,,帐号: 。
五、 其他费用
5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 □水 □电费 □电话 □网络使用费 □物业管理费 □租金税费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六、 房屋修缮责任
6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 转租的约定
7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
(4),第
(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 乙方的责任
9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9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 甲方的责任
10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
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
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
一、 其他条款
11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起诉。
11
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二、 其他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g e;f-e: 1
3.3333;;;g e;f-e: 12;;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位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本合同所附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办法:
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当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三、其它费用
1、乙方负责支付租赁物在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等费用,水费、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的损耗按实际用量的5%计收,当月产生的水费、电费,乙方应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用水、用电数量以甲方抄表数为准。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____县华XX公司交纳水、电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标准向____县华XX公司交纳,每一租赁年的物业管理费与房屋租金同时付清。
四、租赁物的使用及装修
1、对于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装修的,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不损坏租赁物整体结构及
第三方利益为前提,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完工后的维护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水、电单独设立计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对租赁物的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地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水、电等其它费用。
3、负责对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按本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6、遵守甲方对租赁物所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续订
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租赁物的归还
1、本合同可因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不能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项费用达30天以上(含本数);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装修租赁房屋的,或擅自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天以上(含本数)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将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租赁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天内将租赁物腾空,并交还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固定装修及附着物,乙方应予拆除(甲方认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复交房前原样。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赁物或无正当合法理由拒收租赁物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天500元。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依据本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外。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损坏或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情形。
十
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东山大道卓越广场B座 的套房 110 平方米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场所。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 元(不计息)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季度预付的租金。以后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纳租金。从计租之日起,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宽带费、停车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计租之日为 年 月 日开始。租金每季度为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给甲方,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租赁期满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续租第 年起租金按不高于3%-- 5 %递增。
六、乙方承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房屋结构及其装修饰物完好,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不续租时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如有毁损要按甲方要求恢复或清理干净。退租时及时搬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则由甲方处理。
七、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生活、办公,不得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和危害社会公德活动。
八、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又不续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甲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又不续租给乙方的,甲方除退还给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补偿乙方壹个月租金。
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扣收押金。
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偿金。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乙方装修:1、按物业的规定提供装修图纸一式两份,装修期间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水电布局要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同意的方案、才能施工。3、乙方不续租退出时不破坏装饰装修,如有破坏必须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净。4、第一次装修期间不收租金。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签订):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条款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切违法违规的事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电费、水费、工资、管理费、电话费,税费及租赁税费等一切由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建筑物及基本设施,除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损坏外,一切属乙方故意,无意,人为及安全事故造成损坏,乙方负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七)乙方不能影响其他租户的经营办公,不能损害其他租户的利益。
(九)违约责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提前收回出租的写字楼,需提前一至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违约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补偿______月租金给乙方作为赔偿。乙方违约,没收所交押金。
(十一)乙方如发现大楼有质量及其它危险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作人员反映,及早维修及排除危险。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天灾人祸除外。
九、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时,乙方需将承租的写字楼按原来交付使用时交还甲方,(甲方同意改变的除外)如有损坏之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好或按价赔偿。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乙方所投资的添加增建的不动财产无偿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损坏,属于动产物品,乙方须及时搬走,逾期______天不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十、如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_____天,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权留置扣押乙方的财产设备,可拍卖优先受偿租金及违约金。
十一、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资,维护甲方权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资金并隐匿,甲方无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楼张贴通知或在东莞日报通知乙方,均可视为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赁期间,属政府征收拆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只负责返还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赔偿给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内,如双方有纠纷,纠纷本着平等协商解决,也可由律师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至东莞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已作充分理解,自愿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第一条 房屋坐落于____市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第三条 租赁用途:办公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章 租金、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其他杂费
第五条 双方约定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月;支付方式押____个月的租金,付____个月的租金。
第六条 租金支付方式为:
1 、按每____个月为一期支付 ;
2、首期租金____元,于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以后各期租金提前十天支付,交付时间分别是: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赁押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乙方退租时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该笔租赁押金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并已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且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后,由甲方将剩余押金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 费,乙方承担 等与乙方经营产生的直接费用。
第四章 租赁房屋交付
第九条 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并按照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清点房屋现状。
第十条 甲方应当结清本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五章 租赁房屋维修及交还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为办公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应进过甲方同意,并且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甲方,乙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由于乙方过失造成该租赁物业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六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已具备合法出租的资格。
由于甲方不具备合法拥有及出租该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房屋可以被正常使用,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行为;
3、 甲方须提供乙方办理注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4、 房屋及所属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政府改造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或更换,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取暖费,以免影响乙方的权利,如甲方原因未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造成乙方权利受损,乙方有权从租金内扣减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七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身份资料完整属实并保证在承租期内合法使用该房屋;
2、 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的规定按时如数支付租金;
3、 乙方未能合法、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导致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
5、 在租赁期间,乙方主体发生分立、合并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有关乙方的合同义务由分立、合并后存续的机构承继;
6、 乙方因经营发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7、 在合同到期或终止前30天内,乙方允许甲方或其代理人带领客户进入该租赁房屋视察,但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八章 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付对方的损失。
第十六条 甲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租赁押金及已付租金。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时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从租赁押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3日后,房屋内遗留物品,视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九条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甲方若逾期退还乙方租赁押金,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租赁押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租赁押金。
第九章 本合同变更、续签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需要变更的,变更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成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更新合同条件时必须合情合理,各方均不允许一意孤行、无视行情、损坏对方的利益。本合同到期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就续签合同进行磋商。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和造船甲方或乙方损失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问题。
第十二章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并支付款项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_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郑州市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_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2、租赁用途
2_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_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租赁期限
3_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3_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_1、该房屋______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
4_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年______年季______月度;先付后用;第1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5、其他费用
5_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租金税费□_________,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_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6、房屋修缮责任
6_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_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_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
家具如下: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HDHG-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承租人:
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下称“甲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下称“乙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在京注册办事处设在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二零 年 月 日立此合同, 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所租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鼓楼红都商务中心第 7 层的房屋(建筑面积467平方米),作为办公房(下称“所租房屋”)。所租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结 构:
楼层配套: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付日期与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起租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本时间段内租金。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调整时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2 乙方应于每(季/月/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滞纳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 方式支付房租。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日常使用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及装修要求
5.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5.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6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房屋返还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 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若双方另有约定的,遵循约定。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如不按时搬离将视为遗弃,甲方有权对该物品进行处理。由乙方增加的装修,乙方可以拆除,但如拆除则会造成室内装修破坏(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的,乙方不得拆除。双方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七条 续租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洽商另定,续租后所租房间的房租金额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所存在缺陷较大,足以影响乙方使用或具有影响可能性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乙方自订约之日至解除之日所花费费用,由甲方补偿。
8.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有其他权利瑕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 租赁期间,甲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8.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8.6 租赁期间,乙方无合法理由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 其他
9.1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所租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抵押,甲方如需转租他人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 月书面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元。
9.2 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9.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____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9.4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9.5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9.6 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7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8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9.9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人:北京红都集团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零 年 月 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范围
第一条:租赁单元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以下简称大厦)层号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办公用。
第二条:租赁面积该单元的租用面积(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期内,双方同意不对该单元的面积及租金作调整。该单元的平面图(附件一)只作方便鉴别之用。
第三条:交付使用状况
1、甲方将为乙方承租的该单元提供与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门、冷暖空调设备、消防设施、吊顶材料(矿棉板、龙骨、无光源的灯盘)及网络地板(及/或地毯)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查看过该单元,对该单元及其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2、乙方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他公用设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条:租赁期合同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第五条: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乙方适用以下第项)
1、装修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装修期仅限于乙方用作装修;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免租期共个月,在租期内,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交接手续及时间
1、甲方应于年月日(下称“交付日”)前将该单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且经双方签署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单元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该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装修期)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2、乙方应于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该单元的交接手续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所有相关费用。若乙方未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办理该单元的交付手续,则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之日止之天数将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中扣减,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条:租金该单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第八条:租金支付日期及延迟利息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首期租金的支付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租金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支付。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方式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请详见物业公司制定并不时根据国家及北京有关部门的规定而修改的各项收费标准);并保证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手册。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1、物业公司现行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乙方每月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2、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实际开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业管理费预算时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以保证大厦的管理素质;其评定的金额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唯该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大厦其他的租户所付的增减幅度相同,且物业公司应在调整前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费支付日期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十三条:首期物业管理费支付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支付。
第十四条:其他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交纳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详见于手册的规定),以及由于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手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所引起的有关费用、损失或赔偿;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付费通知后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2、物业公司应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该单元的独立记录表所示的记录向乙方发出收费通知。
第十五条:延迟利息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在不影响物业公司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有权向乙方要求按照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期自各项费用应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费用的本金、滞纳金和其他相关的费用为止。
第五章:保证金
第十六条: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时间于签署本合同后,乙方须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同时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合计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项下其必须遵守的一切条文规定;在整个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
第十七条:保证金的退还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其他权利的前提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须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且结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后的三十天内,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八条:保证金的补足如乙方未能交纳其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
第十九条保证金的没收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免责情况,乙方违约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没收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仍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损失。
第六章:维修与修缮
第二十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修复;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保证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单元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单元的影响。
3、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单元的维修责任只限于该单元的结构(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亦负责维修该大厦的公共区域。
4、乙方须允许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后,无论有否随同工匠或携带工具,在尽可能不影响乙方工作的所有合理的时间内进入该单元视察该单元的维修状态,盘点该单元内的附属物及进行必要的修缮及保养工程。
5、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单元,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单元;并且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单元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乙方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单元及其内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处在与原状一致(除自然损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状态。
3、如甲方在该单元内装置了任何中央空调的设备或机器,乙方须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调节该等设备或机器。
除因乙方不正当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损害外,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负责对该等设备或机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维修服务,费用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之内。
4、除因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责任造成外,若该单元的窗户或玻璃破损、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或偿还因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更换该单元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或者乙方自行负责修复至原状。
5、若乙方未能遵守本条规定的修缮或工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雇员、代理人有权进入该单元进行该等修缮或工程;乙方须承担所有因该等修缮或工程而引起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维修义务的约定
第二十三条:因修缮责任引致损失的赔偿责任
1、对由于下列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害,乙方须作出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1)该单元内的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或电线的故障或失修;
(2)该单元水管通道或厕所堵塞或损坏;
(3)火或烟雾在该单元内扩散;
(4)任何来源的水在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泻;
(5)乙方对该大厦任何公共区域造成破坏。
2、乙方于本款项下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
第二十四条:通知义务的履行
乙方须在该单元遭受到损毁,或任何人士在该单元受伤,或该单元发生火警或意外,或该单元内的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线、装置、附属物或其他设施出现损坏、破裂或缺陷时,立即以口头及/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
第二十五条:甲方责任的豁免
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该单元外乙方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包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
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并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章:装修与改建
第二十六条:装修与改建的申请
乙方若对该单元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该单元进行的内部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装、更换设备、装置),其设计与图纸必须取得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并征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因向政府部门的报批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特别约定
乙方进行上述装修、改建工程时,除必须预先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取得批准外,并需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建商进行相关的工程。
乙方及其聘请的承建商必须遵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制订的《租户装修守则》及其他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制订的有关装修的规定和标准及其不时的修订。
第二十八条:装修期间的保险
乙方应保证对该单元进行该等装修工程前自费为该单元就其各种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要求见附件二。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风险的承担
1、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乙方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不时的要求修改其装修;若因此影响相邻单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应独自负责修复对相邻单元造成的任何损坏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相邻单元承租人的合理补偿;同时,甲方并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
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2、若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单元相邻单元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须的协助及配合,以符合该整改要求;若届时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自行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进行协商;乙方不得以尚未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绝或延迟提供上述协助及配合,且乙方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自行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解决,甲方不必为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要求。
第三十条:乙方的保证乙方保证该等装修工程不得影响该大厦内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八章:该单元返还时的状态:
第三十一条:返还时间及状态
1、乙方须在租赁期结束时或提前结束的当日内,把该单元连同其所有的附属物、装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规定,与原状一致或者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状态下(现状)交还甲方(租赁期内该等设施的自然损耗除外);同时,须将通向该大厦各部分的钥匙(如有)交还甲方。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状态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对该单元作出合理的修缮;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把该等开支及费用视作债权,向乙方追讨。
第三十二条:延期返还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三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则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还时应付的租金等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单元而需承担的违约金、中介费等。
第三十三条:拆除、改建或增设的设备、设施在返还时的特别约定
第九章:转租、分租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转租、分租的限制乙方不得分租或转租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该单元之任何权益于任何其他第三人。
经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的除外。
第十章:放弃权利
第三十五条:知情权及优先购买权的放弃
第十一章:毁损
第三十六条:毁损责任的免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该单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坏、损毁,致使其不适宜使用或占有,且该单元在该等破坏、损毁发生后的三个月内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没有义务对该单元进行重修或重建。
2、在不影响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就由于上述条款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前的任何索赔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之条款的权利继续有效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向乙方要求支付该单元遭受上述破坏或损毁前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按照本条规定发予的书面通知后,本合同将于对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
第十二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解除合同的免责情况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单元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单元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若甲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还乙方的保证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甲方还需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单元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不影响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提前收回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有权继续追讨截止到甲方收回该单元之日止乙方应付而未付的全部费用及/或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须向甲方支付其实际使用该单元期间根据本合同应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项外,甲方还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部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还需向甲方再支付相当于该单元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章:保险
第四十条:约定保险
1、乙方应在租赁期间自费为该单元就其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要求如附件二。
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为导致该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火险或其他保险(包括第三者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许他人作出任何行为致使该等保金增加。
3、倘该等保险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为而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讨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第十四章:责任的免除
第四十一条:甲方责任的免除
乙方在此声明,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直接引起的,甲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负责。
第十五章: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十二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包括收回该单元的权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规定而须负之责任的权利。
3、甲方一次或数次原谅乙方违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依据;或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
甲方作出或没有作出任何事项均不得构成甲方向乙方的违约行为放弃追究,除非甲方以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对乙方的追究。
4、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期满或提前结束前三个月内,在乙方无意续约或双方就续约条件没有最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经提前通知乙方,可以在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单元的前提下,带领新租户进入该单元看房。
5、甲方保留对大厦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称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三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不时更改该大厦的名字,而不须对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赔偿。
6、甲方保留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该大厦公共区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结构的权利,同时亦保留更换该大厦公共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的权利。
若甲方上述变更的行为严重负面影响乙方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且实际致使乙方于本合同项下的利益无法实现,则上述变更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行。
7、甲方保留可不时制订,引进或修改、采用、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该大厦作为第一流写字楼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甲方的义务
1、于租赁期内,甲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就该单元租赁而须甲方支付的税项。
2、于租赁期内,甲方应保持该大厦的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包括屋顶、主要结构、墙壁、主水管通道、主电缆电线、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气调节等设备、设施)处于清洁、良好的使用状态。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气调节服务时间以外的时间(详见手册)获得空气调节服务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证缴付相应费用后,应向乙方提供该等空气调节服务。
第十六章: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的权利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享用该单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扰。
第四十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大厦一切规章管理制度;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2、于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变更其名称或委任授权人致使被授权人获得使用或占用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除外。
3、乙方应促使其继承人、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及顾客(以下统称‘该等人士”)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应由乙方遵守或履行的全部条款;因该等人士的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在该单元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乙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如有规定);乙方必须确保该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并且,乙方必须确保在该单元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法律及规章,否则,乙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悬挂于该单元明显处。
5、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七章: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处罚
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行使其他权利(包括上述提前收回该单元并终止合同的权利)的前提下,在租赁期内: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经事先通知乙方后有权停止该单元的水、电及电话供应,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通知乙方后有权阻止乙方的员工及访客进入该单元,直到乙方前述的违约行为得到改正,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履行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届时将该单元内任何物品搬离该单元直至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征得甲方同意为止。
4、若本合同终止或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还该单元,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进入该单元并对该单元内的物品做如下处理后,将该单元重新租予其他租户:
第十八章:续租
第四十七条:优先续租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所承租的该单元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续租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上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形协商确定,并签订租赁合同。
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续租的通知
乙方欲行使优先续租权,需在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向甲方发出续约的通知,甲方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的优先权,甲方有权将该单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章:其他
第四十九条:税、费的负担
本合同有关的印花税、登记费由双方平均负担,其他有关费用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分摊或各自负担。
若乙方要求公证本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条:通知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
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
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收件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雇员、代理人签字接收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第五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予以了充分关注。
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前述内容。
第五十二条:补充协议的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争议解决
第五十四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一份送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人: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写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写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的,作为之用,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元/月(大写:)。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个月为免租期,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1、乙方租用场地建筑面积平面图。
2、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