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代表法制演讲稿(精选3篇)

小学学生代表法制演讲稿(精选3篇)

小学学生代表法制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中午好!我是来自08材料1班的鲁志兵,很荣幸今天能够以一名寝室长的身份站在这里发表演讲,在此,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我们寝室的欢声笑语。

常言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寝室便是我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成长的“家庭”。“家庭”环境影响人,塑造人。寝室不只是大家睡觉的“安乐窝”,更是大家学习、生活、休闲的活动场所,如课余时间可以在宿舍下下象棋、看看课外书籍、玩玩魔方等等。那么,如何才能创造出这个环境使每位同学受益呢?下面我想说说我的见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保持宿舍干净整洁,优化学习生活环境至关重要。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寝室度过,寝室的生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对此,我作为一名寝室长,制定了《本寝室日常生活管理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1、凡发现寝室内有臭袜子,由当天值日人员一并清理出门,不追究值日人员责任。

2、寝室打水可以单打、双人或多人自由组合,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盗用他人饮水,违者罚洗擦桌毛巾一次。

3、凡是中午有回宿舍用餐者,餐后要及时清理桌子和地面杂物。违者由寝室长督促其清理,并罚扫地一次。

4、中午休息、晚上11:00后不得大声喧哗,如有用座机打电话者由寝室长强行挂机,如有用手机打电话者由寝室长提醒并督促其上外面通话。

5、寝室每隔三天安排人员清洗擦桌毛巾一次,轮到谁由寝室长前夜提醒,忘者加罚一次。如有人愿意清洗,从寝室费中奖励一元。

6、自己外面晾干的衣物不得挂在别人床头,此外寝室公共财物无意损害由寝室费报销。

以上条例是由宿舍寝室人员共同商议讨论并在寝室会议上举手表决,签字通过的。当然,要做到这些,不是寝室长或宿舍中某一个人能够完成的,最关键的是需要大家团结在一起,共同努力。

其次,大家要相互谅解,相互照顾,相互鼓励,相互扶持。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一个宿舍,一个小家庭。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相聚在一起求学实属不易。同在一个屋檐下就是一家人,天冷了,互相督促加衣保暖,谨防感冒。有室友生病了,大家要一起帮忙照顾,让其早日康复。如果谁没有生活费了,只要理由正当,如果我有多余的钱我会借给他的,其他室友也会。在一个宿舍,大家要互相督促,认真学习,实现资源共享,谋求共同进步。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每天早晨,前两节有课的室友,如果快要上课了他还没有起来,我会喊他起床的,其他室友也会。这样,大家每天都感受到家的温暖,友谊的力量,才能更好地往前走,取得更大的进步。

最后,丰富大家的寝室生活。在一起互相督促学习固然重要,但在日常生活中,也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大家的寝室生活,使其不至于过的太乏味。例如平时大家都有时间的话,可以一起去打打篮球,(如果你感觉有必要的话就加上这点,自己写写吧,我在机房还有事要走了,没时间写了)

宿舍你把它当成家就是一个家,在这个家里,平凡而又充实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留下诸多温馨的回忆。在今后的求学岁月里,我会一如既往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多付出一点。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小学学生代表法制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叫丁相东,是临沭县白旄镇司法所所长。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我县某村小学学生张某某,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的口淡,很想吃一点村门市部里买的那些垃圾食品类的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某索要钱,马某惧怕张某某打他,便给了张某某一元钱,张某某拿着这也一元钱去买小吃了。就这样,张某某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严某某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买某、沙某的注意。买某、沙某见张某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某跟着他们混,张某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买某、沙某,些后张某某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买某、沙某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有一次,买某、沙某问张某某:“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张某某认为买某、沙某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买某、沙某领着张某某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柜台里的手机,当晚由张某某在店外把风,买某、沙某破门入室从那儿偷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第二天以700元的价格买给了一过路人,三人将700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很快挥霍一空。但警察也很快侦破了此案,来到学校将张某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交代,却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盗窃罪,还认为自己站在门外没进去,没偷店里的手机,仅仅跟着买某、沙某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们买来的东西。后来买某、沙某经审判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某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张某某在此案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虽然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判刑,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次偷盗行为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今后工作和生活,而且仅仅吃了点嘴而他爸爸给手机店赔偿了2600多元,妈妈因此事羞于见人生了一场大病好久不能劳动。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是张某某爱吃嘴以及所谓的哥儿们思想害了他。

三、小学生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当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是如何规定的,从而掌握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1、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来区分,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那些保护。

2、从《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等法律的刑事责任能力来划分,14至16周岁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弱,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他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对经常偷盗、抢劫同学钱物、或经常殴打他人屡教不改的,可以收容教养送到少年监狱进行劳动改造。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对自己的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应该负责任。

3、从《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民事行为能力来划分,10周岁以上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监护人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我们如何自觉遵守法律

今天在场的每个同学都非常聪明,门门功课都考出了出色的成绩。但个别同学不是把聪明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忽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想让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不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是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到工读学校或少年劳教所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人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事,去干自认为很小的坏事,慢慢演化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同学们,听说过这句话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值得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比如不抢过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吼叫或喧哗打扰别人的正常休息,不破坏文物,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无意中伤害到别人时要及时说对不起,请求别人的谅解等等。这些不起眼的小事,正是培养我们从小有良好的社交行为的开始,同学们如果在平时的生活中都能自觉自愿的做到了,那你长大后一定是一位被很多人尊敬的很有修养的大家喜欢的人。我曾看到过一篇报道,有家非常有名的大公司招聘一名文秘工作人员,而报名的大学生有二百多名,公司人事主管通过笔试留下了五名要进一步进行筛选,但没有组织面试,而是把这五名大学生叫进了他的办公室进行聊天,并注意观察其言行,大多数人围在人事主管面前滔滔不绝地表现自己的口才,而其中的一位应聘学生则默默地把几支掉在地上的中性笔拾起来放在了人事主管的办公桌上。这时人事主管叫大家回去等录用通知,第二天那位从地上收拾起了笔的大学生接到再次面试的通知,面试时人事主管只问了他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把那几支笔收拾起来放在桌子上?” 拾起了笔的大学生很自然的说:“写字的笔就应该放在笔罐里,我的小学老师常常这样要求我的,我从小到大也是这样做的啊” 人事主管当场通知他已经被录用了,回去准备一下第二天来上班。哪位同学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其实从二百多名大学生笔试中筛选出来的五人都是学习优良者,但公司需要的是愿意从小事做起的人,而不是夸夸其谈者,其他四名大学生都认为那是小事,虽然都看到了掉地上的那些笔,但都不愿拾起来,所以失败了,那位应聘成功的大学生在小学老师的教育下从小养成了良好的习惯,看到被人事主管故意放在地上的笔后,就很自然的去拾了起来,他却成功了。所以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小培养自己的良好习惯,长大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人才环境中立与不败之地。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同学们要遵守国家法律,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不得迟到、早退、团结同学不打架,不偷盗同学东西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因为离开了学校脱离了老师的管理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去干坏事,也不能去网吧上网、去浩门河玩水或玩高压电变压器,校内校外都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做一名懂事的好学生。

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分辨得清楚?下面,我对小学生容易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了归纳,主要有九种,希望在座的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导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

同学们,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知道未成年人做了违反法律之事也会构成犯罪,会受到处罚的。作为小学生,年龄基本都介于7至13周岁之间,正在长身体学知识的人生最灿烂的黄金时期,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人人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最后祝愿所有的同学学习进步、奋发向上、健康平安成长!

谢谢大家!

小学学生代表法制演讲稿 篇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四(1)班的,今天我能代表进步学生来发言,心里感到特别高兴。我是这个学期来到碧桂园学校的。我们都知道,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父母的梦想。从小到大,我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非常懒惰。要我突然离开父母进入寄宿制学校读书,一开始我真的是顾虑重重。

开学报到的第一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学校宿舍。从公布的名单上我知道我是10栋404。当我的生活老师Miss肖一见到我,就亲切地问我:“莫浩民你以前有没有住过校啊?会不会做内务呢?”我说:“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没住过,内务也不会,在家我都不用自己做的。”Miss肖说:“不用担心,我到时会教你的。”看到Miss肖那和蔼可亲的笑容,听到她那轻柔的话语,我之前心里的顾虑已减半了。

可是即便如此,在开学的第二天深夜,我实在受不了家的诱惑,太想家里人了,想念妈妈,想念在家里的种.种好。于是,忍不住哭泣起来,眼泪哗哗地直往下淌。此时,正好遇上Miss肖来巡房,被她察觉了我是那么地想家。她走到我床前,轻轻地问我:“是想妈妈了吗?”然后便一直在我床边安慰我,鼓励我,慢慢地我也入睡了。

生活上,有Miss肖那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热情的鼓励,使我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集体生活。

学习上,这里的教学方式我很喜欢,不再是那么地枯燥无味。我的英语基础较差,经过两个月来的英语补习,我的英语水平已大大提高,而且我现在特别喜欢上英语课了。

碧桂园学校到处绿树成阴,空气清新,鸟语花香,环境是那么地优美,老师是那么地负责任,同学是那样的友好,在这样良好的环境中读书,我怎能不好好学习呢!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承诺,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更优秀的人!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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