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大巴租车合同(精选5篇)
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烟台欣和企业食品有限公司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辆__座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包括一切费用)。
2.乙方在旅游行程结束,拿到甲方公司提供的正规发票后,全额支付给甲方租金。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车辆完好无损,车龄2年以内。
2.甲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乙方要求安全运营。
3.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4.甲方自行支付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等其他各种税费用。
5.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6.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7.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
2.途中司机吃、住均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乙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一、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型为:_____旅游大巴_____座_____辆,带司机租给承租方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二、 承租方租用的旅游大巴只限于接送客人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和公司负责、所用油费、路费、停车费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本合同生效后,准时交付承租方使用。
三、 若因司机或其它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承租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调处理,出租方购买了车辆意外保险,按车辆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承租方应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四、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旅游大巴车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车辆行驶路线,时间安排如下。
出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本合同生效后,准时交付承租方使用,根据平等互利若因延误造成承租方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给承租方¥:________元人民币、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如承租方在使用期悔约、若因延误造成出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给出租方¥:_________元人民币,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六、 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_________元(人民币)做为租车订金、租期满后退还订金。
七、 租车租金为一次性结算、_____天租车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出租方盖章并签名生效: 承租方盖章并签名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为 年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日,终止日期为年日
第二条 乙方同意从甲方调车并要求甲方合理安排车辆,但甲方必须做到要以旅游事业为宗旨,努力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付款金额并配合甲方圆满的完成旅游团队的每一个行程,如有师傅与客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性罚款20xx元,与导游发生冲突的,找出原因,如是师傅的过错罚款200元一次,行程中一定要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
第四条 甲方保证行车安全正点,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必须第一时间负责及时处理并安排替换车辆,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旅行社欠款自动封闭,待事故处理完以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必须保证驾驶员技术合格,服务优质,身体健康。
第五条 费用补贴,加表演的加补200元/台(导游现付)其它含在行程里的不加收任何费用:其中包含(黄龙洞,宝峰湖,土家风情园,水晶店,土特产超市,竹炭店,苗寨),有车载购物的,腊肉旅行社提1元/袋,其它全部给师傅。
第六条 乙方费用支付:33.37座车行程结束后导游当场现付,45.49、53座车行程束后乙方给甲方扣除1000元车费,余款在隔月20日前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日(全年一价)经双方协商以下车辆价格明细如下:
第七条 不论乙方是何种业务类型,需要何种车型,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用车;如甲方确实有实际困难无法满足乙方当时用车需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从别处调车,但造成的车费差价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合同期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本来着诚信为宗旨,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保质、保量,一团一车。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___________经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辆车,时间__天,费用共为___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___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5.双方约定上、下车地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车辆到达时间:_______年3月10日上午8:00时,出发时间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到达,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2.附:租用车及驾驶员情况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通勤)客运事宜,协商一致,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
2、服务要求:
2.1乙方应确保承运工具的完好,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营运车辆完好率100%。
2.2乙方确保安全行驶,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2.3乙方确保服务准时、承运工具整洁、卫生。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根据需要对乙方承运工具进行调派,指定承运工具行驶区域、路线、站点设置和时间。
3.1.2向乙方提供(年度或月度)使用承运工具计划表,遇有特殊情况,可变更计划,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3.1.3检查乙方承运工具状况,并对其服务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更换驾驶人员或清退承运工具。
3.1.4有权参与客运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3.1.5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运输服务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3.2.2按合同约定提供安全、优质的客运服务,服从甲方调派,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时间、行驶区域、路线、站点设置,保证按时按点,安全运行。
3.2.3对提供服务的承运工具办理国家规定的财产保险及第三人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
3.2.4提供服务的承运工具必须进行车前、驶中和停后检验,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客运要求,并对甲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2.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备承运工具的型号,不得擅自将承运工具调回,因承运工具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报停,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工具及时替换,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3.2.6乙方应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该承运工具的驾驶执照,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驾龄在五年以上。
3.2.7应当向乘车人员告知安全运输注意事项,并对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3.2.8在客运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遇险的乘车人员。
3.2.9按合同约定取得价款。
3.2.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运工具行驶途中招揽顾客。
4、违约责任
4.1乙方擅自将承运工具调回的,应按实际发生台班费的2倍向甲方赔偿。
4.2乙方擅自变更承运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按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付合同价款0.2%的违约金。
5、不可抗力
5.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价款的支付方式
6.1每满一个月为一个结算日期,甲方于约定日期内将价款支付给乙方
7、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7.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7.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
7.3.1甲方解除合同条件:
7.3.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7.3.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7.3.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备承运工具、驾驶人员、且拒不调换的。
7.3.1.4乙方擅自将承运工具调回或未按约定履行运输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7.3.2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7.3.2.3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的。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7.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7.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7.4.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
8、其他约定:
8.1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8.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租用乙方座客车1辆。从至止,租车费用每天人民币元(含税)
10、时间从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