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的作用贵在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方便大家学习。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模板通用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样本通用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房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百元整。 元。
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 百元整。 元。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1、 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2、 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 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3、当月租赁时间未满10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0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2、煤气费用;
3、物业管理费用;
4、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4、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5、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时,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时间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同是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及手册: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份);(2)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3)业主手册(1份);(4)生活指南(1份);(5)家用燃气采暖/热水器使用说明书(1份)(含壁挂炉电源线一个)。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1)入户大门钥匙 把、防火门钥匙 把、单元门钥匙 把、管道进钥匙 把;
(2)写字台一个、餐桌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大床(1.8米×2.0米)一张、小床(1.2米×2.0米)一张、圆凳4个、小凳2个。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 户: 地 址:
联系电话: 居住人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20-- 年___月___日 20-- 年___月___日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关于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看看关于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吧。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1】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规定,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㈠属于违法建筑的;㈡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㈢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㈣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六、申请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书面租赁合同(原件);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六)房产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收费标准:
住 房:100元/套
非住房:房屋面积200㎡以内 100元
房屋面积大于200—1000㎡ 200元
房屋面积大于1000—10000㎡ 500元
房屋面积大于10000㎡以上 800元。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1号);区物价局、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2]130号)。
十、咨询、投诉电话
贵港市本级的咨询电话:07754529695;投诉电话:07754529678。
桂平市、平南县的咨询和投诉电话由各地自行公布。
附件:1. 贵港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2.行政审批流程图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2】
我由于要办居住证,我是租的房子,居住证中有一项是要是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请问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周末上班不?还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去?一定要房东一起去吗?
各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都不一样,建议打一下114去咨询。
一般的来说周一至周五全天办公,双休日一般不办公。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租赁双方到场,需要的材料是租赁合同(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期限为5天,费用是80元登记费。
如果原租赁到期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然后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可同时受理。
《加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登记并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租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不办理将遭到多个部门的严查。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监管、登记备案,督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业务办理及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另外,房屋租赁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以村(社区、居委会)为主体,采取管理人员分片包干的办法,逐街、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上门普查,采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房屋安全等相关信息,填写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并录入信息系统。
一、申请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下称流管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如果租赁双方不主动登记备案的,可以给其签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附件1),催其办理登记备案。
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附件3)。
以上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第1、7项需要原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4)。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附件5)。
三、审查
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
(二)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缴纳费用主要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应按规定予以缴纳土地收益金。
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起数,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时予以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缴纳标准:
(一)住宅
1、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50元。
2、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80元。
3、房屋中有几间房分别出租的,应分别计算。
(二)非住宅
1、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200元。
2、1000平方米以上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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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a、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b、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c、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d、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e、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驻沪机构还需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本市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北京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2、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5、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6、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二、租赁备案房东必须缴税吗
租赁备案网签备案房东是要缴税的。因为房东享有这一利益的。另外还要对于此事努力相对的酬劳,对房子备案后,依据一物一权标准,对一房子只有有一个使用权,基本上理论界和操作实务界都觉得备案具备避免一居两卖的实际效果,能够 合理地防止异议,对房子备案关键是以便维护店铺买家的利益,备案针对店铺买家和商家是买卖安全性的确保。
备案是向房产管理单位线上签定后,房地产商递交合同书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得到备案号,并打印出合同格式。买家和卖家将签定并盖公章,每一份均签署。合同书签署后,经房产管理单位审批会回到一个06刚开始的9十位数备案号,表明合同书早已备案取得成功,假如早已备案取得成功,可是还不可以取得买房合同,能够 让房地产商告知备案登记号,以后能够 立即在网络查询到有关的备案状况。
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好处
因此经过备案登记能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不破租赁”是我国民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只有经过登记的房屋租赁行为,才受法律保护,才能对抗第三人,否则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2、房屋租赁关系会产生一些权利,因此经过备案登记的合同证据效力大于未登记的,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利。另外,备案登记管理机关会对经过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予以留存,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办理合同登记,依法纳入管理后会享受很多后续的好处,例如发生纠纷后可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协调处理,起到很好的效果。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该窗口不叫号,需尽量占据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六、其他:
1、上海市居住证规定的住所证明必须是下面四种之一:
(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租金调整也要申请备案
根据《操作规则》,租赁当事人签订出租合同后,应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受理中心申请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此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原登记备案的受理中心申请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签订续租合同的,则申请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到期不再续租的,则要申请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办理备案申请应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核验通过,而且符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定的,受理中心会当场打印并发放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并加盖专用章,统一立卷归档。备案工作完成。
市房管局网站还提供了一份合同备案申请书的示范文本及填写说明。
21世纪不动产法务总监尹新民表示,这份申请书基本沿用了旧版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但做了细化。一是房屋面积细化到了包含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居住面积三项。二是细化了备案的种类――分新增备案、变更备案、延续备案、注销备案四项,每项都有对应的填写内容。
房东担心被征税不愿备案
目前本市的大部分房屋租赁都是通过房屋中介完成,根据操作规则,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无需另行提交租赁当事人的委托书,但应提交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不过,昨天黄浦、静安、虹口、普陀等区多家中介公司透露,“十一”后新成交的租房生意中,如果是公司租房基本都能做到备案登记,但个人租房还是有人不愿办理登记备案。主要还是房东不愿意,房东担心办理了备案手续后会被征税。
【提醒】
备案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新备案登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租赁合同(原件,转租的话则为转租合同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属证明(复印件)。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含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经过网上备案的商品房出售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已签订房屋交接书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
若是办理转租备案,除了以上材料,还要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原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
房屋租赁管理所:
现有 区 路 号
房屋,房屋所有权属 所有,自愿出租
给 。出租面积平方米,月租
金 元,用途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违反法
律、法规的问题,由租赁当事人负责。现委托 前往你处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此申请书由租赁当事人填写。租赁当事人承诺:填写材料真实。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领备案表人(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原则,就房屋及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准
1.租赁地址:_______区______县______乡镇______街道______路______村______号______室
2.租赁面积:办公面积______,场地面积______,厂房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产权归属:国有______,集体______,私人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二、支付租金
1.价格:房屋______元/月平方米,全年合计______人民币。
2.支付方式:全年分______次支付,第一次于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元;第二次于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元;第三次于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三、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共计________年,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月通知对方,征得对方许可后方可为有效。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所租赁的房屋及场地,其水、电等其他费用,自租赁日起由______方负担,营业性等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所租赁房屋及场地,只作产及经营之用,不得移作他用。
六、乙方如需将房屋场地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在期满后具有优惠续租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协议,应支付全年租金的______%违约金并承担责任。
2.延期支付租金,应按银行逾期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九、乙方对房屋、场地内外部装修,不能危及房屋结构,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
十、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协商原则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