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县委书记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热烈庆祝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回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光辉历程,总结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几十年来所取得的经验和成就。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对人大地位、性质和作用的认识,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大作用,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下面,我代表县委讲以下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探索和奋斗,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革命政权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政权制度全面确立。5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植根于中国大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最适合我国国情。实行这一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意愿。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施,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近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提高,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的,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高度,认识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增强人大意识。 首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就能真正得到有效保证,人民民主专政就能够真正得到巩固。其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依法治国是一项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监督、普法等诸多环节的系统工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及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我们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逐步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全体公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具有重大意义。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的根本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卓有成效地履行职责,就能有力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从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切实的保障。第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把党的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充分肯定我县人大工作取得的成就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同样,几十年来,我县各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各级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始终把党委不同时期的任务作为工作目标,把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为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工业新型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旅游、城建、交通、环保等项事业做了大量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围绕事关我县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了决议、决定,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了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坚持了党委、人大、政府工作根本目标的一致性,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坚持把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先后审议通过了两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深入开展了四个五年普法教育,狠抓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利用开展对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培训、咨询、考试等多种形式,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快了依法治县的步伐。三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在多年的工作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并围绕我县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代表进行了大量的视察调查活动,写出了上百篇质量较高的视察调查报告,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还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听取“一府两院”执法情况的汇报,对二十多个执法部门,和几十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解决了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督促和支持执法部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坚持对选举和拟任干部进行法律考试,定期对被任命干部开展评议,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四是依法选举和任命了一大批国家机关干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几十年的工作中不断完善选举和任免办法,规范干部任免程序,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行使任免权,较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五是代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不负人民重托,甘为人民鼓与呼,乐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的一支强大生力军。六是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多年的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勇于实践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执法检查、部门工作评议、述职评议、个案监督等项活动,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围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评议、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方面,出台了新的工作措施,推动了全县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总之,我县50年来人大工作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令人鼓舞的,党和人民是非常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从事过人大工作的各届人士,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和慰问!希望大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加快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三、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党的十六大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县委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六”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思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要加强学习,更新思想观念。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使命,各级人大要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努力抓好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学习经济、金融、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要加强和改进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等问题,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我县有各级人大代表1502人,这是一支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代表工作做好了,人大工作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要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做好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切实维护代表的权益,为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服务,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四)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各级人大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联系人民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听取汇报、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视察、调查和评议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全面深入系统地了解和掌握社会各方面的情况,作出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实际的决议决定。同时,通过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都要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和支持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行使职权,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和共同行动,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对我们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 第一,要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对于各级党委作出的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属于人大工作职权范围内的,都应该作为建议提请人大或常委会按法律程序作出决议、决定,从而变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对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要带头维护,并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帮助协调和解决在监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行使好任免权,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管干部的有机统一。第二,要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人大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在人大工作的干部,要与在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的干部一视同仁,予以关心,双向交流,不断优化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的整体功能。 第三,各级党委、政府要利用这次纪念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对人大地位、性质和作用的再认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人大意识和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自觉性,为人大开展工作制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一定要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各级人大成立以来为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宣传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和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把我县建设成经济强县和文化大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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