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在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讲了让他放心不下的三件事:一件是早在1993年7月4日,他到山西吕梁山区临县的一个村里考察时,见到5个年级的同学混班挤在一个非常简陋的窑洞里上课。一件是1995年6月11日,他到甘肃靖远县一户农家,双目失明的主妇拉着他哭着说,她瞎了一辈子,就希望孩子能上学,不当睁眼瞎。一件是2002年6月25日,他到发大水的陕西佛坪县沙坝村,整个县城都被淹没了,唯独学校还有琅琅的读书声,这是灾后那里唯一幸存的学校,而有的孩子已成了孤儿。这三件事确是一家一户一村的事,而且有的事已过去了10年,总理依然记得很清楚。可见,关系群众利益的这些“小事”在中央领导同志心里有着沉甸甸的分量。沉甸甸的分量,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挚的情感。这种情感,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更是共产党人的伟大情怀。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维护和实现群众的利益,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它是一种关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群众;它是一种付出,有时要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一边,千方百计为老百姓谋福利。送人玫瑰之手,历久留有余香。一句温馨的问候,一件细微的小事,是爱的付出,也是爱的拥有。对这种爱的吝啬,对他人的漠不关心,丧失的是一种做人的良知,失去的是做领导的资格。身为共产党人,我们党奋斗的最高目的就是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群众利益毫无疑问地在我们心中有最重的分量。为群众谋利益,已不仅仅是出于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朴素情感,更是共产党人自觉实践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沉甸甸的分量,体现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更体现在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体现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中。如果打着群众利益的旗号,干着与民争利的事情,最终会被老百姓唾弃。比如在一些地方的城市拆迁中,有的人置群众的房屋财产的权益于不顾,或不依法行事,或言而无信,把群众用多年的心血汗水积攒下来的财富毁于一旦。这不是为群众谋利益,为的是个别人、小集体的私利,与共产党人为群众谋利益的要求背道而驰。群众利益的分量到底有多重?我们也许给不出具体数字指标,但却可以用眼去观察,用心去体会。如果我们将心比心,从群众的角度去体会群众的困难和要求;如果我们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决策,看看决策到底对群众是否有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果我们时刻想着自己的工作是否对得起群众,所作所为是否无愧于群众;如果我们把方便群众的实事做好,把解决群众的难事做细,把有利于群众的好事做实……这样才是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群众利益无小事”。经验告诉我们,群众利益的分量在领导干部心里有多重,领导干部的分量在老百姓心里就有多重。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他们必将被传之于群众的口碑里,镂刻在人民的心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