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法制宣传演讲稿(实用3篇)

开学法制宣传演讲稿(通用3篇)

开学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柯桥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开学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2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代表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发言,并且很荣幸能在我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与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与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与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与工作,与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与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与谐凝聚人心,用与谐团结力量,用与谐孕育希望——在与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与谐的同学关系、与谐的师生关系、与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

开学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 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 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 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 有无数种说法, 汉语中的法字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 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 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 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 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 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 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 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 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 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 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 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 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 律, 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 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 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 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 20xx年5月26日 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小学生在四楼的 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 20米 的四楼摔 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 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 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 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 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 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 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 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 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 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 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 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 抢劫、 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 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 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 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 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 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 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 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 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 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 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 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 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 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 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 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 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 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 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 属于正当防卫, 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 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 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 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 时报告 老师,公民可以报警, 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 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 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 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 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 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 候都不能施暴。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 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 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 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 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 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 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 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七)、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 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 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 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 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 要打你,甚至还可能会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 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 “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 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 实他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 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 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 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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