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精选14篇)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00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消协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全市各级对消协工作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团结协作,得益于全市广大经营户、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20xx年,是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规划,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年,开局年。要实现“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目标,离不开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离不开安全、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因此,市消协各理事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到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安全消费这样一个高度上来认识,增强维权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得到保护。
下面,就做好今年消费维权工作,我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开展四项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中消协自1997年开始实施“年主题”制度,即每年确定一个年主题,整合全国消费维权资源,统领全年消协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社会认知,有力推动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中消协将20xx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旨在促进市场秩序规范,倡导健康文明消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为贯彻落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我市主要开展四项活动:
一是召开“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隆重表彰XX年度全市96家“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发奖牌证书,组织经验交流,以弘扬诚信理念,为广大经营者树立榜样;组织参加山东省第六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争创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提高企业的社会公信度和竞争力。二是开展消费维权大型宣传活动。3月13日或14日,将在百脉泉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由24个部门制作展版和宣传标语,向市民发放维权联系卡、公开举报电话、现场受理投诉;同步组织“名优商品让利销售”活动,为企业创造展示自我的机会;集中宣传过后,将组成“消费维权宣传服务队”深入乡镇街道、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群众介绍维权常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三是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山东)3¡15名优商品(服务)博览会。按省市消协部署,将择优挑选4家企业代表我市参展,以帮助企业开阔眼界、展示风采,增强自主创新、跨越发展的能力。四是举办20xx年金秋3¡15系列活动,将结合“一会两站”在全市908个行政村的全面覆盖,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维权档次,增强社会效果,使315的社会认同度、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把315这一服务品牌打得更响,为推动消协工作全面开花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四项重点,切实强化维权工作措施
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创新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举措,是各级消协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各理事单位、相关部门做好维权工作的基本原则。维权工作要在丰富载体、创新机制、强化配合、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做文章,使消费者投诉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处置,使“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四项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市“”规划和“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含义,宣传各部门维权工作职能,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政策,形成“平时加强自我防护、遇到问题有处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查处”的良好消费环境。近期,广播电视、报纸等注重对执法部门的职能宣传,电视台“社会法制”专栏播出了工商局的几期专题片,效果很好,这有利于消费者了解部门职能,也有利于增进与消费者的沟通。二是突出抓好消费指导。重点强化对受理信息和线索的汇总、分析及情况通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在媒体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构建起工商部门抽检、经营主体自检、消费者送检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三是突出抓好消费监督。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组织、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作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消费热点及难点提请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四是突出抓好投诉处理。重点强化“一会两站”联络员的培训,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对联
络员进行法律法规、维权知识、工作程序、工作技巧的综合培训,提高联络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一次问清、一口答准、一次办结,让消费者享受周到、细致的服务。
三、广泛动员参与,形成消费维权强大合力
20xx年315系列活动,遵循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拉动内需的原则,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各个层面,涉及经济生活各个领域,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在此,提四点希望:
一是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参加。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经济,消费者的货币流向决定着企业的兴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就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商机、赢得了效益。经营者只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实现好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索赔权、人格权,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今年315系列活动,正式为广大企业搭建了宣传自我、展示形象的舞台,提供了沟通消费者、赢得消费者、联系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二是希望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今年的维权工作充分体现“以消费者为本”的服务理念,无论是宣传消费及维权知识、解答消费咨询、受理消费投诉,还是现场解疑释惑,始终坚持服务消费者、方便消费者的原则,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综合素质。三是希望新闻单位大力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否得到重视和支持,能否让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得到实惠,宣传工作至关重要。消费维权工作要努力做到与新闻宣传同步进行、同步开展。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大片幅、高频率报道,通过宣传维权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名优企业和商品、曝光侵权案件和典型,以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不法份子,形成全社会关注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希望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不仅需要各执法机关做好工作,需要经营者严格自律,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市消协及各理事单位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对投诉举报的线索立查立办,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努力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让我们齐心协力,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为推进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25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一、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题
今年纪念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二、活动内容安排
(一)召开全市消协联系分管局长、秘书长工作会议,部署全市3·15纪念活动。
(二)召开3·15纪念活动领导组会议暨3·15新闻发布会,各有关单位发布_年消费维权成果。
(三)各级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市场执法检查,举办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消协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点评、热点问题评议等活动。
(四)召开市里相关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
(五)与皖西日报、大别山晨刊、六安新周报、六安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联合开办专题、专栏。
(六)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消费维权现场宣传咨询、诚信企业形象展示、真假商品识别、为民服务等多种形式纪念活动。
(七)开展百家厂商,多种商品让利销售活动。
(八)举办3·15纪念活动电视直播晚会。
(九)编印3·15专刊——《_年六安消费维权信息报告》。
(十)畅通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提高认识,各级工商、消协系统要高度重视3·15纪念活动,将它作为展示工商、消协形象、检查组织协调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形成合力。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每一项工作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切实履行职责,力争做到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
3、强化宣传,突出重点。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报道。各地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各县区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ji中整理装订成册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_》。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_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讨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__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_届_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_》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__年宣传主题确定为____。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_,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同志们:
今天,市工商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3・15”暨诚信单位表彰大会,并确定为以弘扬维权,倡导健康,引导消费这样的鲜明主题,这个会开得十分有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各级“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代表消费者协会总结了X年消协工作情况,并对X年消协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总结非常全面、客观,思路也非常明确,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用心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市消协共办理团体投诉*起,人数达*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人次,接受电话咨询*次、受理投诉*件,结案*件,结案率达*%;,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加大消协调解纠纷工作力度,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消费纠纷*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市消协通过加强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提高了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服务水平;通过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消费侵权行为。你们所做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十分满意的。针对当前消协工作,我提三点希望: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研究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影响。要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干部素质建设。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狠抓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打造“学习型 ”队伍,增强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二、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主体。一方面,在管理上要宽严相济,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放宽政策,减少限制,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努力营造宽松优良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而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诚信,打造诚信工商,加强消协诚信体系建设,从而推动企业信用创建工作。要利用我市现有资源,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高消费者健康维权意识
今年“3・15”宣传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从现实情况看,我们的消费安全环境尚难令人乐观,在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工业酒精勾兑的酒致人失明、死亡、甲醛泡制水发食品、垃圾油、有毒大米等。无不让人触目惊心。提出“消费与民生”的年主题,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消协要多组织一些关于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同时,适时对全社会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要大力开展“消费与民生”的消费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做好“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3.15·诚信与我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食物都在不断地萌发、成长。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种子。春天来了,让我们借“三· 一五”的东风,在你我的心田里播撒诚信的种子吧。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谢谢大家!
今天,我们在这里热烈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节日,是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伟大事业,是“得民心、顺民意、谋民利”的民心工程。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满腔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尽职尽责的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又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消费者安心、放心消费。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业户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提高商业信誉,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新闻媒体要依托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大《消费者权益保_》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充分暴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各种侵权事件公平、公正、合理解决。广大消费者要勇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的侵权行为,努力形成生产经营者自律、职能部门监管、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_工作新局面。
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发挥好消费者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消费者委员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力军,是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费环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消费者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拓展消费_领域,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争取在_薄弱环节、_盲区取得突破。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从消费者主权地位的日益确立和消费领域不断拓展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通过消费者运用《消费者权益保_》,评价生产经营者信用的方式和手段,让消费者在企业信用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加强制度和服务网络建设,尽快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真正建设成为消费者服务的“利民网”和“连心桥”。要通过开展“消费与环境”主题年活动,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合理消费、绿色消费,共同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消费与安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