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厂房及宿舍长期出租合同书
出租方:(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深圳市房屋租赁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履行如下条款:
第1条甲方应提供有关产权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2条租赁物概况
1、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的厂房、宿舍及附属配套设施(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的厂房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宿舍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为:。
该厂房和宿舍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交还租赁物时的验收依据。
2、甲方对厂房、宿舍和附属配套设施有:□所有权(产权)□使用权。
第3条租赁物的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只可用作工业用途;宿舍只可用作住宿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租赁物的上述用途和使用性质。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4条:租赁期限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给予乙方天的免租装修期,乙方租赁期限为年(共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在上述期间内寻找新的承租人时,乙方需履行配合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5条:租赁物的装修及交付
1、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厂房建筑主体结构并符合消防和安全的原则下,可对厂房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但有关对租赁物重大结构或功能进行装修或修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装修、设备安装以及供电、供水设施铺设等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厂房、宿舍和配套设施交付乙方使用。自上述租赁物移交日起视为乙方确认租赁物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3、交付时,双方须对出租厂房、宿舍和配套设施的状况,包括地面、屋顶、门窗、设施、管线、装修、通水、通电、通气等情况作书面确认,并记载交付时
间,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租金及保证金
1、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不含税),共计元整(小写:元整),宿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不含税),共计元整(小写: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以转账方式向甲方交付当月份之租金,甲方应开具收据收款。
2、从年月_____日以后每隔年递增%。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月厂房租金为人民币元∕㎡(不含税),共计元整(小写:元整);每月宿舍租金为人民币元∕㎡(不含税)共计元整(小写:元整)。依此类推。
3、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可向乙方收取相当于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月份)租金共计人民币元。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将所租赁之房屋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还给甲方,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则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4、甲方银行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第7条:其他费用
1、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相关的房屋租赁登记、许可证登记管理费、租赁税等;
2、租赁物使用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通讯等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及其应收的租金无关。其中乙方使用水、电应交纳的费用,按实际用量向供应部门交纳。因水、电增容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8条租赁物的维修
1、租赁期间,租赁物因设计、施工缺陷所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有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义务;其他原因造成租赁物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或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负责修复;
3、为确保租赁物生产安全,双方每年组织一次检测评估,对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认真整改,并负责整改费用;因乙方怠于整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9条保险
1、租赁期间,乙方为租赁物投保财产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受益归甲方;
2、租赁期间,乙方为其存放于租赁物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投保,投保险种由乙方决定,投保费由乙方承担,受益归乙方。
第10条租赁物的转让
1、租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需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租赁物的前个月,应将所转让的价格等主要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天内书面予以答复,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不购买。如乙方不购买,转让行为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的任何部分转让第三人或设置担保,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11条租赁物的转租
1、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但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一部份或者全部转租第三人。受转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再行转租;
2、转租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最后时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日,否则因此发生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转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转租人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因受转租人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受转租人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4、转租期间,本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12条:甲方其他义务
1、甲方保证租赁物能够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
2、甲方交房前应负责为乙方通水、通电。
3、甲方保证交付的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和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在发现或接到乙方关于存在故障隐患通知后,应尽快组织维修,排除妨碍,如房屋原有隐患或未及时修复而致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3条乙方的其他义务
1、有关乙方使用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所需的工商登记和环保许可立项等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申报处理,与甲方无关;
2、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部的防火、防盗、安全生产,并每年组织一次对租赁物的质量因生产所造成腐蚀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有权过问乙方每月工人工资发放的情况,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负责配置宿舍内及走廊照明、电风扇等电力。
5、乙方所属人员和使用租赁物人员,应爱护并妥善合理地使用厂房、宿舍
及所属设施、设备、家具,不得藉以从事违法行为。
6、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7、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租赁物或设立广告牌所引起的第三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概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14条合同的解除
1、因乙方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拖欠租金两个月以上或累计拖欠租金或依约应交费用数额相当于本合同订立时的两个月租金数额(即元)时;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4)故意损坏租赁物的,或者乙方过错致租赁物损坏,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乙方擅自转租、转借租赁物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提前书面通知乙方,通知到达生效,合同即解除,乙方应于十日内迁离并交回租赁物,所交保证金不退,并另赔偿甲方解约时三个月的租金,乙方的所有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2、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租赁物两个月以上;
(2)将租赁物转让他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生效,合同
即解除,由甲方双倍退还保证金。
第15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无故中途毁约应双倍返还保证金;乙方无故中途毁约,保证金不退,并另赔偿三个月租金损失,乙方的所有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间,乙方如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租,乙方同意甲方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乙方发生的损失由自己承担;同时,乙方应每日按月租金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拖欠两个月以上,按本合同第14条第1款执行。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租赁物,迟延交付的,每延迟一日按月租金的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免租装修期和租赁期限相应顺延,迟延交付两个月以上的,按本合同第14条第2款执行。
4、乙方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十日内将租赁物搬迁腾空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除不退还保证金外,还有权向乙方收取占有期间的费用,占有期间的费用计算方法为:占有期间的费用=占有时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租金×2。但如甲方需将该厂房、宿舍及设施交付给新的承租方,则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再接受占有费用,并限期收回租赁物,如乙方仍未按要求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甲方可自行清理,不负保管责任,并向乙方追偿清理费。
5、甲、乙任一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均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守约方采取各种途径向违约方追索欠款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打印费、复印费等。
第16条租赁物的返还:
1、本合同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各指派人员负责租赁物返还,返还时双方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2、租赁物返还时,厂房、宿舍及拆除装修及其他固定物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坏。厂房内的电梯经深圳市技术监督局验证合格后再移交给甲方;
3、租赁期内经双方同意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在租赁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时无偿归甲方所有;
4、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不在返还之列,其所有权属乙方。
5、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17条风险负担
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应妥善管理,除本合同第18条的规定外,乙方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租赁物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18条不可抗力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效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因此而免责。
2、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租赁期满的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租赁期间遇国家征收时本合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责任,互不赔偿,土地和建筑物的赔偿归甲方,乙方所有的装修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9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中往来之信函、传真、双方签字确认的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纪要、文件均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双方相互发出的通知、传真及书信,应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发出。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通讯地址时,应通知另一方,否则,上述文件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
2、本合同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后经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政府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
汽车长期出租合同
甲方(车主):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个人出租车冀 租给乙方使用,特立合同为凭,条款如下:
一、租车合同为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金每月 元,以上打租方式交付,乙方每月 日前将租金交付甲方。无故不缴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合同生效之前,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大写: ),如有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甲乙双方交接时要保持车况良好,乙方负责日常的车辆维修和保养,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如零件老化造成该零件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租车的各种证件和手续。乙方所持本车手续不得转借或丢失,如丢失乙方赔偿一切补证费用并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由乙方发生刮、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由乙方发生的被盗、被抢、自残、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由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在维修期间租金照付。
七、乙方如发生肇事,应立即通知甲方,当损失不足壹仟元(1000元)时,甲方不提供保险,由乙方负责,超过仟元(元)时,甲方负责提供保险,但保险以外费用及保险公司限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八、车辆租赁期间,甲方只负责交纳保险费,其余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承包期间甲方只负责乙方车辆基本保险,其他如车辆营运证年检、车辆车检、季检、养路费、车辆维修等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服务费、地税和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承包期间车辆如发生盗抢、丢失或交通事故死亡,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乙方赔偿甲方车辆(按年限计算)和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承包期间如因乙方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后果(如扣分、罚款等)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一、以上协议如乙方不遵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押金 万元。甲方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将车辆转让,退还乙方押金和当月的剩余租金。
十二、油补归甲方所有。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坐落于下厂房出租给乙方,做木座厂专用,该厂房面积约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共订出以下协议。
一、租期: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二、押金:该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人民币元押金给甲方,该押金在合约期满后,甲方要一次性如数退还押金。
三、如乙方在合约期中途退租,甲方不予退回乙方所交纳的押金。
四、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交租时间为每月日至日,如乙方在规定期限未能缴纳租金,则按本合同第三条视为中途退租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甲方建筑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便对租赁建筑进行施工改造。如果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进行施工,乙方施工必须符合安监部门施工的相关规定。如需经营特种行业,必须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方能施工,生产。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租赁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利润分红,一切经营性税收,土地使用税收均与甲方无关。
七、电费水费及相关费用缴交方法:乙方要按相关部门规定时间、规定价格交纳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生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八、劳务纠纷:乙方经营期间,如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劳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九、在合约期间乙方所聘工人因施工造成的意外伤害,乙方应按相关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纠纷和医疗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环保:乙方在厂内生产的一切污染排放必须符合环境部门的排放标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合约期间,如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地震所造成甲方原有建筑物的损坏,甲方要负责尽快修好相关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十二、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十三、合约期间,若乙方因施工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火灾,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甲方出租厂房损毁,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十四、合约期间该租赁厂房如因国家政府征用,甲方应退还当月剩余日期租金,全额退还乙方押金。
十五、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转租,或者改变经营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六、合约期满,乙方应交清期间租金,电费,甲方全额退回乙方交纳押金,乙方搬走所有相关设备,并确保厂房不影响正常使用。在同等条件、同等租金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分,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 日
立契约人(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今为甲方将自有坐落在地的老宅,经介绍,租与乙方使用,特订立租赁契约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此老宅共有房屋九间,由甲方租与乙方居住,双方言明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分上下半年付清。每年元旦付上半年6个月的房租元,7月1日付下半年6个月房租共元,并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日期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期付清应付房租,甲方也不得在约定租期内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所租房屋的要求。
二、甲方原来放在此屋中的八仙桌壹只、五斗橱壹只、条几壹只,可借给乙方使用,并于租期期满时与房屋同时归还给甲方。乙方应负责保护上列家具、设备以及门窗、墙壁,如有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按月付清,街道内按户征收的公共卫生费也需乙方按月交纳。
四、老宅庭院中的三棵果树系甲方前人所种,乙方居住期间不得人为毁坏,如有人为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五、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如期按原状老宅归还甲方。如需延长租赁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继续租赁;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须如期交还房屋,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曰期。
六、此老宅只能由乙方及家人居家使用,不得用来当傲厂房、生产车间等,并不得转租他人居住或做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
七、本契约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纸,效力相同。
立契约人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介绍人签名盖章)
出租人:承租人: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津南区八里台镇永兴里3号楼、建筑面积:50㎡,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五年租金:39000元/年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
第三条:租金柒万捌仟元整.
第四条:乙方必须负责支付所出租房屋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不允许承租人对其所租赁房屋进行转租或转借,否则双方将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已交的租金不退还。
第六条:租赁合同期间乙方房屋修复费用自负,期满应保持房屋完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复并保持该房屋的卫生洁净。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第八条: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不管乙方是否续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乙方继续续约,则新的租赁费按随行就市的原则协商本协议共一式两份,供甲乙双方日后凭证。
出租人:身份证号:
承租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黄洞乡三岐鸡婆冲二处山场租给乙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山场概况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30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格、支付方式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甲方出租上述标的两块山场,租赁期内一次性支付租赁金:叁仟捌佰元整(¥3800元整)。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出租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甲方有责任帮乙方处理山场交界的纠纷。
2.乙方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将剩余的租赁期的本合同所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3.租赁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哪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经济损失的两倍赔偿。
六、其它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立、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郊区厂房长期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注册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厂房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厂房占地面积亩,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____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_个月提出续租,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金元/年,于每年月日以现金方式上缴,实行上打租。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按期交付租赁费,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元。
2、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并负责一切费用。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私自转租他人。
4、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四、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鉴证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鉴证单位或镇监管办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法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规定,甲方将所属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
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栋_______楼____________平方,间数_______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方式
乙方向甲方缴纳月租金为___________元,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按月交纳,即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如逾期交付,则视为违约。
2、甲方应当保证对该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当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义务
1、甲方将现有库存商品____________元折价为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须一次性缴纳________元后,才可以签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则视为违约。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对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其它约定
1、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添加设备,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损坏房屋墙体及原有的装潢设施。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及墙体设施的情况下,对能够搬走的设备,应当及时搬走,如逾期超过________天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设备的所有权,该设备的所有权转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进行装修的不能拆下搬走的部分,则直接由甲方无偿取得。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元。
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如果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甲方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减免房租,甲方也不予受理。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____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二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五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万元,五年合计__拾万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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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出租方:
见证人签字:
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意将位于____楼房和院子租赁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
甲方所属的楼房及院子,具体包括______。
二、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年月日起,租赁区域内所有工具、材料、办公设施、生活用品等均视为乙方所有。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3、1以上租赁期限内租赁费共万元整(万元整)。
3、2乙方应当于年月日将房租一次性全部付给甲方,若乙方不能及时付款,应当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推迟付款,但最迟不得超过年月日,若乙方年月日仍未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万元整)。
四、续租事宜:
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乙方应同甲方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应当由乙方继续租赁。若未能达成续租意向,乙方应于月日将租赁区域交还甲方。若乙方推迟交付,应按每天元整(元整)向甲方支付租金,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万元整(万元整)。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当注意防火防盗,若因某方失误导致对方受损,责任方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七、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房间的主体结构、门窗、水、电等设施。若有损坏必须恢复或照价赔偿。若确有需要更改,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进行。
八、租赁期间,甲方拥有租赁区域的所有权,乙方拥有租赁区域的使用权。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从事任何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甲方均不得干涉、阻挠。若因甲方干涉、阻扰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生活,甲方应承担乙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____市____车城大道三段(国道321线)街6号商住楼____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乙方不得收转费、装修材料费和装修费等。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______年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地面费、管理费、维修费、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乙方负责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4、乙方要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拆穿门面之间的墙壁,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拆通一墙壁,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拆通二墙壁,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若拆除,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5、租金按年计算,按年收付。
乙方在每年到期____日前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6、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从第______年起,租金每年比上____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____年为______元,第____年为______元,第____年为______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____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日内搬离。
乙方不得收转费、装修材料费和装修费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1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10天的。
(3)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
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账户号:
承租方:
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账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__投保财产险,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__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__索赔。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