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实用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租赁合同【实用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在房屋租赁中,可能出现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违约的情形。对于当初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例的,如果出现了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形后,怎么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比例?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认定

1、认定当事人约定的滞纳金性质为违约金

由于受违约金兼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违约金时,往往会采用滞纳金来表述,这就需要法官对滞纳金有所认识。但是,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按租金总额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过高,原告基于约定向被告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仍然过高,依法应予调整。因而较违约金兼有惩罚性而言,此认定使违约金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谓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并且,发生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双方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滞纳金在租赁合同中频频露面,是因为一些当事人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违约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如果一旦发生纠纷,有一个法定的计算标准。但是,通过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肯定租赁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在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平等协商,肯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滞纳金应当退出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2、认定所订租赁物总值计算违约金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常约定为按所订租赁物的百分之几或几十计算违约金。显然,这种约定存在问题,违反了公平原则。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这种约定,法官将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所订租赁物总值的20%赔偿违约金给出租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法官的认定显得是那么不安,没有回答何以可能。要知道,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是对租赁物的全面使用。出租人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的同时,必须将租赁物的占有权也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合同成就的条件是:出租人的租赁物被承租人实际使用、占有、收益的事实。我们认为,法官应当对当事人的约定有所认识,从而排除对无效部分的认定。

3、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为不完全履行,认定违约方赔偿全部违约金

所谓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租赁合同案件中经常遇到。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完全履行时,我们该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在每月合同付款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每月只给付出租人70-80%的租金,如果超期出租人按租金的3%加收承租人的费用。法官认定,承租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出租人缴纳70-80%的租金已构成违约,出租人就可每月增收欠租金额3%的逾期违约金。

4、否认当事人双方的新协议认定原合同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确定的,于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法官在认定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时,都离不开对当事人双方所订立合同的思维。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因撤诉重新达成了协议(未约定违约金),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当事人赔偿了损失(承担了撤诉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依据原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有一起案件,出租人曾向法院起诉承租人,后出租人向法院撤回对承租人的起诉。撤诉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给付租金的时间重新进行了约定,但未约定违约金。出租人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后,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原协议赔偿出租人的违约金。这种认定情况,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新协议就没有意义了。相应地,与新协议相比,就会使出租人意外获利。这样的结果显然损害了承租方一方的利益。

上文中就是关于房屋租赁违约金的约定比例以及认定房屋租赁违约金需要注意的内容。对于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比例民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解决相关的房屋租赁纠纷中,也会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执行。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上的在线律师。

租赁合同书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状况:

甲方将合法拥有的位于___精装修住房一套,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共计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住期限及租住用途:

租住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作为其它用途,不在房屋及其小区内从事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的活动。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其付方式

该出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乙方另向甲方支付保证房屋及其装修、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物管费等保全及结清的押金 (大写),所交押金不等于乙方责任的全部。支付方式为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房屋租金及全部押金。

第四条 相关费用的分担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确认甲方已缴清出租屋在本合同租住期限前的水费、电费和燃气费。乙方负责支付其租住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停车费等费用,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相应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修缮

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至原状或支付甲方相应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或外观有影响的设施、设备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接到甲方房屋后,应及时自行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将房屋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借给第三方的行为自始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租住期限内单方退租时,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2、乙方对该租用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仅有正常合理的使用权。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房屋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等,如存在房屋结构或装修损坏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损坏或故障的情况,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赔偿,当乙方所交押金总额不能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时,乙方须按相应市场价值赔偿或按甲方要求恢复甲方相应财产的原貌。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3、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如因乙方处置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含给甲、乙双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或违禁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等,或存在其它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该出租房的全部及其全部附属设施、设备,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第七条 出租房屋内主要设施、设备等

出租房屋内方便移动的主要设施、设备有:___,以上设备各一台;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确认以上设施、设备等均至少为八层新完好能正常使用状态。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租住期限届满,如乙方既不续租又未经甲方同意超期退房,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日租金的__倍收取乙方租金,如乙方按时交还甲方全部房屋及全部设施、设备等,后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结清其租住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清偿其租住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此时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第九条 续租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本人签字并签印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年月 日 电 话: 年月 日

租赁合同模板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互惠互利,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甲方在宏福商贸城内店面向外出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租赁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店面出租给乙方, 店内墙装饰费用、水、电、治安、暧气等费用及物业管理其它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租赁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利用此店面违法经营,如利用此店违法经营,受到一切处罚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且甲方立即收回其承租权。

三、此店面年租金总计 元。

四、租金交付方式:签订本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由乙方向甲方交清。

五、当年租赁期满前2个月,如乙方有意续约,须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租金,下年度租金按出租市场价进行调整,如市场价高与上年度租金,租金按市场价定,如市场价低于上年度租金,甲方可适当降低租金。乙方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内,不向甲方申请下年度租赁事项,租赁合同期满后,甲方立即收回其承租权。

六、乙方承租后,不得随意转让承租权,若转让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其承租权。

七、对甲方提供乙方的出租店面,乙方只拥有承租经营权,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和擅自拆改店面结构,不得在地面上订钉,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不管是人为原因还是由于不可抗力,给乙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在承租经营期满后,乙方必须完好无损地将店面及设施退还给甲方,若有损坏,乙方应将维修好的店面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交还,否则甲将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偿损失。

十、本租赁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本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工作地址:

E-MAIL:

QQ:

第二联系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 区 ___ 花园/大厦 ___ 栋/___ 阁/___ 座 ___ 单元 ___ 层 ___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___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为准)。房屋用途为___ 。乙方居住人数为 ___ 人。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 元,小写:¥___ 元。 不含税 ___ 含税___ ,具体税率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乙方应于每月___ 日前向甲方委托代理人交付租金,首期租金交付为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如拖欠租金,应向甲方委托代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拖欠天数乘以每月租金的5‰。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按实际欠租天数累计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限从 ___ 年 ___ 月___ 日起至 ___ 年 ___ 月___ 日止。甲方委托代理人应于 ___ 年 ___ 月___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四条 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委托代理人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甲方委托代理人向乙方收取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非租赁房屋本身问题,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危害人生安全事件或刑事案件,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乙方交清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乙方确认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如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须负责修复保证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日后,灯泡、水龙头、抽油烟机、橱柜、窗户玻璃、木地板、热水器、煤气灶、电视、冰箱、洗衣机、遥控器等属于容易损坏的物品,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使用;水、电、燃气,空调不制冷无雪种等属于易耗品,由乙方自行缴费及添加使用。

第八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的,由甲方委托代理人代为维修,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于他人,甲方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转租的除外。但乙方介绍的承租方必须符合甲方委托代理人的要求,且需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四十作为转租费;如需甲方委托代理人介绍承租方的,需另外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服务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产权,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租赁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房屋;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七天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都拖欠租金达5天以上的;

(二)乙方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合计超过月租金四分之一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的其中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的;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法定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

(七)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委托代理人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租赁房屋,如乙方拒不交回租赁房屋,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会同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作证开门,收回租赁房屋使用权,并将乙方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欠费及其它损失,对此乙方表示同意。)

出租人签名: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

承租人签名:______

租赁合同书 篇5

出租方:广州市儿童公园(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广州市儿童公园北门停车场和南门临时停车场租赁给乙方经营。所在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道齐心路61号广州市儿童公园,总占地面积:约8197平方米。

北门正式停车场位于公园西北角,总面积约6083平方米,设计车位193个,其中普通车位(2.7米__5.5米,14.8平方米)185个,大巴车位(3.5米__12米,42平方米)8个。

南门临时停车场位于公园东南角,总面积约2114平方米,设计普通车位(2.7米__5.5米,14.8平方米)94个。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3年,即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租期起算日为20__年月日。

四、租金及保证金

(一)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月,并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基础上递增3%。

(二)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从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水电费(具体收费按甲方的

财务收据为准)以及乙方应缴纳的一切其他费用缴交甲方财务。首月租金于租期起算之日前1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每拖欠一天,除须补交外,甲方有权按应交而未交费用总额的10%收取滞纳金,并视拖欠情节的严重性给予停水、停电。超过一个月不缴,甲方继续追缴外,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场地,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四)乙方在租期起算之日前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完成债务清理及乙方交还场地后,甲方1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出租标的移交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水电费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及设施维护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按现状交付出租标的,停车场内的停车场管理系统、水电设施、视频监控等作为附带于建筑物的装修不动产,为甲方的固定资产,合同期内暂租借给乙方使用,交回时乙方要确保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空调、电脑能正常使用。停车场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空调等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按现有水电源、水电表供水电给乙方在租赁期间的经营服务使用,乙方自费引线装配。如遇线路故障所引起的停电、停水,甲方不负责任,如需增设管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租赁期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或证明,其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期满前10天,甲方有权组织对租赁场地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结清各项费用。合同期满前,除国家、政府或公园建设需要、乙方违反合同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退出租赁场地。

(五)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经营服务、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六)甲方交付出租标的时以及乙方返还出租标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填写完毕的《各水表、电表的初始/最后读数一览表》一式两份,供乙方验证并签字确认。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严格遵守公园内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负责经营期内员工的工资、保险以及各项福利待遇。

(三)签订合同且生效之日起60天内,乙方须自行办理其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经营所需的一切手续后方可按合同要求从事经营活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但不负责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乙方须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查,并且双方对租赁场地的全部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登记,签字后报甲方备查。出租期内如《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乙方应按《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__]1号)要求办理续期手续。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如擅自增加经营范围,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

(五)出租标为公园配套服务停车场,乙方必须在满足游园游客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再对外经营,并严格执行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违规收费,如出现此类投诉和纠纷,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有效投诉两次以上或被媒体曝光等对甲方产生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租赁合同期内,乙方须为出租标的内的全部车位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盗抢险等险种)。

(七)乙方必须保证在经营出租标期间南北门停车场每个至少各安排2名持有有效停车场管理员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在岗进行车辆保管。

(八)乙方需承担出租标的内及门前三包范围的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工作,出租标的内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运送出园区。如乙方需要甲方协调绿化养护和保洁卫生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与甲方指定的社会化管养单位协商。

(九)承租方须按广州市交委、消防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对出租标的的设施、设备、场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由承租方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进场改造。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投入更新改造的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

(十)乙方对出租标的设施、设备、绿化进行更新改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

承担。

(十一)出租标的的设施、设备、绿化更新改造方案由乙方报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进场更新改造。出租标的的设施、设备、绿化更新改造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十二)乙方认可并承诺按照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和甲方指定的用途进行承租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结构及拆卸相关物品。不得擅自将出租标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同时,不予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十三)租赁合同期内,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税收、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照广州市儿童公园的经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穿着工衣、佩戴工号牌、规范物价牌及经营项目等),并须确保出租标的的正常开业和准点营业。

(十五)租赁合同期内,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及《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并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乙方出现违法经营现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六)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的《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节约用电管理规定》,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

(十七)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要求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所招用的停车场管理员须是遵纪守法的公民,除须持有“三证”(身份证、劳务用工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外还需持有有效的停车场管理员资格证书,须将招用人员证件交给甲方备案登记。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勒令乙方退场。

(十八)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服从甲方的行政管理。(十九)乙方在租赁期内要认真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安全用气、用电、防火、防盗、环保等管理规定,如在经营期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失火、失窃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招揽商业性广告,不得使用带有商业性广告的标志。凡需要使用太阳伞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统一太阳伞。

(二十一)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违反合同或违规、违法经营,甲方有权督促其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甲方按乙方违约情节的轻重给予停水停电、停业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二)乙方应保证每天按时营业,不得无故或未经同意而擅自停止营业,若特殊情况需要停止营业,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十三)乙方在租赁期内若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10天内结清各项费用、债务等方可办理退场手续,但甲方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二十四)合同期届满后,乙方应依时停止营业,按时把租赁

场地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在10天内清理完毕一切费用、债务等,按期撤出。退场前应完好无缺将甲方的财产、设施、经营场地交还甲方。若有损坏、遗失,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赔偿。如不及时停止营业、移交租赁场地,甲方有权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强行收回租赁场地并追加承包费。

(二十五)乙方若有违约行为,甲方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惩罚。

七、其他约定

(一)两个停车场收费系统和管理用房由出租方建造,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设备使用租金。

为响应国家提出“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号召,满足新能源车停泊需要,北门停车场需要由承租方出资建设至少5个标准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必须经公园管理处同意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充电桩系统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详细内容如下:

1.交流充电桩2台以上,其中7KW一台,21KW一台。2.直流充电桩3台以上,其中22.5KW一台,75KW一台,150KW一台。

3.乙方需在中标后三个月内将5台以上充电桩在停车场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4.充电桩总投入约为60万元。

(二)南门停车场为临时场所,若因甲方改建及上级政策改变(例如城管、房管、工商、公安、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因素)需要回收场地使用权,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

归还使用权。但本合同适用于北门停车场部分继续生效。

八、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以下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租赁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1、如因国家、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公园规划建设需要,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甲方不作任何赔偿。以上因素,均为目前不可预知的,一旦发生,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索赔。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全部或部分损毁、灭失或发生其他严重后果,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上述事项发生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按照终止程序,将乙方预缴的履约保证金,在凭票据及支持文件扣除乙方各种应付费用后,无息返还乙方,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二)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索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租赁场地逾期达5个工作日;

2、所交付租赁场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以致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所交付租赁场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三)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索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经营范围;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物业主体结构,并在规定期限内不

能恢复原状或支付赔偿金;

4、擅自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

5、擅自改变该物业用途以至违法或侵犯公共利益;

6、未承担租赁期间的各种风险。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的解释权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共同信守,送一份广州产权交易所备查。

甲方:广州市儿童公园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二〇一五年月日

经办人:联系电话:

初夏早上六点,清亮透明的月儿还躲藏在云朵里,不忍离去,校园内行人稀少,我骑着单车,晃晃悠悠的耷拉着星松的睡眼。校园内景色如常,照样是绿意盈盈,枝繁叶茂,鸟儿歌唱。经过西区公园,看那碧绿的草地,飞翔中的亭子,便想起十七那年,在这里寻找春天的日子。本想就此停车再感受一遍,可惜心中记挂北区的荷塘。回想起冬日清理完荷塘的枯枝败叶,一片萧条的景色:湖水变成墨绿色,没有鱼儿游动,四处不见了鸟儿的踪影,只有莲藕躺在湖底沉沉睡去。清洁大叔撑着竹竿,乘一叶扁舟,把一片片黑色腐烂的枯叶残枝挑上船。几个小孩用长长的铁钩把莲蓬勾上岸,取下里头成熟的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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