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精选3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让安全陪伴在你我身旁》。
结束不久的上海东方卫视选秀节目《中国达人》刚刚落下帷幕,获得这次比赛冠军的是来自北京的“断臂钢琴师”——年仅23岁的小伙子刘伟。当人们震撼于他“对我来说,要么赶紧去死,要么精彩的活”的人生感叹时,当人们感动并惊叹于他坚强的双脚在琴键上娴熟地弹奏乐曲时,当人们叹息命运对他的折磨时,是否有人会深究造成他不幸的原因是什么呢?我想是安全的缺失。是裸露的高压电线折断了一个10岁儿童的成长翅膀。
同学们,生命是一曲优美的交响曲,是一篇华丽经典的诗章,是一次历尽挫折与艰险的远航。生命诚可贵!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美好的,它令我们的人生焕发出灼灼光彩。然而,面对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处处潜在的意外,你是否做好准备加以防范?你是否重视过这些看似不起眼有一天却会带给你致命伤害的问题?
世界万物皆有生命,安全是一个人生命存在的有力保障,拥有安全才能拥有生命。面对那些血的事实,面对那些本来可以避免或是减少损失的事故给我们的惨痛教训,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重视安全?
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让我们看到一幕幕血的教训。有关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都有44人死于事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排除那些不可预示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避免的。
同学们前车辙后车鉴,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到不应该使我们警惕吗?难到不让我们痛心吗?杜绝不安全隐患铭刻在心吗?人们用鲜血换来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同学们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以他们为戒,重视安全,珍视生命,那我们就能拒绝事故与千里之外。
“孩子绕过石子。”“小心前面的坑。”“当心路上的汽车。”“过路口的时候左右看看。”“放学就回家。”这是多么熟悉的声音啊!母亲在我们蹒跚学步时就开始的指导,父亲在上学路上一声声的叮咛。每一句亲切的话语带来的都是亲人们无限的牵挂和祝福。生命之花开放的是否绚丽,是否多彩,安全问题则是首要的决定因素。它是实施一切的前提。
同学们,“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如果有人问我:安全是什么?我会告诉他,安全是幸福,是快乐,是健康和生命。不管春夏秋冬,我们要把安全装在心中。只要安全在你我心中,就能让希望和安全一起飞翔。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同学们,在《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上,你是否反思过:生活中的你,做过违法的事情吗?
你闯过红灯吗?有没有因为无聊而乱改过国歌呢?之所以发出这样的反问,恰恰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你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殊不知,闯红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乱改国歌违反了《国歌法》。也许你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处罚,但是这不意味着你没有违法。
当然,我国有那么多法律条文,我们不可能部部了解,条条熟悉。但是我们作为中学生,至少要懂得规范自身行为。基本的对错,我们可以判断。现实中,很多看似无所谓的行为,说是违纪,有的甚至已经违法。比方说,有的同学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等等;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等。我曾经多次教育自己的学生,如果有一天学校教育对你“束手无策”,那么未来社会一定会对你的错误行为进行惩罚,因此养成好习惯,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是多么重要。
后天12月4日,我国的第6个国家宪法日。所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能同学们感觉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不然。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生长发育阶段的你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在此,我发出倡议,让我们一起与法同行,崇尚文明。
首先是知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比如刚刚,当国歌缓缓奏起时,你是否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并行注目礼呢?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20__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在奏唱要求方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的场合、国歌奏唱的礼仪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我们唱国歌、敬国歌、爱国歌。在法律责任方面,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还会认为自己的无聊行为无所谓吗?所谓无知者无畏,切不可等到犯下大错才幡然醒悟。
其次是守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应关注自己平时的行为习惯。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规矩,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中小学生守则》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如果我们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方面的要求,乱扔垃圾,不爱护公物,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打架斗殴,公然不尊重老师,背后讨论老师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以后要改正会很难,也可能会酿成大错。我们应该防微杜渐,告别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最后是用法。无论是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还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我们都要善于并勇于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和他人。
琴瑟和鸣,才能奏出华美的乐章;七彩协调,才能构成恢弘的画卷;乾坤朗朗,才能挥洒满园的阳光;和谐法治,才能撑起社会的朗朗晴空。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崇尚文明。
法律、法令、条例等的总称“——这是”法“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打小就知道这个”法‘,可如今小学快毕业了,还不知道“法”具体是什么概念。《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对于广大群众们来说过于模糊、抽象
对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交通法则了,常听大人们说’某某某又醉酒驾驶了,某某某因为急,没看红绿灯,撞到行人了,某某某开车没系保险带,被罚款了……‘可还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该停车的路边停车、闯红灯、醉酒驾驶……我迷茫了,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却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