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经营权租赁合同(汇编3篇)

鱼塘经营权租赁合同(通用3篇)

鱼塘经营权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月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鱼塘经营权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生效

鱼塘经营权租赁合同 篇3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____(公章)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乙方:____村____村民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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