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所有权住房租赁合同(通用3篇)

享有所有权住房租赁合同(通用3篇)

享有所有权住房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将坐落在长沙市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设备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租金为¥ 元/月,房屋押金为¥ 元。租金按季交付,下次房租金额提前 天付清给甲方,水、电、有线、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 方支付。

三: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

1、房屋权属明晰无争议,有关法律、法规未限制出租。 2、已取得房屋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 3、能保证安全居住、正常使用。

四:房屋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按期缴纳房租,逾期按双倍租金罚款,另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如房屋或房屋内的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进行装修,损坏和改变房屋结构,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不退还乙方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租凭期届满,乙方交还房屋时,必须结清水、电、气等费用及设备的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否则将从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私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的,须提前 日通知对方,在双方正常交接房屋结算清楚后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水表读数 电表读数

十:租赁期内,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工商税务,水、电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一直租到拆为止,每年递增百分之十的租金。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享有所有权住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在,使用面积100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壹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金(大写):

付款方式:按年支付,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收回房屋。

一次性付款计人民币;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签名)

承租方:(盖章/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

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享有所有权住房租赁合同 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

(期限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

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

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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