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清欠讲话2篇

同志们:

今天,区总工会在这里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委李源潮书记就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所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市总工会有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区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市总王主席一行专程来我区督查指导,是对我们做好清欠工作的有力促进。刚才,昭印同志传达了市总会议精神,对下步工作作出了明确安排和部署,王主席代表市总工会督查组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清欠工作中作用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已经成为关系经济振兴与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在xx届四中全会上对全面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总理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把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摆上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区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在清欠工作中,各基层工会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支付担保,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清欠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全面清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前不久,国务院作出决定,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清欠工作时限作出明确要求。这次,李源潮书记又专门作出批示,省、市总工会也开会作出了专门部署,对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全区各基层工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重要职责,把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放到实践“”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泉山”的高度和大局中来把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工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大部分集中在建筑、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干的是苦、累、脏、差、险、重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的廉价体力活。关心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突出解决他们工资被拖欠问题,是各级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区委、区政府要求工会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关怀、对农民工的关爱,是对工会组织的高度信任,也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清欠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密切工会与广大工人阶级新成员的联系,巩固党领导的工会在工人阶级中的影响,对于进一步体现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和扩大工会根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欠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起来,配合政府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二、充分发挥工会维权职能,真正把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代表和维护好工人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维权职能,协助政府如期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任务,确保实现省、市提出的“两个没有”,即“没有一家建设单位、没有一家大量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目标。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配合政府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宣传《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政策,宣传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宣传活动开展到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培训机构等场所,送法上门,帮助农民工学法、知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畅通投诉通道,认真受理农民工的诉求。充分发挥“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以受理解决农民工工资为重点,形成农民工工资清欠咨询投诉的快速通道,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协同处理的工作机制。

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多深入到农民工中去,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让广大农民工高兴、愉快地回家过年。

三、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清欠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是区委、区政府对各级工会的要求,也是工会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大职责。全区各基层工会要整合力量,发动全会参与,在春节前集中精力,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部门对企业使用农民工和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民工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工地的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协调,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协同会办处理。要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更好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总之,要通过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努力达到“三满意”,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满意;调动农民工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让经营者、投资者满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让党和政府满意。

同志们,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区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全会动员,全力推进,切实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当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者,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民工清欠讲话(2):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略)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集中精力抓好落实,确保清欠目标实现

今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狠抓落实,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死伤恶性事件。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抓好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建设领域一直是民工欠薪投诉的重点,工程款拖欠又是形成欠薪的一大主因。各级政府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上已经做出表率,经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款清欠和挂牌督办项目的清欠工作任务,为今年的清欠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离春节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从现在起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就要把精力投入到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来。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成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公安、劳动、工商、总工会等部门派员参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力量清偿一批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款,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回家过年。

二是抓好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管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湖政办发〔〕129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卡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办发〔〕130号)两个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要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尽快建立、健全包括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纠纷应急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和管理网络,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卡和维权告知牌。要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今后凡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立项和施工许可手续,凡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新上项目,凡不进行登记备案的单位一律清除出市场,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资质升级、年检中做出严肃处理。

三是抓好工资拖欠行为投诉受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维权和建设、交通等主管部门监管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劳动保障、总工会、规划建设等部门已分别向社会公布的“12333”“12351”、“12319”热线电话,都要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建立值班情况登记。对于劳动者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答的要当场解答,能现场处理的要现场处理。要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渠道,政府热线、信访、公安110指挥中心等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要求,及时准确地把握劳动者的意愿,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处置工作。要着力构筑立体多层的群众诉求渠道,将各类争议纠纷解决在基层。

四是抓好清欠制度的完善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制度,做好应对工资拖欠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各项准备,及时介入,积极应对。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这是省政府重点督查项目,现在德清县、吴兴区及长兴县白岘乡、和平镇、林城镇已经建立,还没有建立的县区、乡镇要尽快落实,确保资金、账户落实到位。对于因企业倒闭或业主逃匿,造成劳动者权益暂时难以实现时,启动预警机制,经审批,动用应急周转金解决职工生计问题。重点行业要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规划建设、交通行业的大部分规模性的企业工资保障金都已经到位,没有缴纳是一些小型或者监管不到的企业,往往就是这些企业最容易出问题,马虎不得,都要到位。服装、租赁等其他行业及部门也要尽快出台相应的办法,从制度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是抓好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5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在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或者兼职人员,清欠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使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与清欠任务相适应。同时,要积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协理员的聘任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和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协理员作用,形成群防、群管、群治的清欠工作局面。

三、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抓好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情系人民群众,攸关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各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要建立组织。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市“春雨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后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也要立即启动。各县及交通、水利等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做到全市上下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二要落实责任。政府各部门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本行业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清欠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切实做好本辖区劳动用工和拖欠工资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清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与所属企业签订清欠目标责任书。要强化责任和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清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要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理机制,配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处理及时、客观公正,有效防止以讨要工资为名上街游行、聚众滋事、阻塞交通和办公场所等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同时,还要建立安全防备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安全防护,特别是在克扣、拖欠工资高发期和突发事件高峰期的元旦、春节期间,公安部门要在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场所设立警务点,落实专人负责,驻点开展工作,应对各类应急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要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把清欠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里将组织力量加强对各地清欠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大对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督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上访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的责任;对因工作过失、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执法机构要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该停业整顿的责令停业整顿,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五要大力宣传。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清欠工作的重大意义。各主要新闻媒体都要积极宣传清欠工作的正面典型和经验,多为劳动者提供依法维权方面的信息服务。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举办现场咨询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渗透到职工生活的方方面面,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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