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讲话(推荐四篇)

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讲话(精选4篇)

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讲话 篇1

同志们:

今天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伊犁州政协十届六次、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地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县三干会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政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新时期政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措施,更好地发挥县政协的职能作用,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实现“两个率先”而努力奋斗。

近年来,政协在县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紧紧围绕全县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的编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二是通过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跟踪视察、向政府部门选派民主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推进了民主监督工作的落实,为县委、政府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三是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通过专题调研、理论研讨、工作情况通报等方式,主动协助县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密切了党委、政府同各族各界群众的联系。四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加快了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程。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包含着政协组织的真知灼见,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的心血智慧,县委对政协工作是满意的。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综观区内外形势,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加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需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集中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来实现。大家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拓创新,把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地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县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推进政协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近年来,中共中央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伊犁州党委、地委相继召开了政协工作会议。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团结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推动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完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的重要作用。全县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从提高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推动政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取得了地区综合考评一等奖的好成绩。年初召开的县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前天召开的县三级干部大会,提出了20xx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今年,全县生产总值要完成19.2亿元,增长28%;全口径财政收入要达到3.0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55亿元,分别增长35.2、54;招商引资额要达到8.4亿元,增长43%;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要完成10.68亿元,增长48.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要净增400元。全面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突破,为顺利实现“”目标进一步奠定坚实的基础,是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和神圣职责,也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实现最广泛的团结协作,集全县各族人民之智慧,举全县各族人民之合力,持之以恒,艰苦创业,奋发有为,自加压力,跨越赶超。县政协要紧紧围绕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切实发挥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作用,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全县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促进经济建设上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

“”时期是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民政协事业也迎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县政协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县的发展大局,坚持用创新的思路拓宽履行职能的领域,用创新的方法增强履行职能的实效,努力在加快发展中不断有新进步、新作为、新贡献。具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服务发展上要有新贡献。加快发展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是全县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这几年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积极实施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全县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但由于历史、地理等各方面的原因,我们的经济总量还比较小,发展基础和条件比较薄弱,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我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还要更加突出加快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抢抓机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咬定目标,三步并作两步走、两步并作一步走,一年追着一年干。县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政协的工作特点,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把县委关于加快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去。要紧紧围绕我县“”期间的总体思路和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找准角度,选准抓手,积极出主意、想实招,特别是在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矿产品精深加工、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等方面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委员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开展调查研究,大胆地开展工作,大胆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营造凝心聚力求发展、团结实干不争论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支持和帮助县委政府在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要取得新成效。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当前国际形势和周边环境复杂多变,全县广大政协委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在新形势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地委、县委关于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与工作部署上来。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工作,深入持久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宣传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奠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大团结的坚实基础。政协委员有一大批爱国民主人士和宗教人士的代表,要利用他们在所联系群众中的独特影响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政协要组织委员利用自身接触面广、位置超脱等特点和优势,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敢于触及和抓住一些敏感、重要的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建议,支持和协助党委、政府把维护稳定的治本措施落到实处。广大政协委员要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影响,深入到各团体、各界人士和各族群众中去,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呼声,收集各方面的社会信息和情况动态,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为党政部门的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县委、政府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的管理,旗帜鲜明地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

第三,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要有新作为。党赋予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要在社会各界中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县政协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时代主题,竭尽所能,不遗余力,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一要在加强民主监督中促进和谐。我们要积极探索加强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通过政协提案、委员视察、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等渠道,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开展积极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对制度不公、执法不公、分配不公、诚信缺失等现象,广大政协委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意见、开展批评、提出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中促进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取决于民心稳定。县政协要按照“求同、求稳、求实”的原则,顺应民心、符合民意、贴近民生,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充分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出积极努力。三要在推动团结联合中促进和谐。充分发挥具有广泛代表性、包容性的优势,多做一些正面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营造一种团结干事、共同奋斗的祥和氛围。每个政协委员都要大力弘扬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谅解宽容、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形成友善共处、团结共事、和谐共赢的社会环境。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进一步支持和确保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

首先,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环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开展政治协商,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与政协联系和协商制度,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按照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三在前”、“三在先”的要求。凡决定重大问题要与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协商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重要地方性法规要先协商后提请审议。要通过政协全委会、会、主席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协的政治协商。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将协商议题通知各位政协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为他们开展调研论证、提出真知灼见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协商的质量;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在县的自治区、自治州政协委员列席县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县政协委员要列席乡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活动,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协商、参政渠道和舞台。对政协委员在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协要进行研究并及时归纳反映,推进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其次,要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政以及法、检两院要积极支持政协通过协商讨论、提案、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开展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县政协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对政协的批评监督要虚心听取、认真采纳,真正把政协的意见、批评、建议作为完善决策的重要依据。要积极配合政协开展视察、考察等活动,欢迎和支持政协参与各类廉政督查和行风评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的作风建设。要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协委员参加政府部门民主评议、项目论证以及各种听证会的制度,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要继续开展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检察员、监察员、监督员、审计员等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行政执法监督、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要把加强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县政协组织也要为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开展民主监督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更便利的条件,更多地了解和反映社会真实情况和群众真实愿望,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第三,要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搞好参政议政的前提是让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地献计出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政协参政议政搭建平台,主动向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要建立健全党政有关部门与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互通情况,相互邀请参加重要会议,经常听取参加政协的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政协调查考察、参政议政成果的研究、吸收和转化,建立健全政协的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办理和反馈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协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促进政协调研成果的转化,调动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对政协全体会议、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案,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提出办理意见,及时将答复结果书面送达政协。要切实加强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提案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答复政协委员,反馈给政协。对特别重要的提案,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阅批督办,促进政协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四、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条件

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的工作,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研究重要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党委要积极协调政协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政协工作的重大事务,带头参加政协的重要活动,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县委会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专题工作汇报。县委确定一名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各乡(镇)党委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政协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政协党组实施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协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注重把政协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体现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上,通过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各界人士,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促进决策和工作的落实。

要切实加强县政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严肃认真、扎实细致地做好县政协换届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好政协领导班子,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熟悉统战政策、热心政协事业、在群众中有威望的同志选配到政协领导班子中来,不断完善乡镇政协联络员队伍。要进一步优化政协领导班子和乡镇政协联络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民族结构和党内外比例,以保持政协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把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符合条件的要大胆提拔使用,不断加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增进政协的活力。要统筹兼顾,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逐步解决县政协机关科室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政协组织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要大力加强县政协的自身建设。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党章和政协章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当代科技知识、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政协委员队伍的培训与教育,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对政协委员特别是新任委员培训一遍,不断增强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开展调查研究的能力,建设学习调研型政协组织,发挥好职能作用。

同志们,抓住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全面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是我们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而共同奋斗!

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讲话 篇2

同志们:

今天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伊犁州政协十届六次、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地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县三干会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政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新时期政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措施,更好地发挥县政协的职能作用,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实现“两个率先”而努力奋斗。

近年来,政协在县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紧紧围绕全县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的编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二是通过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跟踪视察、向政府部门选派民主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推进了民主监督工作的落实,为县委、政府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三是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通过专题调研、理论研讨、工作情况通报等方式,主动协助县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密切了党委、政府同各族各界群众的联系。四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加快了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程。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包含着政协组织的真知灼见,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的心血智慧,县委对政协工作是满意的。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综观区内外形势,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加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需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集中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来实现。大家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拓创新,把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地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县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推进政协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近年来,中共中央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伊犁州党委、地委相继召开了政协工作会议。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团结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推动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完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的重要作用。全县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从提高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推动政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取得了地区综合考评一等奖的好成绩。年初召开的县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前天召开的县三级干部大会,提出了20xx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今年,全县生产总值要完成19.2亿元,增长28%;全口径财政收入要达到3.0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55亿元,分别增长35.2、54;招商引资额要达到8.4亿元,增长43%;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要完成10.68亿元,增长48.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要净增400元。全面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突破,为顺利实现“”目标进一步奠定坚实的基础,是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和神圣职责,也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实现最广泛的团结协作,集全县各族人民之智慧,举全县各族人民之合力,持之以恒,艰苦创业,奋发有为,自加压力,跨越赶超。县政协要紧紧围绕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切实发挥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作用,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全县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促进经济建设上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

“”时期是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民政协事业也迎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县政协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县的发展大局,坚持用创新的思路拓宽履行职能的领域,用创新的方法增强履行职能的实效,努力在加快发展中不断有新进步、新作为、新贡献。具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服务发展上要有新贡献。加快发展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是全县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这几年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积极实施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全县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但由于历史、地理等各方面的原因,我们的经济总量还比较小,发展基础和条件比较薄弱,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我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还要更加突出加快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抢抓机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咬定目标,三步并作两步走、两步并作一步走,一年追着一年干。县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政协的工作特点,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把县委关于加快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去。要紧紧围绕我县“”期间的总体思路和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找准角度,选准抓手,积极出主意、想实招,特别是在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矿产品精深加工、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等方面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委员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开展调查研究,大胆地开展工作,大胆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营造凝心聚力求发展、团结实干不争论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支持和帮助县委政府在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要取得新成效。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当前国际形势和周边环境复杂多变,全县广大政协委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在新形势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地委、县委关于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与工作部署上来。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工作,深入持久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宣传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奠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大团结的坚实基础。政协委员有一大批爱国民主人士和宗教人士的代表,要利用他们在所联系群众中的独特影响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政协要组织委员利用自身接触面广、位置超脱等特点和优势,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敢于触及和抓住一些敏感、重要的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建议,支持和协助党委、政府把维护稳定的治本措施落到实处。广大政协委员要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影响,深入到各团体、各界人士和各族群众中去,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呼声,收集各方面的社会信息和情况动态,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为党政部门的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县委、政府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的管理,旗帜鲜明地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

第三,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要有新作为。党赋予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要在社会各界中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县政协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时代主题,竭尽所能,不遗余力,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一要在加强民主监督中促进和谐。我们要积极探索加强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通过政协提案、委员视察、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等渠道,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开展积极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对制度不公、执法不公、分配不公、诚信缺失等现象,广大政协委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意见、开展批评、提出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中促进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取决于民心稳定。县政协要按照“求同、求稳、求实”的原则,顺应民心、符合民意、贴近民生,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充分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出积极努力。三要在推动团结联合中促进和谐。充分发挥具有广泛代表性、包容性的优势,多做一些正面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营造一种团结干事、共同奋斗的祥和氛围。每个政协委员都要大力弘扬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谅解宽容、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形成友善共处、团结共事、和谐共赢的社会环境。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进一步支持和确保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

首先,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环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开展政治协商,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与政协联系和协商制度,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按照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三在前”、“三在先”的要求。凡决定重大问题要与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协商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重要地方性法规要先协商后提请审议。要通过政协全委会、会、主席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协的政治协商。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将协商议题通知各位政协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为他们开展调研论证、提出真知灼见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协商的质量;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在县的自治区、自治州政协委员列席县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县政协委员要列席乡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活动,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协商、参政渠道和舞台。对政协委员在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协要进行研究并及时归纳反映,推进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其次,要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政以及法、检两院要积极支持政协通过协商讨论、提案、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开展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县政协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对政协的批评监督要虚心听取、认真采纳,真正把政协的意见、批评、建议作为完善决策的重要依据。要积极配合政协开展视察、考察等活动,欢迎和支持政协参与各类廉政督查和行风评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的作风建设。要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协委员参加政府部门民主评议、项目论证以及各种听证会的制度,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要继续开展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检察员、监察员、监督员、审计员等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行政执法监督、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要把加强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县政协组织也要为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开展民主监督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更便利的条件,更多地了解和反映社会真实情况和群众真实愿望,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第三,要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搞好参政议政的前提是让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地献计出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政协参政议政搭建平台,主动向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要建立健全党政有关部门与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互通情况,相互邀请参加重要会议,经常听取参加政协的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政协调查考察、参政议政成果的研究、吸收和转化,建立健全政协的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办理和反馈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协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促进政协调研成果的转化,调动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对政协全体会议、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案,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提出办理意见,及时将答复结果书面送达政协。要切实加强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提案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答复政协委员,反馈给政协。对特别重要的提案,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阅批督办,促进政协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四、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条件

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的工作,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研究重要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党委要积极协调政协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政协工作的重大事务,带头参加政协的重要活动,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县委会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专题工作汇报。县委确定一名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各乡(镇)党委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政协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政协党组实施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协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注重把政协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体现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上,通过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各界人士,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促进决策和工作的落实。

要切实加强县政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严肃认真、扎实细致地做好县政协换届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好政协领导班子,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熟悉统战政策、热心政协事业、在群众中有威望的同志选配到政协领导班子中来,不断完善乡镇政协联络员队伍。要进一步优化政协领导班子和乡镇政协联络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民族结构和党内外比例,以保持政协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把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符合条件的要大胆提拔使用,不断加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增进政协的活力。要统筹兼顾,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逐步解决县政协机关科室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政协组织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要大力加强县政协的自身建设。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党章和政协章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当代科技知识、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政协委员队伍的培训与教育,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对政协委员特别是新任委员培训一遍,不断增强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开展调查研究的能力,建设学习调研型政协组织,发挥好职能作用。

同志们,抓住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全面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是我们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而共同奋斗!

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讲话 篇3

同志们:

县委召开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这对于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协优势,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大量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每一项成就,都凝聚着大家的心血和智慧。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明印主席代表县政协全面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县政协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基本经验,并就新时期新形势下围绕服务中心和大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意见。会上,积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全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政府工作,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支持政协工作作为政府重要职责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组织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奋力开拓“”发展新局面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支持人民政协的工作,是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历史任务的需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推动实现率先突破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委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新时期作好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地把尊重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纳入政府行政的重要职责,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要总结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不断完善支持政协工作的制度体系。要以推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凝聚发展智慧和力量、创造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环境为重点,健全政府重大决策之前协商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建议提案办理制度、重大课题合作调研制度以及与政协组织日常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使之更具根本性、规范性和长效性,做到制度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支持更有保障,形成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政治协商,推进政府重大决策民主科学化进程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实现人民参与国事、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也是人民政府广集民智、推进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政协委员中,有许多各界专家学者、代表人物,他们对社会各界和基层的情况有深入地了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许多真知灼见。把政府的重要决策事前提交人民政协协商,将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程序,既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也是新时期做好政府工作的客观要求。这对于集思广益,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对于增进理解,凝聚力量,推进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增强重大决策之前与政协充分协商的主动意识,对涉及全县或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决策,对城乡规划建设重大问题,对财政预决算和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在决策之前和修订完善过程中,主动提请政协协商,充分听取和认真吸纳政协组织以及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协商制度,制定协商计划,将协商的内容提前告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对涉及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全面协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和难点问题要专题协商;对政府工作某个方面的问题要与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以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提高协商的实际成效。政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政协通报,涉及全局的重大课题要共同调研论证。政协召集重要会议,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参加,通报情况、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并及时做好督办落实工作。

三、自觉接受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有利于政府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呼声;有利于将权力运行自觉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促进政府改进工作和转变作风,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推动民主、科学、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政协监督的意识,对于政协组织通过各种会议、视察、提案、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府及其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等情况开展的民主监督,都要热忱欢迎、真诚接受、认真整改、及时反馈。要加强政府接受政协监督的工作协调,政府的重要调查研究活动,要视情主动邀请有关政协委员参加。监察、审计等监督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政协的工作联系。要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应邀担任政府工作特约监督员制度,政府举办的各类听证活动,要有一定比例政协委员参加。要积极配合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评议活动,如实通报工作情况,对政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认真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协反馈。

四、支持政协参政,畅通政府广纳群言集中民智的渠道

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把支持政协参政议政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广纳群言、集聚民智的重要渠道,高度重视和主动配合政协组织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要围绕解决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主动帮助政协出题目,主动支持政协就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政府召开涉及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会议,要主动邀请有关政协领导和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列席。政府组织的重大外事活动,视情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重要调研活动,要主动邀请政协有关专门委员或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凡邀请政府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都要积极参加予以支持。上级政协组织来我县进行各类调研视察活动,政府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抄送政协机关。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与政协的经常性联系机制,在政府与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府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三个层面上形成对口联系长效机制。政府每半年要向政协会议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定期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向政协作专题通报。

五、办好提案建议,充分尊重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权力

政协的建议案、调研报告、提案以及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通过深入调研、广泛论证、充分吸纳各界意见形成的重要成果,是政府实施决策的重要依据。认真听取和采纳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于拓展政府工作思路、完善行政决策体系、提高行政效能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政协提供的调研成果,完善批办、督办、反馈制度,为政协调研成果向行政决策的转化畅通渠道并提供制度保障。对于政协形成的建议案、调研报告、重要提案以及选报的社情民意信息,政府领导要及时阅批,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落实。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按照《政协平阴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的要求,严格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加强督办检查,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坚持每年向政协通报提案和建议案办理结果。政府各部门要将具体办理建议案、提案、领导批示的情况及时向政协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反馈。

六、支持政协建设,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支持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新时期政协工作担负的重要责任,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帮助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政协健全机构设置,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委员待遇,保证重要活动经费,在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的条件下,逐步增加政协的活动经费,主动帮助政协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切实解决好制约和影响政协履行职责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党外不驻会副主席参加政协活动的必要经费,确保各级政协组织履行职能不因经费问题受到影响。要结合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安排好政协机关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办公的信息化和自动化。政协委员所在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参加各项活动,在时间和经费等方面更多地提供便利条件、给予必要保障。要主动关心政协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尽心尽力地为他们排忧解难。通过以上措施,在全县形成尊重和支持政协及其委员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人民政府与人民政协目标一致、使命相同,又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优良传统。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一定会形成更加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一定会推动全县政协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县政协一如既往,给予政府工作更多的支持和监督,团结各界和各方面人士,协助政府做好工作。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为实现率先突破、富民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讲话 篇4

同志们:

县委召开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这对于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协优势,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大量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每一项成就,都凝聚着大家的心血和智慧。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明印主席代表县政协全面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县政协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基本经验,并就新时期新形势下围绕服务中心和大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意见。会上,积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全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政府工作,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支持政协工作作为政府重要职责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组织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奋力开拓“”发展新局面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支持人民政协的工作,是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历史任务的需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推动实现率先突破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委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新时期作好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地把尊重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纳入政府行政的重要职责,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要总结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不断完善支持政协工作的制度体系。要以推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凝聚发展智慧和力量、创造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环境为重点,健全政府重大决策之前协商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建议提案办理制度、重大课题合作调研制度以及与政协组织日常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使之更具根本性、规范性和长效性,做到制度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支持更有保障,形成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政治协商,推进政府重大决策民主科学化进程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实现人民参与国事、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也是人民政府广集民智、推进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政协委员中,有许多各界专家学者、代表人物,他们对社会各界和基层的情况有深入地了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许多真知灼见。把政府的重要决策事前提交人民政协协商,将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程序,既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也是新时期做好政府工作的客观要求。这对于集思广益,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对于增进理解,凝聚力量,推进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增强重大决策之前与政协充分协商的主动意识,对涉及全县或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决策,对城乡规划建设重大问题,对财政预决算和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在决策之前和修订完善过程中,主动提请政协协商,充分听取和认真吸纳政协组织以及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协商制度,制定协商计划,将协商的内容提前告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对涉及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全面协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和难点问题要专题协商;对政府工作某个方面的问题要与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以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提高协商的实际成效。政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政协通报,涉及全局的重大课题要共同调研论证。政协召集重要会议,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参加,通报情况、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并及时做好督办落实工作。

三、自觉接受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有利于政府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呼声;有利于将权力运行自觉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促进政府改进工作和转变作风,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推动民主、科学、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政协监督的意识,对于政协组织通过各种会议、视察、提案、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府及其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等情况开展的民主监督,都要热忱欢迎、真诚接受、认真整改、及时反馈。要加强政府接受政协监督的工作协调,政府的重要调查研究活动,要视情主动邀请有关政协委员参加。监察、审计等监督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政协的工作联系。要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应邀担任政府工作特约监督员制度,政府举办的各类听证活动,要有一定比例政协委员参加。要积极配合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评议活动,如实通报工作情况,对政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认真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协反馈。

四、支持政协参政,畅通政府广纳群言集中民智的渠道

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把支持政协参政议政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广纳群言、集聚民智的重要渠道,高度重视和主动配合政协组织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要围绕解决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主动帮助政协出题目,主动支持政协就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政府召开涉及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会议,要主动邀请有关政协领导和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列席。政府组织的重大外事活动,视情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重要调研活动,要主动邀请政协有关专门委员或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凡邀请政府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都要积极参加予以支持。上级政协组织来我县进行各类调研视察活动,政府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抄送政协机关。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与政协的经常性联系机制,在政府与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府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三个层面上形成对口联系长效机制。政府每半年要向政协会议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定期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向政协作专题通报。

五、办好提案建议,充分尊重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权力

政协的建议案、调研报告、提案以及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通过深入调研、广泛论证、充分吸纳各界意见形成的重要成果,是政府实施决策的重要依据。认真听取和采纳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于拓展政府工作思路、完善行政决策体系、提高行政效能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政协提供的调研成果,完善批办、督办、反馈制度,为政协调研成果向行政决策的转化畅通渠道并提供制度保障。对于政协形成的建议案、调研报告、重要提案以及选报的社情民意信息,政府领导要及时阅批,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落实。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按照《政协平阴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的要求,严格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加强督办检查,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坚持每年向政协通报提案和建议案办理结果。政府各部门要将具体办理建议案、提案、领导批示的情况及时向政协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反馈。

六、支持政协建设,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支持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新时期政协工作担负的重要责任,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帮助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政协健全机构设置,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委员待遇,保证重要活动经费,在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的条件下,逐步增加政协的活动经费,主动帮助政协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切实解决好制约和影响政协履行职责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党外不驻会副主席参加政协活动的必要经费,确保各级政协组织履行职能不因经费问题受到影响。要结合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安排好政协机关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办公的信息化和自动化。政协委员所在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参加各项活动,在时间和经费等方面更多地提供便利条件、给予必要保障。要主动关心政协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尽心尽力地为他们排忧解难。通过以上措施,在全县形成尊重和支持政协及其委员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人民政府与人民政协目标一致、使命相同,又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优良传统。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一定会形成更加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一定会推动全县政协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县政协一如既往,给予政府工作更多的支持和监督,团结各界和各方面人士,协助政府做好工作。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为实现率先突破、富民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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