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店转租合同(汇总三篇)

干洗店转租合同(精选3篇)

干洗店转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用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沂水县沂水镇牛岭埠村沿街楼处租赁房屋用于经 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及店内设备转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0xx年-20xx年房租约为 元( )房租到期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自己现经营的让 给乙方,租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 ),上述费用包括甲方铺面房剩余房租、设备租赁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甲方在 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 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 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 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按照转让费用实际未使用日期租费按比例返还给乙方。

九、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 商签订饭店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 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

十二、店内所有配置工具,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 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干洗店转租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店面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将位于 旁 号门面转租给乙方经营。租赁期为半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签订租房协议时,乙方付房租、水电押金 ,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待本协议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乙方交清房租、水电后退还押金。门面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两个月收取一次,即一次性收取人民币  元整。签订协议之时支付首两个月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扣除押金。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按表到部门支付,不得拖欠。期间如果美尔雅房产对门面租金发生涨幅情况,我们按其涨幅标准增加房租。

三、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承租门面问题,如乙方想继续承租就续签合同。租赁期间,如果美尔雅因规划问题拆迁门面,即甲乙双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补偿费用。

四、门面装修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后甲方不承担乙方装修所发生费用。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让或转租他人,如发现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门面,押金概不退还。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费。如果发生安

全事故以及经济纠纷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防火防盗措施,如发生此类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干洗店转租合同 篇3

转让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该店铺产权人为 ,产权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

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屋产权人履行该租赁合同,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与房屋产权人协商续租等事宜。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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