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这次为您整理了写字楼租赁合同【通用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郑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后用;第1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第五条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租金税费□_________,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第六条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7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05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出租人(甲方): 电话:
承租人(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签订写楼租赁合同条款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拥有出租权的位于 镇 ,面积为 平方米写楼出租给乙方作商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有权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但需提前 月提出申请,并需重新签订合同。
三、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即 元人民币,按月缴交。
四、签定合同后,甲方给 天装修期,不计收装修期租金。
五、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即 元,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并且清偿所有费用后,甲方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乙方需于每月的 日前,一次性缴付当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能按时交租或拖欠,即租金每日加收 %违约金,乙方交租时,甲方应出收据。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能转租或分租,不能改变房屋的用途,装修不能损害房屋的结构,如危害结构需赔偿甲方损失。
八、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切违法违规的事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办理开业的一切费用,往后的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电费、水费、工资、管理费、电话费,税费及租赁税费等一切由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的基本设施有责任维护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或及时支付赔偿费用。
(五)所有建筑物及基本设施,除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损坏外,一切属乙方故意,无意,人为及安全事故造成损坏,乙方负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六)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晚上工作人员不能在写楼内过夜,不能使用电炉及煤炉等容易引起危险的用具,如有意外发生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七)乙方不能影响其他租户的经营办公,不能损害其他租户的利益。
(八)乙方不能在写楼内贮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物品,如有违反,需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提前收回出租的写楼,需提前一至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违约除退回 元押金外,亦需补偿 月租金给乙方作为赔偿。乙方违约,没收所交押金。
(十)乙方悬挂张贴招牌广告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范围内除外)。
(十一)乙方如发现大楼有质量及其它危险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作人员反映,及早维修及排除危险。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天灾人祸除外。
九、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时,乙方需将承租的写楼按原来交付使用时交还甲方,(甲方同意改变的'除外)如有损坏之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好或按价赔偿。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乙方所投资的添加增建的不动财产无偿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损坏,属于动产物品,乙方须及时搬走,逾期 天不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十、如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 天,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权留置扣押乙方的财产设备,可拍卖优先受偿租金及违约金。
十一、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资,维护甲方权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资金并隐匿,甲方无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楼张贴通知或在东莞日报通知乙方,均可视为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赁期间,属政府征收拆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只负责返还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赔偿给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内,如双方有纠纷,纠纷本着平等协商解决,也可由律师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至东莞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已作充分理解,自愿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备注:甲方财产: 。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承租单元
1、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租期
1、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2、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租金
1、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3、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3、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4、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押金
1、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 ]元,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2、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3、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承租单元用途
1、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2、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3、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