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车租赁合同【汇总16篇】

升降租赁合同(精选16篇)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X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车辆保险

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__、发动机号为__、底盘号为__)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承租方:__法定代表: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出租车租赁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的出租车豫 租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二、在乙方经营合同期限内,甲方卖车时随时收回车辆,终止合同,除甲方卖车时收回车辆外,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违约方要支付对方 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租车押金 元(大写 )

四、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赁金 元(大写 ),每月号前一次性交清,租赁金随市场价涨落,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五、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时,一切完好无损,车上所带配件是新车出厂时所带配件一样不少,另外有一满箱油,行驶证、营运证、车辆等级评定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用证、计价器周检证、天然气钢瓶使用证。

六、甲方在收回车辆或乙方在退交车辆时,也必须和甲方

交乙方时一样,若是车辆和机器损坏、配件缺少、汽油不满箱等,甲方可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够,一切还乙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租赁期间,出现的各种违法和交通事故:酒后开车、肇事逃逸、超速行车或不经甲方同意,私自雇其他人开车肇事和利用车辆进行违法行为等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事故,一律由乙方个人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如乙方出事连带到甲方,甲方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九、乙方驾驶中所违规行为,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十、乙方租赁期内,乙方及乙方雇用的其他人发生意外事故及伤害,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甲方第二年的保险费上涨。上涨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租赁期间,国家和公司所给的一切优惠和奖励油补等全部由甲方所得。

十三、乙方在租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出租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一切要按公司要求去做。否则,所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乙方租用期间每月要按规定时间到甲方公司参加例会,如不参加例会,罚款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车每10000公里以内换一次机油,包括空气滤芯、机油滤芯、汽油滤芯,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机油时要通知甲方在场)。

十六、私自更换汽车原厂配件给其他车辆,乙方应按原厂配件价格双倍赔偿外,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从押金扣20%的处罚金。

十七、押金在租车协议期满后,乙方退交车辆15天以后退还,如有违章,车辆损坏,交通事故所有费用,都由押金内扣除,若押金不够赔偿,一切还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八、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4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基本情况: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施工电梯

生产厂商

北京金山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最大自由高度

最大起重量

最大安装高度

备注: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12个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计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别按元计算。

2、租金自安装完毕后经地方检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25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

五、进、退场费用

退场费用每台元,台共计人民币元,其中包含: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等,乙方需在甲方机械进场安装后的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10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甲方将机械交给乙方工地使用,即为启用日。乙方未签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升降机。

4、双方签署自检报告、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机械主机进场后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20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

6、机械及附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将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甲方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则妥善进行部件的更换、修理工作,不得产生额外的非必要费用开支。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在甲方配备司机的情况下,若由于甲方配备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负责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6、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蔽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7、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8、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9、为升降机操作人员提供食宿。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10日的;

甲方其它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西安.

出租方: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6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制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长安之星牌微型货车,车号:辽A194K2汽车壹辆及司机租给甲方使用。

二、甲方租用的乙方车辆限用于食色桶饭的配送和生产所用。甲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一年,自20xx年04月26日起至20xx年04月25日止,甲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15日前向乙方提出通知。

四、甲方要求乙方每天9:00点前从步云山路拉货到三好南街,途径站前店、三好街1、2、3店,往返路程25公里左右。(准时准点送货并带回各个店的垃圾,自己装卸货物。)

五、甲方按每月30天;每天两趟;每趟25公里的计算标准为乙方结算,甲方放假乙方不计租赁费用。结算方式:每月10日结算上月1日至30日租赁费,每月租赁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

六、乙方负责车辆的相关费用;燃料;保养;保险;交通处罚及交通肇事等各费用。

七、乙方不得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不送货、晚送货。货物一旦装车损毁或丢失有乙方负责按价赔偿。乙方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送货或晚送货,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每次最多两天。甲方扣除当天的租赁费,如果没有甲方的同意,乙方私自停运或晚运扣除乙方当日三倍的租赁费。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需向甲方赔偿五千元。

八、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运输时发生的高速公路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由甲方承担。

九、为了实现互惠互利的原则,燃料有大幅的涨价或降价,甲方按照涨、降比例给乙方调整租赁费用。

十、因甲方的工作需要,要求乙方额外运输或做其他的事情,甲方根据所加派的工作量增加乙方的当次费用。

十一、甲方不得无故解除乙方的租赁关系,如果无故解除乙方的租赁关系需向乙方补偿五千元。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人份的三餐伙食,乙方在甲方处工作三个月后,乙方享受甲方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

十三、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__________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__________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__________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西安市

3、工程基本情况: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施工电梯

生产厂商

北京金山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吨)

最大安装高度(米)

备注: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12个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计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别按元计算。

2、租金自安装完毕后经地方检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25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五、进、退场费用

退场费用每台元,台共计人民币元,其中包含: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等,乙方需在甲方机械进场安装后的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10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甲方将机械交给乙方工地使用,即为启用日。乙方未签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升降机。

4、双方签署自检报告、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机械主机进场后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20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

6、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每月正常维修保养不得超过两天、大修理不得超过三天,若每月累计修理超出三天,乙方有权按超出天数扣除租金)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甲方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则妥善进行部件的更换、修理工作,不得产生额外的非必要费用开支。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在甲方配备司机的情况下,若由于甲方配备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强制其操作除外),风险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负责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6、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蔽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7、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8、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9、为升降机操作人员提供食宿。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10日的;

(3)甲方其它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西安.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章,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约定车辆: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将自己挂靠于的____________号混凝土搅拌车(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 )出租给乙方运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限为______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______元/月,每月日之前一次性现金支付次月租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为出租车辆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____________元,车上人员险保额 ____________元/人,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

3、 在出租期限内,本协议租赁车辆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责任事故风险,乙方作为车辆实际控制人,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因车辆发生事故的损失赔偿,由保险公司依法按照甲方按前款标准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赔款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4、 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聘用和选派,甲方与乙方选派的司机之间不存在隶属、雇佣或劳动合约关系;乙方聘用的司机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资质,服从挂靠公司安全管理,不得有违法违章驾驶行为;

5、 车辆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支付维修保养费用(包括审验车辆时的调修费);乙方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驾驶租赁车辆。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前的状态,外观、随车工具等应完好有效。

7、 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五、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或不履行本协议;如发生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用于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 万元的,超出部分也由违约方赔偿;

2、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给相对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租赁车辆停运期间经营损失(按本协议租赁金额折算)。

3、甲方交付车辆前,应按乙方指定意见在修理场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归还车辆前,应按甲方方指定意见在修理场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车辆安全机件性能良好交接。

4、出租期间,本协议中双方已经从租金折算约定中,充分考虑到本协议租赁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因其它非甲方责任时,车辆停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补偿,故产生上述原因的停运时,甲方将继续收取租金;

六、租赁期满: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七、协议解除: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均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因违约产生纠纷须经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

九、协议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认真商议,充分了解后订立,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手印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10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租赁乙方工程车名称: (辆)

二,施工地点:

三,租赁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

四,付款方式和期限。

租金按月计算,每月租金 元。( 元) 2,自乙方车辆进场之日起干满一月后(3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月租金的70%,剩余30%满一个季度后支付(第二月后以此类推,及支取70%,扣取30%保证金,所扣取保证金在工程结束时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未付租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设备,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租赁期内,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赁的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自卸车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帮助与配合。租期内自卸车的主燃料由甲方负责。甲方允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脱岗,不得故意怠工.不听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车辆转租他方.

4在施工期内,由于道路不通,下雨下雪等,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所误工期乙方概不负责,甲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因甲乙双方单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同时处以20xx0元罚款。双方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否则按照违约处罚.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认真按本合同执行,如有异议,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11

杭州XX公司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一、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二、租用期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租、出租人提前将车召回应在____日前向对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违约条款处理。

三、连车带人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车辆交付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租金在出租人提交发票后10天内付清。国家节假日未安排工作按_______元天从租金中扣除,平时加班时间以调休为主,无时间调休按照65元天结算。

四、出租人权利义务

1、出租人要服从承租人的工作时间安排,随叫随到。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3、租车人可以享有每周1天的休息,不分国定节假日,如遇特殊情况,以服从承租人安排为主。

4、向承租人无任何保留条件交付性能良好、设备齐全的有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合法拥有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5、承担保险范围内租赁车辆日常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6、承担租赁车辆定期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____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7、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超过1天)或影响承租人车辆的正常使用的,出租方须扣除相应租金或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8、承租期间出租人不得兼职其他工作。非工作时间产生的耗油按照0.5元公里计算,在当月租车费用中扣除。

9、必须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车辆行驶公里数超20万的,需更换车子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0、如出租人请假时间较长且响应承租人工作开展,出租人找好替车,否则由出租人承担响应责任。

五、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承担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燃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租用期满有义务向出租人交回性能良好、设备齐全、证件齐全的车辆,通过双方签字确认。

六、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车调回,将按租金的2倍赔付承租人。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

七、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对租赁车辆拥有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或者车辆性能下降严重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承租方工作有调整,提前15天向告出租方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____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九、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十、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诉。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现租赁乙方的罐车台, m³。满足现场施工。为保证该项内容的顺利实施,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特立此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免费负责乙方食宿和车辆燃油费用(柴油)及车辆停放场地,并确保车辆行走路面畅通。

2、由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或混凝土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职责

1、乙方罐车司机必须听从本站的调度和现场工地的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正常营运。

三、租赁费

每月每台车辆按大写: 元整(¥: 元),乙方不承担发票费用。

四、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按100%结清上月的租赁款,剩余部分在车辆撤场日结清。

五、其它

1、起租日期为进场时间(签字日期),不足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计,标准为天,每月给天修车即车辆保养时间。超出部分扣款,扣款标准: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和现场的管理,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乙方应及时调整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调整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的工作需要和指派而离开现场,因证照不全被交管部门查扣,甲方协调解决。

4、因罐车故障原因,造成砼时间过长而不能使用,其责任由乙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给甲方,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5、甲方包括服务方所有的物品乙方不得擅自带出现场,如发现一次除按物品价值索赔外另处罚 元。

6、到月不按时结款,乙方有权停车(停车期间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车辆如出现重大事故,合同自动终止。

8、乙方工作时间(单班司机)

9、如单方违反约定,对方有权在身份证所在地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鉴于

乙方是一家国内专业的综合汽车租赁服务提供商,甲方因需要向乙方长期租赁机动车辆(下称“租赁车辆”),双方现就汽车租赁事宜,自愿、平等进行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签订本合同。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保证其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工作人员至乙方处提取租赁车辆时,需向乙方提交加盖甲方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以及提车授权证明(见“附件C”;若甲方未按约定出具相应证明但依约履行付款义务的,则视为乙方已按约定将车辆交付甲方)。

1.2 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提供租赁车辆,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信息,在租赁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车辆交付甲方使用后,非因车辆质量问题甲方不得要求更换车辆,但有权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提供替代车辆。

1.3 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车辆时,以及租赁期满甲方向乙方交还车辆时,双方均应签署《车辆交接单》(见“附件D”),车载装备、车况的确认以《车辆交接单》为准。若甲方未按约定签署交接单的,则视为甲方已认可车载装备及车况。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提车的,则视为乙方已如期交车,租金自双方约定交车之日起计算。

1.4 甲方须指派有合法驾驶资质人员驾驶车辆,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甲方应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在签订合同时作为附件提交。

1.5 甲方应要求其驾驶员按交通法规、车辆操作规程操作驾驶租赁车辆。如果租赁期间其驾驶员造成违章情况,甲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6 甲方应按照车辆行驶证载明用途、车辆性能、机动车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装潢、改装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进行体育、军事或竞赛,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或腐蚀物品,或以可能对租赁车辆造成损害的其他方式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违法行为。

1.7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或实施任何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法律权利的行为。

1.8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车辆保养或年检要求,在乙方指定的保养或年检的时间及地点向乙方交还租赁车辆,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如乙方当天不能归还租赁车辆,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替代车辆直至归还租赁车辆。

1.9 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保险基础上增保任何其他险种或提高任何保险责任限额,可以要求乙方代办增保或保险责任限额变更手续,相应保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1.10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按合同的约定所提供的替代车辆,所配备的保险均为车辆损失险、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20万元)。

1.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地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

1.12车辆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如有)和各种证件交还乙方。如双方交接车辆时发现车辆或车载设备损坏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甲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如车牌或随车证件遗失的,甲方应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上述情形下,租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将合理使用后的车辆完好返还并将齐全的证件交还乙方之日终止。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保证其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具有车辆租赁的经营范围和合法资质。

2.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设施、性能完好的租赁车辆,并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定期对车辆进行正常维修保养,以保证甲方行车安全。

2.3 乙方有权定期检查车辆使用状况,并在本合同第5.1条和第6.1条约定情形下收回租赁车辆。

2.4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现行法律规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以下险种:车辆损失险、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2.5 车辆租赁期间,如车辆本身原因引起的故障而影响甲方使用租赁车辆超过1日的,乙方应免费提供替代车辆,保证甲方正常运转;除此之外,若甲方需要替代车,双方应另行协商替代车的车型、租期和价格等。

2.6 租赁期间如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情况,甲方应根据违章发生地的规定及时处理完毕,最晚不得迟于租赁车辆办理年检的月份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以先到日期为准)。若因为甲方不及时处理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罚款,被交警扣留所造成的乙方营运损失,扣留期间的停车费等相关费用,车辆无法年检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情形下,甲方需确保租赁车辆返还乙方时已将所有交通违章罚单和电子警察罚单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租期相应顺延,直至所有罚单处理完毕且车辆完好返还乙方。如甲方隐瞒违章未处理完毕的情况将车辆返还乙方,乙方有权在获知违章情况后要求甲方及时处理,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其所使用车辆的GPS数据。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事故理赔及盗抢条款

3.1 事故理赔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警进行责任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拨打乙方的紧急救援热线并遵照乙方指示行事。

3.1.1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应遵照乙方指示,配合保险公司处理有关定损、理赔等事宜,为保证维修质量,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及定损事宜。

3.1.2甲方应自行垫付拖车施救费、维修费、医药费、交通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并应在定损和维修完毕之后及时将全部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费用单据等)递交给乙方。

3.1.3乙方收到3.1.2所述材料后将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需有符合要求的发票等证明文件)与甲方进行结算。

3.1.4如事故由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质量问题引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事故非因租赁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以外的损失。

3.1.5若因甲方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处理或提交完整的相关文件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理赔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1.6如车辆定损总额等于或超过3万元的(含车辆报废),除上述约定外,甲方应另外按定损总额的15%向乙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

3.1.7如本合同到期后,租赁车辆仍在维修中的,则租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将合理使用后的车辆完好返还并将齐全的证件交还乙方之日终止。

3.1.8如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报废的,甲方应向乙方正常支付租金直至乙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

3.1.9每个保险年度内,如租赁车辆发生保险理赔,则下一年度乙方投保车险时同等保险费的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应的保单为准。合同期限的最后1年内如发生保险理赔(不论理赔金额大小),甲方同意选择:□最后一次租赁费用结算时支付相当于该租赁车辆当年所投保车险费用的50%的费用,或■租赁期满后乙方无需返还押金,直至甲方按保单足额支付下一年度车险上涨的费用后按合同约定予以返还。

3.2盗抢

租赁车辆被盗抢时,甲方应在发现后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2.1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报案、通知乙方或未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理赔的,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赔付部分的损失。

3.2.2在甲方承租车辆期间,如车辆被盗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正常租金直至向乙方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立案证明之日。

3.2.3如甲方涉嫌参与盗抢或报假案等违法活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租赁车辆,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全部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按本合同第5.1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2.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盗抢,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等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4.2由于政府部门原因,或车辆减产或停产,或车辆供应商延迟交付等,致使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车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提供给甲方类似车型的替代车辆。

4.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双方应立即进行友好协商决定如何继续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5. 违约责任

5.1如果甲方发生6.1条所述情形,或乙方发生6.2条所述情形,则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车辆租赁费用〓20%的违约金。

5.2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政府调用或不可抗力事项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无权中途自行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车辆租赁费用〓20%的违约金。

5.3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费用及押金的,应每日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3‰计付滞纳金直至应付而未付费用实际付清之日为止。

5.4如本合同中止,解除或终止,甲方应于2日内归还租赁车辆,否则将按日承担日租金(计算公式:月基本租金/30)的200%的罚金,直至将车辆归还乙方为止。

5.5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守约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赔偿金额等。

6. 合同的解除、终止与续签

6.1双方同意在以下情形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赁车辆(时间及地点不受限制),并有权在甲方支付的押金中直接扣除5.1条约定的违约金:

6.1.1甲方在订立合同或合同履行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照,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的;

6.1.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1.3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乙方车辆毁损、被行政处罚等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或致使乙方遭受其他严重经济损失的;

6.1.4甲方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甲方存在上述意图的;

6.1.5甲方利用或有意图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确有证据证明甲方从事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权利的活动的。

6.2经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租赁车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乙方拒绝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5.1条约定的违约

金。

7. 联系方式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甲 方: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乙 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邮编:

开 户 行:

账 号:

8. 合同的解释、变更及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以及所有附件、附表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并替代先前双方就本合同事项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承诺、陈述、谅解和谈判。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任何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该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该方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权益的放弃。

8.3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 其他

9.1鉴于双方的友好合作,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员工注册成为乙方个人会员使用乙方个人自驾服务时,将享受乙方白金卡会员待遇。具体自驾服务使用规范,可另行协商解决。

9.2甲方知悉且同意,乙方与其关联公司可共同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中任意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应由乙方履行之义务的,应视为乙方完全履约。乙方关联公司的履约行为由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10. 合同生效及效力

10.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期限自标的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自动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一年,除非任何一方在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不再续展,或者本合同依据法律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

10.2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的所有补充条款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

(盖章)

日期: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14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民法典》,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客车一辆,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任务。

2、车辆要求:

3、租用客车行驶路线:

4、原则上甲方用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甲方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及线路见附件。

5、甲方节假日如需用车,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安排。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为__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若双方确认继续租赁,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每单班租费为 元,每天每班计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则按上述运价结算。

2、每月按实际发生班次结算租车费用,先租后付,乙方于次月____日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____日内付款。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如客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服务态度恶劣、因乙方驾驶员原因导致漏载甲方员工等情况,甲方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被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接送甲方员工的,每次扣款元;如____月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换客车驾驶员,乙方则必须更换驾驶员,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正点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况的,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双方能通过协商给予以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15

合同签定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4、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5、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6、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规定区域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规定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7#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5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5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50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事故修理:

1、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2、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3、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4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300000元时,按60%赔付给甲方;

7.甲方公司车辆特殊,需由乙方公司承担购买当天车辆保险。

八、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升降车租赁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型号: 电 池:

合格证号: 行驶里程:

车架号码: 燃 料:

车身颜色: 核定载客: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交车地点:

还车地点:

(注:交车及还车地点原则上在甲方的经营地点,如需变更则由双方商定)

四、租金

租赁车辆(日/月)租金¥ ,合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交车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全额租金。

五、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交车前一次性足额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

2、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车辆拥有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第一条规定的车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提供车辆的免费保养和非人为原因造成故障的维修,承担深圳市内上门维修救援,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的,出租方相应延长乙方租车时间;因乙方单方面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有乙方承担。

3、甲方不承担租车期间租赁车辆的停车费、燃料费、路桥费、违章处罚等任何费用;

4、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甲方损失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车辆折旧费用和营业损失费用;

(1)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非法营运行为;

(2) 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出借、抵押、质押、试车、进行零件加装测试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违反承租方与第三者所签订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

(3) 乙方因使用不当或超负荷使用(包括恶意驾驶和过失操作),导致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严重损耗的;

(4) 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根据第九条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额租金及足额保证金后按合同规定交车时间完成交车手续,即双方对租赁车辆进行验车并填妥《客户交车确认表》后交付乙方使用。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车辆的使用权属于乙方。

2、自行承担租用期内租车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停车费、燃料费、路桥费、违章处罚等费用,包括未及时缴纳费用所产生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内,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4、租赁期间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并保证归还的租赁车辆需符合如下验收标准:

(1) 车辆必须保持堪用可行驶。

(2) 各部机件不可短缺且堪用。

(3) 电池、电机及车身号码不可变造、更换。

(4) 电机及电控系统等不得损坏出现异常现象。

(5) 变速箱不可有打滑,及外部破损及难入档现象,各檔位均能使用。

(6) 耗材部分(例电池、轮胎、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必须达到尚可使用。

5、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车况与《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甲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

八、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使用车辆出现任何意外事故或损坏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报交通管理部门(因事故情况而定),甲方第一时间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2、事故中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损害加速折旧责任,租赁车辆维修超过 元,乙方需承担10%加速折旧费。

九、车辆失窃

1、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如车辆被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乙方承担由车辆失窃造成的全部责任,并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车辆的购置价折旧后的车款。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30%赔偿乙方,提前6小时但不足12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50%赔偿乙方,少于6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100%赔偿乙方;乙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30%赔偿甲方,提前6小时但不足12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50%赔偿甲方,少于6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100%赔偿甲方。

十一、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特约条款

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租赁车辆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其他任何需要维修情况的,需立即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对故障作出评估后才准予进行维修。情况紧急需立即维修的,乙方必须保存资料和情况佐证,或经双方同意,安排回到甲方处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将不为此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租车合约期满时,应于约定的还车地点进行车辆检测归还;乙方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2天内提出续租申请,我司有权根据车辆预订状况或其他原因拒绝客户的续租要求;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我司有权不接受客户提前还车。

本合同及附件车辆交接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即时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 职务: 保证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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