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一室一厅出租合同(精选3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共间,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同时甲方将租赁房屋的相应附属设施及设备一并出租给乙方(附清单)。
第二条房屋权利瑕疵担保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于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之日水表计数____,电表计数____,燃气计数____。
第六条租金乙方承租本租赁房屋的租金为每月____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本租金不得进行调整。
租金支付方式:。
第七条费用承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乙方承担,其它因租赁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维修与保养甲方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及维修费用,保证租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租赁房屋致使他人或乙方遭受损害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修理,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等满足乙方居住要求的条件,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房东(甲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房客(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兹有甲方房屋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户型: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______元。由乙方按每月_____日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月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物业)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
水表底数:_________电表底数:________燃气底数:____________。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未到合同期限乙方需退租房屋,甲方有权收取_____个月租金做为违约赔偿金,剩余的租金、押金等其他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后多退少补。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
八、租房押金:_______元,如乙方到期不租,各项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房屋内甲方提供以下家具及电器: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器及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乙方退租时应保证以上家具及设备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二、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出租人将位于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平方米。
承租人只能按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免租期为一个月,时间定于合约租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二)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之租赁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
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
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年月日至____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____年月日至_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
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七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账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
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
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
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
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第五条.续租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
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当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叁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共同认可事项
一、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5%收取滞纳金。
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
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
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件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