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很重要。从刚才大家介绍的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协同努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有效进展。但是,流域的环境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不能认为水质改善了,山清水秀了,就可以不必抓治理了,这是不对的。今年的治理任务已经体现在年度计划以及各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讲话中。相信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只要我们切实推进整治项目、落实整治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就能巩固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
在此,我向各市、县(区)政府提几点建议。
一、建议建立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县(区)各自负责本辖区内*流域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当地政府。去年,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减排目标责任书,将实施*流域整治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整治效果怎样,监管情况如何,项目是否落实,水质有否改善,将作为对各市、县(区)政府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已经要求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流域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同时还要组织新闻媒体监督。目前,根据省领导指示,省环保局已草拟了《*、*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即将上报省政府审定。今年省环保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省政府报告。*月*日,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明确,要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控断面不达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或企业,实行限批。下阶段,我们将根据各地整治工作情况,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因此,建议各市、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辖区内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本地区各部门间的行动。
二、建议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分解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省里制定的规划、计划比较宏观,是对流域整治的总体要求,所提出的目标任务能否落实,关键在于各市、县(区)的工作是否具体、深入、到位。因此,还需要各市根据流域规划、计划和责任书的要求,针对本地实际,进一步分解落实各项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每年组织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深化、细化、强化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治理项目。关于今年的重点工作,建议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超标断面的达标问题,这直接关系到今年的水质目标。比如说,象沙县水汾桥、邵武晒口、闽清梅溪口、连城与三明交界的断面等长期超标或需要引起大家重视的断面和河段,要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各种污染因素,找出污染源,有针对性地把治理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县、乡镇、村。
二是饮用水源安全的问题,这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国内部分湖泊相继发生蓝藻爆发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我们省,去年省里开展的水源地污染专项调查和今年开展的全省水质安全调查,都发现各地水源地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水源保护区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具体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和日常监管的责任人,依法管住、管紧、管好饮用水源,切实防止“以划代管、划而不管”的现象。
三是养殖业治理,这是*最主要的污染源。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完成规模化养猪场整治,特别是禁建区内养猪场整治不能一拖再拖。要落实到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养殖户,落实到建设单位,明确任务和责任,并将进展情况列为对县、镇长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建立责任制。
四是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这不仅是改善*水质的需要,也是实现化学需氧量污染减排目标的需要。据统计测算,
目前,有的地方反映化学需氧量总量偏低,但辖区内又没有污水处理厂,没有减排能力当然就不可能腾出总量指标来支持新的重点项目建设。这其中问题最突出的是邵武、建瓯、建阳市污水处理厂,按照省政府要求本应当在“*”就建成,但至今仍无着落。反过来看看泉州市,近几年各县(市)都建成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减排空间很大,而且也有效改善了其辖区内晋江流域水质,这几年达标率都是100%。所以,建议*流域各市、县政府切实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网的配套重视起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建议加大投入,进一步发挥整治资金效益
要实现整治目标必须依托于重点项目的实施,这些重点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20*年以来,仅省里投入*治理的补助资金就超过1亿,除此之外,还有各市、县(区)政府投入的资金,有吸纳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有项目业主自筹的资金。通过各方面的资金实施了一大批项目,才取得水质改善并保持基本稳定的效果。
省政府已明确今年*流域整治重点任务,总体上要推进92个重点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将近10.2亿。如此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各级各方面都想方设法落实,否则项目就没办法推进或者推进不到位,治理的效果就必然受到影响。因此,建议各市、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流域治理的投入,带动各种资金投入治理项目,发挥资金效益,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要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明确各治理项目的责任单位、投资主体,督促企业业主筹措治理资金,实施治理项目,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这是基本要求,也是排污单位的法定责任,不能“等、靠、要”。
二是各市、县(区)要加大财政对治理工作的投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都已将环保列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科目,各级政府也要落实环保科目,增加环保方面的支出,这也是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改善所应尽的公共责任、社会责任。
三是对省级财政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比如省环保局每年安排的1500万元,发改、建设、林业、水利等部门安排的补助,以及福州市政府每年补助上游的1000万元,相关地方政府要从本级财政和部门经费中及时配套,而不应以企业的投资来充当配套资金,因为这些资金都是政府资金,应当从政府的层面来配套。
对于今年的*专项资金,*月*日省环保局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和有关专家已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即将把审查意见反馈各地,请各地抓紧修改完善,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再次上报。在修改过程中,要坚持几个原则:一要坚持规划带项目,优先考虑列入*规划和年度整治计划的项目;二要明确投向,今年的重点就是水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整治;三要扶持污染削减量大、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四要完善申报材料,对于材料不完整、具体内容不明确、无合法的排污许可、环境效益不清楚的项目,坚决不予补助。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筛选项目、安排补助一定要抓住对改善水质有重大贡献的、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撒胡椒面”。否则,投入这么多资金,如果没有取得真正效果,如果水质没有改善甚至变差,我们将无法向省委省政府交代,也无法向流域人民交代。
四是要积极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入流域治理项目,充分发挥各方面资金的作用。
四、建议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切实抓好应当由政府主抓的治理项目
从刚才丛澜同志介绍的暗访情况看,企业偷排漏排、污染反弹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有的同志反映,整治工作阻力大、工作难开展,我看根本原因还是执法没有到位。如果在执法中顾虑重重、心慈手软,对违法单位、违法行为姑息迁就,讨价还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威信,也使工作陷于被动。象刚才通报的在邵武检查的3家企业全部超标的问题、沙县宏光化工严重超标的问题,特别是闽清广源陶瓷长期严重超标的问题,如果执法到位了,我看问题早就解决了。执法要重在严格,绝不能手软,绝不能以罚代处。既要不徇私情,敢于碰硬,果断查处,更要加强监督,盯紧看死。对环境违法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对干扰执法、包庇纵容违法行为、违反党纪政纪的,要移送监察部门。建议各县(区)政府结合当前要全省正在深入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以查处水源保护区污染、养殖业污染、企业违法排污、“*小”和“新五小”死灰复燃、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生态破坏等违法现象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大监测和监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五、建议加强联动和宣传,进一步协调各部门和全社会形成整治合力
流域整治涉及到各有关部门,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各部门配合总体上是好的,特别是省里有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但也同时存在有的地方部门协调还不够有力的问题。比如,有的市、县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上,部门之间责任不明确,影响了工作进度。对此,需要当地政府统筹协调,理顺部门职责,明确分工,促进协作,才能真正推动治理工作。比如说,按照省政府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统一监管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经贸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政策,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规划和整治,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农业部门要牵头制定养殖业发展和治理规划,组织实施养殖业污染整治等。
同时,*流域综合整治仅靠个别部门和少数人使劲是不行的,还需要各市、县(区)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一起来了解、参与、监督流域整治工作,既要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又要敢于揭露存在的问题,调动和发挥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和视察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东北三省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对我市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着力打造鸡西转型发展的好环境。
今年3月7日,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4月10日,又对东北三省环境建设作出重要批示。5月23日至25日,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强调,要抢抓机遇、奋发有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闯出一条新形势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出了制约黑龙江发展的症结问题,点准了黑龙江振兴发展的动力所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黑龙江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我们进一步整治优化发展环境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对优化我省发展环境高度重视,4月24日专门召开省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我省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立了以宪魁书记、陆昊省长为组长的省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宪魁书记在会上指出,要端正理念,深入剖析查找思想工作差距;聚焦工作着力点,在治标上重拳发力;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在治本上久久为功;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推动发展环境整治的强劲态势,为我们进一步整治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重要讲话和批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优化发展环境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努力打造全省最优发展环境,为加快鸡西转型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保证。下面,我就如何整治和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强调五点意见。
一、抓观念转变,增强优化发展环境的思想行动自觉
思想决定行动,观念决定出路。我们与发达地区发展环境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思想观念的差距。解决发展环境问题,必须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入手,着重树立五种理念,努力形成全民优化发展环境的思想行动自觉。
第一,要树立“产业为先、企业家是上帝”的重商理念。产业是发展之基、财富之源,是鸡西能否成功转型的决定性因素,而企业是产业的主要载体,是鸡西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我们提出“产业为先,企业家是上帝”,就是要把兴产业、强企业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第一抓手,把服务产业发展、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企业成长作为第一责任、第一任务,在全市叫响“七个办”,即调查研究主动办、跟踪服务及时办、找上门来马上办、克服困难想法办、重大项目优先办、多头管理协调办、坚决不说不能办。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扶持企业家、培育企业家、依靠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对企业家在政治上给待遇,在发展上给政策,在创业上给平台,在服务上给保障,使他们在鸡西放心投资、安心发展、开心生活。
第二,要树立“环境是生产力,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党章中明确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当前,我市发展正面临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保民生等重大任务,处于爬坡过坎、弯道超车的关键时期,在发展的严峻形势和困难挑战面前,要想在区域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竞争经济,就是“环境经济”。环境是“气候”,企业是“候鸟”,产业转移就是“候鸟迁徙”,哪里气候适宜,它就迁徙到哪里;环境像“磁场”,像“气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哪里环境宽松,哪里生产力就活跃,经济发展就快。当前区域竞争更多地体现在环境竞争上,环境创造竞争力,创造商机,抓环境建设就是抓发展。我们鸡西论经济实力、区位条件等,都难以与发达地区包括省内先进地区相比,只有打造全省最优的发展环境,才能吸引和聚集更多的人才、资金、技术、项目等生产要素,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三,要树立“群众是衣食父母,工作就是服务”的为民理念。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工作和责任。现在老百姓说办事难,一提办事就头疼,就个医、上个学、办个证照、做点小买卖,遇事就得求人,求人就得花钱。你要是把老百姓的事当作你父母的事,当作你兄弟姐妹的事,还能让他们一趟一趟跑断腿吗?还能让他们求这个求那个搭人情吗?所以,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还是要先转变我们的思想观念,增强我们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要对群众充满感情,真心面对群众、心中装着群众,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当作自己父母和兄弟姐妹的事情,主动地办、热情地办、快速地办。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改善服务环境,增加服务时间,解决好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以便民、利民、惠民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第四,要树立“鸡西是我家,优化环境靠大家”的责任理念。优化发展环境无小事,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合力打造。虽然不可能人人都参与招商引资,但是点点滴滴涉及环境,事事件件关乎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人人有责,只有形成一种“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尽责,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奉献,我为优化发展环境争光”的浓厚氛围,人人参与、人人出力,人人都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才能推动我市发展环境的整体提升,才能让“投资者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公务员是公仆、破坏发展环境是罪人”成为全民的共识,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第五,要树立“企业发财、地方发展、鸡西全体人民受益”的共赢理念。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的发展关乎鸡西的整体利益。我们要善于算大账、算长远账,立足于先“舍”后“得”,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企业做大做强了,地方经济发展就有了基础,鸡西产业转型就有了希望,我们每一个鸡西人才能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要坚决摒弃“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观念,以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胸怀和气魄,欢迎、吸引、服务外来投资者,保障投资者“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
二、抓问题查摆,找准优化发展环境的思想工作差距
“找准病灶,方能对症下药”。在省委(扩大)会议上,宪魁书记从思想观念、执法理念、诚信践诺、行政能力等方面,指出了我省在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干部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习惯于当“管理者”发号施令,不情愿当“服务员”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心缺位;有的干部讲感情、重义气、好脸面,对待关系人特事特办,对一般企业和群众推诿扯皮,过不了“人情关”,却敢于越过“法纪关”;有的干部落实责任不到位,对环境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当老好人,怕触及矛盾;有的干部以反腐败为借口,信奉“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不急企业之所急,不见企业面,不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有的执法单位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淡薄,表面看好像是严格执法,实质是变着法子刁难企业,实为权、实为利、实为名;有的以公权之名谋取个人私利,能勒卡的勒卡,勒卡不了的故意整点事,耍一下威风,彰显一下能耐;有的部门随意查封企业财务账册,说关停企业就关停企业,对企业说断供就断供,造成企业不能正常运转;有的干部对工作业务不熟,对具体情况掌握不够,能力与岗位要求差距很大,等等。这些问题,在我们鸡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找,精确查找,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差距查清。
一要对照讲话精神和文件规定查。对照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对照宪魁书记在省委(扩大)会议上指出的问题,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33条)和市委市政府《20xx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安排意见》(36条)的要求,对照这次会上印发的《鸡西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即将下发的《20xx年全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研究,对号入座,逐项查摆,切实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二要深入企业和服务对象查。看一个地区的发展环境好不好,看一个部门的工作和服务到不到位,企业和群众最有发言权、感触最深。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服务对象,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网络征询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重点看审批环节是否科学?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服务措施是否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解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我们的工作,让企业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三要瞄准“全省最优”目标查。去年,我们提出打造“全省最优发展环境”的目标,就是要在全市提倡一种精神,凡是国家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大胆地尝试,凡是外地成功的做法都可以借鉴,凡是不利于发展的条条框框都可以打破;在全市营造一种风气,就是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先做不评论,允许在探索中失败、在干中积累经验、在干中完善措施,但决不允许不作为。我们要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放在全省的范围来衡量、来要求、来推进,既要自己跟自己比,更要跟省内其他地市比,看我们的审批项目是不是最少,审批环节是不是最简,审批速度是不是最快,服务是不是最优,收费是不是最少。按照这样的要求来检查、来审视我们在优化发展环境中还有哪些差距,还有哪些提升空间,这样我们才能打造全省最优的发展环境,让所有投资者感到鸡西的服务最好、收费最低、办事效率最高,从而愿意到鸡西来投资和发展。
查找问题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更不能浮皮潦草、应付了事。思想上不要怕揭短亮丑,行动上要求真求实,切实做到强化自觉主动查,拓宽途径广泛查,严格标准认真查,真正把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找准找全找到位。对查找出的各类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对一些企业、外来投资者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深入剖析、查明症结、立即整改,努力让企业、外来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看到市委市政府整治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心,看到变化,增强信心。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一下,自查自纠阶段问题查不清楚,第一,不能转段;第二,要追究责任。
三、抓整改整治,解决优化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部署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会上,我们制定印发了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到年末,在全市开展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整改整治要抓住三个关键。
第一,就是要突出重点难点。什么问题突出,我们就要整改什么问题,企业和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强烈,我们就要整治什么问题。比如,在服务效能方面,要重点整治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不够,把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作为前置审批条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重复提供相同申报材料;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不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机关效能制度等问题。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要重点整治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场中介组织未彻底脱钩,将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各类检查、评比、达标、培训、集资捐助活动;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捆绑服务、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对企业征收“过头税”等问题。在依法行政方面,要重点整治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问题。在加强诚信建设方面,要重点整治规则、契约意识不强,决策随意性大,新官不理旧账,违法违规许愿承诺;制假贩假,偷逃贷款,恶意逃税,违法排污等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要重点整治事业心不强、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精神萎靡不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甚至百般刁难等问题。
第二,就是要聚焦重要领域。从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近年来我们查处的典型案件看,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大都发生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环境评价、产权交易等领域,主要集中在执法监督部门、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一些垄行业。我们要针对这些重要部门、单位和行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岗位责任、工作效率和质量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哪些事儿必须当天办结,哪些事儿必须几天内有结果,都要有硬性要求和明确规定。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思想观念,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今后,无论是环保、工商、税务、消防、电力、供水、供气,还是公检法机关,哪个单位处罚企业、查封企业财物账册、给企业断供或关停企业,3日内必须向当地县(市)区委、政府和市发展环境整治办公室报告备案。
第三,就是要盯住“关键少数”。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处在实权部门、要害岗位的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各种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等公共权力,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经济活动中都有一定的话语权。开展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必须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尤其是“科所队长”这一特殊群体,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以软、失之于松。对这些实权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要切实加强教育管理,让“处长经济”“科长经济”“所长经济”“队长经济”没有寻租的机会,教育他们守住廉洁从政底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定期交流轮岗,防止利益固化,注意降低廉政风险。今后群众和企业办事,能办还是不能办,都要给个明确答复,决不能含糊其辞,能办的要坚决办、马上办;不能办的,要说明理由和原因。
四、抓巩固提升,构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政策不优,环境就难优;政策不活,环境就难活。优化发展环境,我们既要下大气力深入整治,同时又要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既要治标、又要治本,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促进环境进一步优化、巩固和提升。
一是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有效手段。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快推进改革进程,促进环境优化,放发展活力。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形成一种理念、倡导一种风气,持续加大审批事项清理力度,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整合的坚决整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而且要做到放得下、接得住。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同时,要加快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步伐,最大限度地降低收费标准。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继续大力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之、限时办结等制度,对重点企业,今后一律实行领办制、代办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把文明、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切实发挥好网上政务服务中心作用,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杜绝“体外循环”。要创建留人用人的人才机制。一个地区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要学习西部省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成功经验,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创新创业平台,完善和落实已经出台的激励人才政策,积极为人才施展才干、实现抱负创造条件,让他们有用武之地、施才舞台、发展前途。尤其对优秀人才要委以重任,做到用当其时、用当其位、用当其长、用当其愿,真正把人才用准用好,有效解决人才流失问题。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法治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依法办事可能会影响一时的效率,但走出的发展道路会更平坦,赢得的发展成果会更持续,最终效率会更高。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最关键的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要坚持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相一致的原则,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知法犯法等问题,保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对全市履行执法职能的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坚决取缔未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执法资格;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集中清理和规范涉企检查、收费等行为,建立实施涉企检查、收费、罚款申报公示和备案制度,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要推行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水平,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失职问责等制度,正确处理好严格司法与维护企业、外来投资者和个体私营业主合法权益的关系,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综合整治执法司法行为,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让投资者感到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力保护,放心大胆地投资。
三是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发展环境不优,从深层次上看,还与我们个别干部存在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对政策把握不准、对业务研究不透等问题有关。要切实提高广大干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素质和能力,引导广大干部自觉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为鸡西经济转型发展服务。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学习现代经济知识,学习省市委的重大部署和战略规划,不仅要向书本学,更要善于在实践中学、向省内外先进地区、先进行业、先进人物学,切实增强干部整体素质,让大家知道怎么用权、如何干事,明白什么事不能做,什么行为不该有,使我们每一名干部都能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维护者、促进者和实践者。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同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既要热情服务、友好互动,又要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多为企业办实事好事,不给企业添麻烦,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五、抓组织领导,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强劲态势
发展环境关乎鸡西转型发展,关乎全市人民福祉,优化发展环境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为紧迫的重大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以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的要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这场硬仗,确保尽快见到成效。
一是主体责任要到位。市委决定成立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环境办)设在市委督查室,主要负责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评估等工作。市委环境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及时向市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汇报,便于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顾全大局,抽调精兵强将,到市委环境办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按照市委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组织机构向街道办事处、乡镇延伸,6月1日前完成组建工作;市直各部门也要按照这个时间节点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具体责任人。要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共同整治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优化发展环境任务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其他责任部门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衔接上不留空当,落实上不搞扯皮,形成齐心协力抓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各县(市)区、市直(中省直)单位是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环境整治的主体,“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环境整治的责任、任务自上而下进行传导,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发展环境整治责任层层有人担当。要把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抓紧研究建立考核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督查问责要到位。要毫不手软地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责任人严厉查处,形成高压震慑。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重点抓好对各地、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的督促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举报线索要协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整改落实。要加大案件查办和问责力度,对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如果案件追责不到位,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全市通报、公开曝光。对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多、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县(市)区和部门,要严厉问责“一把手”,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中省直单位也要树立“工作生活在鸡西,就要为鸡西人民谋利益”的理念,一如既往地支持地方发展。要通过从严督查、从严整治、从严问责,在全市形成谁破坏发展环境就是罪人,谁破坏发展环境就被大家唾弃,谁破坏发展环境就砸谁饭碗的态势,决不能让少数“害群之马”损害鸡西形象、贻误鸡西发展。
三是宣传引导要到位。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必须做到全市动员、全员参与、全民监督。全市动员,就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现代媒体和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个单位、各个层面都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市形成整治优化发展环境的强大声势。全员参与,就是不仅我们各级党政机关、执法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公共服务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介机构要明确责任,主动参与,积极整改,更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让他们主动、自觉地参与到发展环境整治行动中来,为优化鸡西发展环境献计出力。全民监督,就是要继续组织行风政风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在媒体公开通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好媒体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全民检查、全民监督的格局,使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由以往政府主导转变为群众的自觉参与。
优化发展环境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为推动鸡西“转型发展兴市富民”提供坚强保障。
一、分析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举招商引资大旗,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天门迎来了发展最好、发展最快的黄金时期。近三年,全市共引进项目418个,投资总额超过50亿元。对天门这样一个内陆中小城市而言,我们既没有资源优势,也没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更没有区位优势,我们的发展靠的是什么?发展靠项目,项目靠招商,招商靠环境,靠我们为客商创造“安全、赚钱、开心”的环境。现在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环境的竞争。近年来,正是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环境的建设,建立客商服务中心,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提高行政效能;加大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为企业业主提供安全的治安环境,才引得客商纷至沓来。但是,我们对环境特别是治安环境的估价并不容乐观,虽然大局稳定,但仍有不和谐的因素,不时影响和干扰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生产经营,甚至威胁到客商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虽然这些事件是少数、是局部,但是危害和影响深远。如果不下重手集中整治,势必影响天门招商引资大局,影响天门社会稳定大局。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突出的治安问题
(一)协同作战,严打各类涉企犯罪。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并从政法各部门以及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具体组织协调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各地各单位要强化领导,大员上阵,积极配合、参与专项整治,全面保障人员、经费,全力当好后盾。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企业所在乡镇,要结合实际拿出具体的整治方案,组织强有力的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下重手开展整治。市整治办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定期通报情况,凡闻风不动、有令不行、整治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的地方,将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理。
二是突出重点,严惩涉企犯罪。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六个方面的涉企违法犯罪:①严厉查处强占建筑工地、强供地材、垄断地材经营的黑恶势力;②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欺行霸市的霸恶势力;③严厉打击寻衅滋事、阻拦施工、敲诈勒索等地痞无赖和流氓恶势力;④严厉惩处危害客商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⑤集中打击盗窃、哄抢企业资产和破坏企业生产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⑥依法从严查处利用矛盾聚众到企业闹事,扰乱企业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的事件。政法各单位要深入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明察暗访,认真摸排和掌握企业周边治安情况,全面收集涉企案件线索。各地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专班深入不法分子经常涉足的运输、建筑、娱乐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认真调查研究,深入摸底排查,广泛收集信息,力争获取一批违法犯罪线索。要在政法委和公安局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并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涉企犯罪,政法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涉企犯罪嫌疑入,要不惜代价抓捕归案,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涉黑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处理,并铲除其经济基础,没收其违法所得,挖出其。“后台”和“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决不给黑恶势力在天门以喘息之机、以立足之地。
三是协同作战,形成严打合力。凡是涉企案件,公安机关都要限时侦破,检、法机关都要及时介入、全程介入,要按照“两个基本”(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政法干警以及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阳奉阴违等失职、渎职行为,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涉企的特别是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要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司法公证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加强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主动介入涉企纠纷的调处,通过非诉讼途径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分类调处,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扰乱企业周边环境的除了涉企违法犯罪多发外,还有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化解涉企矛盾纠纷,要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健全涉企矛盾纠纷信息收集上报机制,解决反应不够灵敏的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涉企矛盾纠纷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对于涉企矛盾纠纷,村(居)治调会每周要排查一次,乡镇每半个月要排查一次,市综治办每月要排查汇总一次,乡镇对排查的情况要于每月5日前报告市综治办。没有新情况出现的,要作零报告处理。对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上报,对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对有关重大情况没有按程序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的,市委、市政府将以失职行为论处。
二是建立矛盾化解联动机制,解决化解不力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地方、部门合力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协调,部门整体联动,涉企地方和单位具体负责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倒查制,解决责任不明的问题。市综治委将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倒查制的有关规定,严格对每一起涉企矛盾纠纷实行责任倒查。对较为突出的个案纠纷、经常反复的矛盾纠纷,要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成立专班,落实专人,限期处理,进一步强化责任,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三)企地联动,严格落实综治责任制。
营造良好的企业周边环境需要企地双方互动,各地各部门要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载体,强化责任,推动企业周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重点是开展“三项活动”:
一是开展综治进企业活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与辖区内的企业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监督企业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把维护企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任务,分解到企业周边各级基层组织和各职能部门。
二是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要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在企业及周边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社区、村组)活动,对达到平安建设标准的企业,要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督办活动。市综治办要积极发挥协调督办职能,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定期到联系乡镇督导重点工程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协助排查治安隐患,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转变理念,强化服务,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营造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良好的环境,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强化服务。具体讲,就是要在全社会特别是综治干部和政法队伍中牢固树立以下三种理念:
(一)牢固树立“安全和谐”的安商理念。
(二)牢固树立“外商无小事”的重商理念。
(三)牢固树立“真心真诚真情服务”的亲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