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及配件出租合同(推荐三篇)

脚手架及配件出租合同(通用3篇)

脚手架及配件出租合同 篇1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

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钢管缺损的,每米赔偿13.00元;扣减缺损的,每只赔偿4.00元;缺失扣件螺丝的,每套按照0.50元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证人________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执___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

脚手架及配件出租合同 篇2

一、在乙方自愿且确认甲方质量合格情况下,甲方将脚手架租给乙方使用,即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或按元/天计算。租用期满乙方必须主动前来缴纳租金,并归还所有脚手架及配件;乙方如果还需继续租用,应补办续租手续,否者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如果违背合同甲方有权拒绝续租,并收回所有脚手架及配件,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取货当天按一天计算;租用不足一天,租金按一天计算。脚手架租金不包含运费、搭设、拆卸上下费。

二、乙方接受脚手架时请点清数目,如归还时损坏或 遗失需照价赔偿,租金实算,何时租金赔偿付清,何时租金止。

三、承租使用中请严格检查,按国家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脚手架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租方不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四、脚手架配件及板材一览表:

五、承租脚手架请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文,签字后表示对本合的认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脚手架及配件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等,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边和洞口防护、安拆卸料平台、上人架板的铺设、所有架杆、花格板刷漆(花漆、黄漆)等内容,公司检查挂广告牌,扣件架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堆放码垛,协助塔吊顶升(含螺丝紧固等工作内容)及工程所需内柱架的搭设。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三、分包合同的总价款

该劳务分包合同的总价款为:暂定 元。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等级评定必须达到合格。

五、劳务报酬的计价、确认及支付方式

1、约定工程量结算价格如下:

2、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及数量确认:

乙方每月22号前必须将所完成工程量报至甲方统计员处,由甲方统计员据实审核乙方实际完成的合理工程量并予以结算。22日前乙方未报送其所完成工程量的,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95%结算,剩余5%作为乙方不按时结算的违约金,甲方不予结算。工程量按以下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乙方所施工内容经技术、安全验收合格后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3、劳务报酬的支付约定如下:根据业主工程款拨款情况及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支付,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70%,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工或影响施工进度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材料规定

1、架子班对所进场的架杆、扣件、架板等负责全面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周材堆放要合理,检查时如发现周材乱七八糟,一次罚款50元,扣件点数发出,完工后交回,每少一个罚款15元,在搭设的架子上不允许有闲散扣件,发现一个罚款10元,在施工现场,无论在谁的工作面上捡到一个扣件罚款10元。

2、由于明细原因造成周材积压或多余,提供明细班组承担多余周材的运费及租赁费。

九、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如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未系安全帽帽绳者每人次处150元罚款,安全帽应清洁无杂物、不清洁者每人次处20元罚款,把安全帽用作作业工具者每人次处50元罚款光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每发现一次处50元罚款并使其远离施工现场。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章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使其立即远离施工现场。严禁酒后滋事打架,否则罚相关班组各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执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非专业技术人员严禁任意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如有违章者每人次处200元罚款。

4、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随施工进度及时搭设、安装。搭设不合格、安装不及时每处处100元罚款,随意拆除挪用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5、施工作业时,如需要挪动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必须经过工程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的书面签字认可,完成作业后将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及时复位。否则每发现一次处200元罚款。

6、物料提升机等非上人施工机械严禁载人运行。如有发现每人次处500元罚款,另对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每人次处200元罚款。

7、施工作业用电时,不能私自接电,可自行找机电人员或联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通知机电班组人员接电。如有违章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8、任何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向防护平网上乱扔乱倒建筑垃圾,如有发现每人次处100元罚款,并将其乱扔乱倒的垃圾清理干净。

9、所有平网、立网严禁任意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工程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书面签字后方可拆除,否则处500元罚款。

10、脚手架必须满铺架板,无单页板或空头板,每发现一处处100元罚款。连墙件无无故拆除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立网连接不紧密、松动处50元罚款。剪刀撑达不到要求的处100元罚款。

11、定期检查时发现问题,给作业班组下达通知后整改不到位的处50元罚款,不整改的处100元罚款,若多次不整改的处500元罚款。

12、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未做到的每次处100元罚款,下达通知后仍未清理的处500元罚款。

13、所有离开现场人员必须服从警卫人员的检查,违规者视情况轻重处100~500元罚款,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服从检查者由警卫人员立即上报工程负责人或直接上报“110”公安机关。

14、严禁私自挪用施工现场的一切物品,更不允许偷盗工地物品,违规者视情况处100~1000元罚款,及其严重者报公司保卫科或报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1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种操作规程,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16、及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检查时如有不及时认真填写者处100元罚款。

17、严禁损毁广告牌等天元集团视觉文化,否则按照原价的两倍进行罚款。

十、补充条款

1、乙方要严格遵守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搞好现场文明。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成,中途解除合同,其工程量按已完成工程量80%进行确认。

3、由于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等原因,乙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必须遵守附件中施工现场施工、技术、材料、统计、安全等各项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罚款及赔偿要求。

5、施工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工地办公室

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天元集团九公司劳务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材料: 地址: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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