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车出租合同(通用3篇)
第一章总则
北京X有限公司(一下简称“甲方”)与(一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在充分协商和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平台,建设呼叫中心事宜签订本协议。该协议条款均系双方共同商定,甲方租给乙方呼叫中心平台,并按乙方要求实现电话功能。
呼叫中心是一种新型呼叫中心提供方式,包括了产品提供、平台维护和资源整合三大部分,是运用先进的通信和计算机技术,集中构建高品质和高处理能力的呼叫中心系统,通过远程座席功能,将座席分配给不同企业来使用,并负责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使用的企业不用购买任何软件、硬件,只需采用租赁的方式,就可以根据需要建立起自己的呼叫中心。
呼叫中心坐席租赁服务为您开拓市场,发展客户提供配套服务,为您开源的同时也能做到节流。
呼叫中心坐席是指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系统核心设备功能及坐席,如:场地、计算机、耳麦、接入INTERNET条件、网络设备等设施均由甲方提供。呼叫坐席租赁服务内容:
1、舒适的写字楼知名的办公地址
2、可供客户选择的办公空间和坐席席数
3、前台秘书服务,配备齐全的传真、扫描、复印、打印设备;代接电话、传真、复印、收发包裹,提供可容纳3~10人的会客室供您接待客户按照您的要求做好客户接待
4、提供宽带上网并有专业人士负责网络定期维护、资料备份
5、前台客户引导——正规、气派的前台,为您提供客户指引和接待服务6、客户突击上门,您也不用担心——上千平米的现场办公室现代而气派,经验丰富的专业前台帮您从容应对“突发奇想”上门考察的客户
7、可依托人工坐席开展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例如投诉受理、用户回访、数据核实、会议邀请、电话营销、渠道管理、市场调研、电话预约、业务拓展、技术支持、交叉营销、企业顾问、电子商务、客户关怀、订单预订、疑难解答等多项服务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所支付的业务租金提供相应的坐席资源。
第二条甲方有权在乙方超过约定时间15日内未支付业务租金时暂时停止提供服务,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负责对呼叫中心系统的维护和修正,以及对呼叫中心系统的日常维护。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24小时的坐席开放。
第五条甲方每月有两天时间对系统进行维护。
第六条电话费单算,押一付一。
第七条20__元/坐席。
第八条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议续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同意租用甲方的提供的呼叫中心设备及功能,并保证按协议约定的缴费时间和方式足额缴纳各项费用,若因延期或欠费造成的系统服务中断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租用的甲方的呼叫中心坐席仅供以开展日常业务使用,不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开展疏通和转接非法话务。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如转给第三方是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转让。
第三条乙方仅具有坐席软件的使用权,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甲方的软件进行破解、更改、复制、传播。
第四条乙方应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包括不限于话务耳机、电脑、路由器)所采用的网络接入方式的稳定性,如因甲方坐席终端系统等自身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呼叫中心功能而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VPN帐号、密码和坐席软件的帐号及密码,以及通过坐席软件操作和生成数据资料,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引发的数据外泄、丢失、误删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章协议标的
第一条省级坐席资源,地级坐席资源,县(市)/区级坐席资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减)
第四章租用情况和资费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坐席及配套的功能,乙方对所选择的服务内容和功能应自行独立运作。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资费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在双方达成新协议之前,按本协议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服务质量
第一条在本协议期内,乙方若提出坐席功能的个性化使用需求,每次的修改费用由甲方视实际情况需要考虑是否收费用。
第六章账务结算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第二条结算周期:以月为付费周期,在系统开通前三个工作日内应足额缴纳费用。
第三条结算支付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第四条在现有电路、网络条件下增加或减少的坐席,应当提前五日内申请开通坐席业务,乙方按照每月应付坐席费用足额补齐。
第五条在当月20日之前(含20日)退租坐席,乙方按照每月应付电路和坐席租费的70%向甲方付费,在当月20日之后退租坐席的,乙方缴纳全月费用。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一条不可抗力是指不可控制、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雷击、火灾等);
(2)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等。
第二条协议生效后,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坐席平台故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条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可不予承担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有权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在不可抗力期间,乙方不产生任何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第一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坐席障碍又不能按规定时间内恢复的,则甲方应减收乙方实际发生故障时间所应付的租金(即实际故障天数X月租费用/30天,尾数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实际故障时间超过十五天的,免收当月月租金。甲方在资源满足的情况下,没有按时开通乙方所申请的坐席,每超过一天,甲方应按乙方所交月租金的5‰向乙方缴纳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第一条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期支付相关费用,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未经甲方授权,乙方对甲方的用户端设备私自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设备丢失、损坏的,由乙方按照设备厂家报价赔偿。
其它事项
第一条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对方的其他损失和对方与第三方的纠纷不存在任何责任。
第二条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与对方协商而中断协议的,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规定的全部费用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额,违约方应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四条在上述违约金的计算中,应扣除第七章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一条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应签署变更或终止协议。由于终止协议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甲方在以下条件下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
2.1乙方未得到甲方的许可,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
2.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许可,将本协议涉及的坐席平台用于协议规定以外的用途;
2.3乙方利用本协议涉及的坐席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第三条如本协议遇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使协议无法进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章有效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终止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署变更或终止协议书,由于终止协议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第一条本协议涉及企业机密,甲乙双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和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及信息,由泄密而引起的损失由些秘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变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德国马克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赁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西安市
3、工程基本情况: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施工电梯
生产厂商
北京金山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吨)
最大安装高度(米)
备注: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12个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计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别按元计算。
2、租金自安装完毕后经地方检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25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五、进、退场费用
退场费用每台元,台共计人民币元,其中包含: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等,乙方需在甲方机械进场安装后的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10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甲方将机械交给乙方工地使用,即为启用日。乙方未签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升降机。
4、双方签署自检报告、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机械主机进场后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20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
6、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每月正常维修保养不得超过两天、大修理不得超过三天,若每月累计修理超出三天,乙方有权按超出天数扣除租金)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甲方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则妥善进行部件的更换、修理工作,不得产生额外的非必要费用开支。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在甲方配备司机的情况下,若由于甲方配备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强制其操作除外),风险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负责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6、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蔽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7、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8、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9、为升降机操作人员提供食宿。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10日的;
(3)甲方其它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西安.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