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国旗下演讲稿(通用3篇)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迎着初升的太阳,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雄壮的国歌声响彻天空。十月我们迎来了祖国的第63个生日。
站在五星红旗下,亲爱的同学,你想到了什么?或许,你会想起在战争年代为祖国母亲的诞生浴血奋战的勇士们;或许,你会想起在和平年代为祖国的发展建功立业的功臣们……而此时此刻,我的眼前却浮出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小女孩在校园里捡到一枚一角的硬币,见硬币上满是污泥,她就从口袋中掏出纸巾仔细擦起来,大概是因为没有擦干净的缘故,她又跑到水池前,认真地清洗起来。然后,她把钱交给了班主任。我目睹这一切,为她的行为所感动。硬币的面值虽然很小,份量虽然很轻,但它上面刻有国微,就变得很重很重。国微是一个国家的标志,尊敬和爱护国微是热爱祖国、维护社国尊严的表现。
同学们,爱祖国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爱祖国就要把祖国时刻装在心里,时刻与祖国母亲同命运,共呼吸;爱祖国就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祖国母亲增光添彩!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劳动最光荣》。
马克思曾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了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具有真正价值的东西,可以不经过辛勤劳动而能够得到的。”毛泽东有句名言:“一切坏事都是从不劳而获开始的。”的确,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美好事情的源泉,劳动是最可靠的财富。因为劳动,人类社会才不断进步发展。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记住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牢记自己的学习使命。培养高尚的情操,掌握丰富的知识,学会更多的技能,为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劳动者打下坚实的基础,知识就是力量,今天我们学会的知识越多,将来就能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多的贡献。
其次,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在家里,自己的衣服自己穿,自己的床铺自己叠,自己的书包自己理;在学校,积极打扫卫生,保持校园、教室的整洁;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培养自己的适应能力。
再次,我们要尊重每一个劳动的人。劳动最光荣,劳动的人最美。无论是白领还是农民工,无论是科学家还是清洁工,他们都是光荣的劳动者,都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要牢记爷爷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精神,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不浪费每一粒米、每一滴水、每一分钱。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同学们,通过一个星期的努力,我们的校园变得干净、整洁了,同学们也为自己付出的劳动而获得的成果乐了,大家的努力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对我们的肯定。同学们,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用我们的双手去劳动,用我们的双手去酿造更美丽、更辉煌的石帆学校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这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潜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样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决定潜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明白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那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潜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那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此刻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那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到达能追究刑事职责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职责、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构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样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决定潜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潜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推荐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应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就应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能够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明白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用心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推荐: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理解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潜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个性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状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持续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理解。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