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2023最新国旗下讲话(精选4篇)
首先,我知道火警电话是119,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安全日。火对于人类来说是很重要的,它给我们带来光明和温暖,带领人类走向文明。大家离不开火,但是我们不正确地使用火是很危险的,容易造成火灾给国家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所以我们要好好地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作为一个初中生,要记住报警电话是119,看见有地方发生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这是任何一个公民的义务。起火以后,要做到先救人后保财产的原则。
如果发生火灾,同学们切记不要相互拥挤,不要慌张保持冷静;被浓烟包围时不要直立行走,用手或者衣袖捂住口鼻靠着墙壁弯腰撤离,以免被烟呛到;当身上起火时,要赶快在地上打滚,把火扑灭。
每年学校组织的消防演习,同学们一定要记住消防叔叔交给我们的自救知识并合理运用,一定能够及时预防火灾。
我们须自觉承担起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消防工作,使社会形成“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同学们“远离火灾,让社会安全”是我们永远的目标。让我们更加关注消防安全,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而共同努力吧!
不需要禁锢欲望的冰冷镣铐,一点点提醒也应当使我们立即迷途知返;不需要鲜血淋漓的惨痛教训,一点点打击也足以阻挡我们迈向罪恶深渊的脚步;不需要纠缠一生的无尽悔恨,一点点不安也必将成为我们心头难以搁置的痛苦。法总能以它雷霆万均的手段将我们及时地从毁灭之路上拉回,又给我们留下难以磨灭的人生烙印,处于花季的我们,真的伤不起。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只是生活在它所维护的和谐安宁之中,我们也许渐渐模糊了它的界限,忘了它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受《宪法》的保护,在我们一天天成长的过程中,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始终伴我们同行,当我们长大后,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就更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交通法》……它们共同维护着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们年老时,还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我们不离不弃。由此可见,法律始终贯穿我们的一生。因此,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青年,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法律有时又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与我们玩着忽远忽近的游戏,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放下防备,忘了触怒厄的危险。当你因一时冲动参与打架斗殴,想想那些被鲜血玷污而永远停止跳动的胸膛;当你因一时诱惑而开始偷窃抢劫,想想那些被金钱蛊惑而永远失去自由的双手;当你因一时愤怒而实施打击报复,想想那些被仇恨蒙蔽而永远闭上了的双眼。一旦你触犯了法律的威严,沾了违法的人生污点,你的背脊就再难挺起。法律与我们的人生幸福息息相关,我们离不开它的保护,也承担不了违反它的后果。法律,永远是我们伤不起的规则。
作为一名合格的青少年,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大前提下,还应该做一名遵守校纪校规的中学生。与国家法律一样,校纪校规也是一种行为规范准则,它与国家法律在不同中也存在着许多相同点。前两年,我校曾有十几名同学伙同社会青年持械聚众斗殴,幸未酿成严重后果,否则他们将会抱恨终生;还有的同学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谩骂他人,其实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还有一些同学深夜外出上网,或者小偷小摸等等,这些行为严格的讲都已经是违法行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主要是由于学校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我们实施了保护措施。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中学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做文明合格的中学生。
同时,我们在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当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种“忍气吞声,打落牙龄往肚子里咽”和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应当做到:法律提倡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有看鸿鹄之志,期待着鹏程万里的一天。如果我们连做人的基本底线都不能遵守,更何谈未来,何谈明天!同学们,法律永远是我们伤不起的规则,让我们共同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护法,有理想、有目标的好青年而努力奋斗吧!
伤人最深的不是黑暗,而是被太阳遗忘在黑暗里的那束光线。年少的我们有着一颗敏感而善良的心,无意的眼神,无心的举动,都可能惊起我们思想的涟漪。而处在青春校园的我们或许更注重老师对自已的看法吧!更多的同学希望和老师交流,却又不知怎样做?
架起沟通的桥梁,让彼此的心更加温暖。我们都是平凡的人,我们一样有着千变万化的情绪,架起沟通的桥梁,让彼此的距离更近、更远。
很多时候,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对吗?我们常常会对老师敬而远之,总是把老师看得过于严肃,课堂中,他们神采飞扬,知识渊博,令人佩服。其实,课后他们不也是普通人吗?与其说是不敢与沟通,倒不如说是我们在心里给自已下了道坎儿吧!是我们自已逼退了自已,砍断了那条沟通的桥梁。学会与老师交流,首先就要克服自已的心里障碍,只有懂得克服自已的心理障碍,才能敞开心扉。
与人交往,从彼此尊重开始;与老师交流,亦是如此。我们不仅要尊重老师的人格,更要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万事以礼为先,我们对待老师有礼貌,也会拉近彼此的距离,也更易敲开彼此的心门,交流也显得更加容易。其实礼貌很简单,一声“老师好”,迟到一声“报告”,求助时一声“谢谢”,几句简短的言语,不仅可以体现我们自身的素质,还可以让老师体会到我们对他们的尊重。试想,一位同学对自已的老师往往视而不见,又何来交流呢?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就要上课认真听讲,热爱学习,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等,这样就会赢得老师的好感,为交流奠定了基础。
再次,与老师交流,要体谅和理解老师。有很多同学,好像天生就对老师抱有敌意;甚至有的同学把自已与老师的关系定位于“小偷”和“警察”上。这就难怪了,不发生矛盾就不错了,还谈交流?俗话说:师徒如父子。的确,老师就像我们的父母一样。别看他们常常板着脸,对我们有时近乎苛刻,可他们却是为了让我们成人成才。“严师出高徒”嘛,不要以为老师总是故意刁难我们。只有正确理解了老师的出发点和体谅了老师工作的艰辛,才能够心平气和的和老师交流。
最后,敞开自已的心扉,交流会更加容易。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渴望被理解,而且乐意尽自已所能帮助他人,我们方可敞开自已的心扉,向老师咨询与交流,我们大可不必担心被拒接,我们能将自已的心里话告诉老师,老师会感觉到我们对他们的信任,又怎么拒接我们呢?敞开自已的心扉,打开我们的心窗,让敬爱的老师不仅成为我们的良师,更成为我们的益友。
我们出于这个社会上,一生中会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从陌生到熟悉,都要通过交流。与人交流是一门学问,更是一种艺术。眼神的交流,举动的不约而同,直至心灵的交流,我们应该学会与人交流。老师——作为我们的导师,知识的引导者,灵魂的启迪着,学会与老师交流,让我们终生受益。
不需要禁锢欲望的冰冷镣铐,一点点提醒也应当使我们立即迷途知返;不需要鲜血淋漓的惨痛教训,一点点打击也足以阻挡我们迈向罪恶深渊的脚步;不需要纠缠一生的无尽悔恨,一点点不安也必将成为我们心头难以搁置的痛苦。法总能以它雷霆万均的手段将我们及时地从毁灭之路上拉回,又给我们留下难以磨灭的人生烙印,处于花季的我们,真的伤不起。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只是生活在它所维护的和谐安宁之中,我们也许渐渐模糊了它的界限,忘了它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受《宪法》的保护,在我们一天天成长的过程中,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始终伴我们同行,当我们长大后,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就更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交通法》……它们共同维护着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们年老时,还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我们不离不弃。由此可见,法律始终贯穿我们的一生。因此,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青年,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法律有时又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与我们玩着忽远忽近的游戏,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放下防备,忘了触怒厄的危险。当你因一时冲动参与打架斗殴,想想那些被鲜血玷污而永远停止跳动的胸膛;当你因一时诱惑而开始偷窃抢劫,想想那些被金钱蛊惑而永远失去自由的双手;当你因一时愤怒而实施打击报复,想想那些被仇恨蒙蔽而永远闭上了的双眼。一旦你触犯了法律的威严,沾了违法的人生污点,你的背脊就再难挺起。法律与我们的人生幸福息息相关,我们离不开它的保护,也承担不了违反它的后果。法律,永远是我们伤不起的规则。
作为一名合格的青少年,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大前提下,还应该做一名遵守校纪校规的中学生。与国家法律一样,校纪校规也是一种行为规范准则,它与国家法律在不同中也存在着许多相同点。前两年,我校曾有十几名同学伙同社会青年持械聚众斗殴,幸未酿成严重后果,否则他们将会抱恨终生;还有的同学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谩骂他人,其实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还有一些同学深夜外出上网,或者小偷小摸等等,这些行为严格的讲都已经是违法行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主要是由于学校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我们实施了保护措施。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中学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做文明合格的中学生。
同时,我们在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当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种“忍气吞声,打落牙龄往肚子里咽”和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应当做到:法律提倡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有看鸿鹄之志,期待着鹏程万里的一天。如果我们连做人的基本底线都不能遵守,更何谈未来,何谈明天!同学们,法律永远是我们伤不起的规则,让我们共同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护法,有理想、有目标的好青年而努力奋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