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临时租赁合同合集三篇

车辆临时租赁合同(精选3篇)

车辆临时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出租方(甲方):出租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或出租车主身份证号:出租车辆行使证号: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车辆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合同到期日前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如车辆实际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

2、租金结算:每月的日由甲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交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3、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交付和验收与退场

1、交付方式:(甲方送货到场/乙方自提),租赁车辆进场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2、交付地点:

3、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检查租赁车辆。如果租赁车辆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换合格租赁车辆。

第五条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作内容:

2、施工地点:

第六条驾驶安全要求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本租赁车辆由甲方配备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驾驶人员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4)甲方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车辆运行状态完好。

(5)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费签认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车辆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免费/有偿)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

(4)负责租赁车辆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赁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5、租赁期满,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车辆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退场费由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付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车辆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过小时但不足一日,扣当日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租金。

(5)甲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车辆应扣、罚租金总额。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车主,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承租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车辆临时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使双方能合作顺利,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条件由甲方租赁乙方的车辆达成协议。

一、租用时间:租期自 20xx年 11 月 1 日起至甲方工程施工不再使用该设备为止。

二、租金及结算方式

1、租金按月计,正常开工每月租金:(人民币大写:整 )。

2、租金每季结算一次。支付租金时,乙方应开具当地税务局开出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车辆在合同期限内之轮胎磨损保修费用、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广州市年票费、停车保管费(要有经办人或用车人签名)等按实审核报销。

2、按时支付租金给乙方。

3、甲方负责指派专职司机。

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车辆转租。

5、甲方应保证安全、正常地使用车辆,遵守国家规定。因违法使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按市价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证件(行驶证、购置税附加证、保险卡、公路养路费缴讫证、车船税纳税缴讫证、营运证等)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附件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行车规定之车辆。

2、乙方负责车辆以及营运证的年审、季审、保险(必须是全保)、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和异地营运证审验中的年审、季审车辆维护费用,因乙方造成的过期年审、季审罚款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车辆的发动机和波箱的大中修维修费用,日常维修和保养由甲方负责。一个月只能有2天停车修理时间。

4、乙方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良好状况运行。由于保养不当或不及时,造成甲方需另租车,在此期间发生费用扣减乙方租金,因保养不当造成排污达不到标准而被交警罚款,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按公安局规定进行有关的车辆审验工作,超过审验期而不能保证甲方用车,在此期间造成甲方另租车辆的费用,按所发生额扣减乙方租金。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临时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_____年___月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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